摘要
城市养犬问题事关社会秩序和民生福祉。当下,越来越多的地方通过立法对不文明养犬行为予以规制。通过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对全国现行124部城市养犬管理地方性法规文本进行分析发现,当前地方性立法中存在管理模式混乱、职责分工不明、处罚标准不统一等警察权配置失衡的问题。其背后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既有历史因素,也有现实因素;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在城市养犬管理工作中,既不能出现警察权“缺位”,更不能出现警察权“越位”。为此,应当统一立法模式,做好立法衔接;确立审慎原则,体现谦抑精神;制定任务清单,划清权力边界;多元协同分工,分步管控处置。
作者
陈财安
张书增
高晖
Chen Cai’an;Zhang Shuzeng;Gao Hui
出处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23年第4期136-145,共10页
Journal of Shandong Police Colleg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社会资本理论视野下的社区空间秩序运行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7BSH12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