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后现代是一种哲学思潮,对教育行业影响颇深。尤其是自从美国学者多特推出后现代课程观理论后,教育行业日益具备了开放性、动态性、多元性等后现代主义特征。刑法是体现实践理性的学科,但在中国刑法学教育中却呈现出课程内容单一,受众和主讲人缺乏互动,过分强调对教材理论无条件服从和机械记忆,研究视角狭促等弊端。因此,在中国刑法教学改革活动中,也应当积极借鉴后现代课程观的合理要素,从而改变中国刑法教育相对封闭,僵化的不利局面。
出处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13年第9期14-17,共4页
Citizen and Law:Comprehensive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青年基金项目(项目号:12YJC820102)
2012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项目号:2012012)
中国博士后基金会面上资助项目(项目号:2013M53053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