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黄河保护法》实施以来,法治保障体系建设被视为河南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流域综合协同治理与河南流域治理实践相结合为立足点,在对流域水生态环境立法、执法、司法三方面进行剖析的基础上,提出要加强地方协同立法,实现刚性约束;构建协同执法机制,以智慧化举措助推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完善流域水生态环境“执法+司法”保护机制,将公众环境参与权贯穿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保障体系之中。
出处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
2024年第3期85-91,共7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Zhengzhou Municipal Committee
基金
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课题(2023JC068)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基本科研费项目(24E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