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光伏产品制造业发展迅猛,但仍存在对欧洲市场出口依赖度高,对RCEP成员国的出口额占比低,RCEP尚未发挥明显作用等问题。当前,中国对RCEP国家出口光伏产品贸易潜力整体偏低,应对不同潜力类型国家采取不同措施:针对贸易潜力拓展型国家,应鼓励技术创新、制定ESG政策法规、推动产业链向属地化转移;针对贸易潜力深厚型国家,应调整出口模式以深度融合现代服务业、提供政府出口信贷等以提供资金支持、巧用RCEP协定规则以促进光伏产业供应链整合。
出处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87-96,共10页
Journal of Xiamen City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