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已公布,学者们纷纷为如何修改献计献策。通说认为,诉讼制度的基本功能在于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笔者认为诉讼制度的基本功能其实是要修复受到损害的社会合作关系。但是,社会合作关系是多种多样的,修复对象不同,其修复的方法也有所不同。民事诉讼的修复对象一般来说是一种互惠型合作关系,而行政诉讼的修复对象一般来说是一种代理型合作关系。行政诉讼法调整的是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下称"官民")之间的法律关系。因此,
出处
《工会信息》
2014年第26期19-2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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