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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际邮轮在我国港口靠港补给规定6月1日起施行5月22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有关情况。该规定共16条,从今年6月1日起施行,主要明确了适用范围,开展补给活动的工作要求,药品、医疗器械、免税烟草制品等各类物资供船渠道和制度规范,通关便利化措施,以及各类经营主体的守法义务等。
出处 《中国海关》 2024年第6期8-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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