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韩非子“术”论包含两个层面:一是“法术”对官僚系统的常规控制,二是“术”对“重臣”的重点控制。前者为官僚系统确立明确的行动规则,划定臣僚的行为边界,通过将臣僚行为“确定化”来实现官僚机器的高效运转从而提高治理的“效率”;后者则聚焦于防范、伺察并清除对君权有威胁的一切力量,关注的是君权的“安全”。前者注重君之“宣明”,后者则强调君之“周密”,但在实际运用中“明法”往往反噬于“暗术”。韩非子的治道设计意在佐助“中主之治”,使“中主”摆脱能力有限、才德不足的个人缺陷,在有效治吏的基础上实现高效治理,但能够得当用“术”者绝非“中主”,而恰恰是具有极高修养和超凡智慧的“明主”,于是“术”的有效性最终完全取决于君主一人是否“圣明”,以佐助“中主之治”为旨归的“术”论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君主个体有限性与国家事务无限性之间的矛盾。
出处
《人文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83-97,共15页
The Journal of Humanities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先秦诸子治国之道中的廉洁意识研究”(23XJC810004)
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先秦诸子的廉洁思想研究”(2022YB006)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先秦诸子治国之道的廉洁意识”(2023lzujbkydx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