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3年4月,党中央提出“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与此前主要在三四线城市开展的“棚改”和“旧改”不同,此轮城中村改造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而非拆除重建,范围聚焦在超大特大城市;改造资金鼓励政府资金与民间资本共振,形成“财政+专项债+金融机构融资+改造主体自筹+社会资本”一体化筹资方式。预计新一轮城中村改造大概率将成为下一阶段我国加强逆周期调节、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重要发力点,同时也打开了金融服务增量空间。
出处
《银行家》
2024年第1期66-71,共6页
The Chinese Ban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