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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好两个委员会的作用 增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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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审查监督预算是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定职权,对预算的审查和批准是宪法赋予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职责。审查和监督预算是每年全国人代会最重要的议程,是人大行使法定职权最重要的手段。随着我国民主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人大代表对预算报告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对预算报告的审查由程序性工作向实质性监督转变。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们表决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等8项报告决议草案,其中2015年预算报告以赞成2483票。
作者 王晓萍
出处 《吉林人大》 2015年第9期21-2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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