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七律三阶”作为律声系统概念,具有“繁复性”特征,即三种七声音阶共用同一组七律。从理论层面讲,“七律三阶”亦即黄翔鹏的“同均三宫”。通过作品实例分析证明,无论是“同均三宫”还是“七律三阶”,并非只有“结束音都是G”一种可能性,包括同头异调、异头同调、异头异调等多种逻辑形态。由于“同均三宫”之名过于抽象和隐晦,故而引发了长达三十余年之久的学术之争,至今尚未定论。为“同均三宫”正名是学术研究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也是从根本上解决“同均三宫”问题的唯一途径。“七律三阶”之名内涵明确、通俗易懂,既能够明确反映概念的本质特征,又具有鲜明的“约定性”和“排他性”,可谓名实相符、名正言顺。
出处
《交响(西安音乐学院学报)》
2024年第3期20-29,共10页
Jiaoxiang-Journal of Xi'an Conservatory of Music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20世纪中国乐学话语体系研究”(编号:24YJC760080)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