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海洋环境保护法》)于2023年进行了第二次重大修订。“陆海统筹”是此次修法的重点,更是亮点。“陆海统筹”被确立为海洋环境保护的一项法律原则,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关于“陆海统筹”的职责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同时,“陆海统筹”在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和机制建设、陆海环境综合治理和修复,以及陆源污染物海陆同治等方面亦得到进一步完善。在“陆海统筹”的系统指引下,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为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的高质量保护提供了更为科学、明确、完善的法律依据。
出处
《环境保护》
CAS
CSSCI
2023年第21期24-28,共5页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研究专项项目“陆海统筹背景下我国海洋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研究”(18VHQ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