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日趋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比较广告也愈发普遍。由于比较广告具有攻击性、依附性的特点及抬高自身的倾向性,极易形成不正当竞争并侵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权益,故明晰和界定比较广告的合法性标准至关重要。鉴于比较广告存在的必要性及现实中相关纠纷不断的态势,再加上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确属粗疏,完善我国相关法律规范,已为当务之急。
出处
《经济法论丛》
CSSCI
2008年第1期178-196,共19页
Economic Law Review
基金
王先林教授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公平交易与竞争立法完善中的难点问题研究”(批准号为04CF011)的部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