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印度是一个人口稠密的发展中国家,近年来因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非常突出,1984年博帕尔毒气泄漏事件给印度造成灾难性后果,大批人员伤亡,在此背景下,印度开始走环境司法专门化的道路,在《国家环境法庭法》(1995)和《国家环境上诉机构法》(1997)运行不力的情况下,制定了《国家绿色法庭法》(2010),设立国家绿色法庭,专门审理与环境有关的案件。中国与印度具有很多类似的国情,因此,印度2010年《国家绿色法庭法》可以为我国进行相关立法提供一些可资借鉴的经验。
出处
《中国环境法治》
2014年第1期113-120,共8页
The Environmental Rule of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