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完善和推进“一国两制”的重要内容,作为国家重大区域战略,粤港澳大湾区的法治建设一体化取得一定的进步,然而在对外开放程度、市场稳定性等营商环境的竞争仍需以法治为保障。目前,大湾区的区域一体化建设面临着两种社会制度、三个不同法域,立法权限存在差异等难题。为此,应健全政府间协作体制机制,并进一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环境的建设,提升国际竞争力,从区域性湾区跨越到国际大湾区。
出处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4年第23期188-190,共3页
Co-Operative Economy &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