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国际上出现了金融法制的横向规制趋势,这标志着传统金融法体系的彻底变革,一种新的金融法理论——'金融服务法'即将诞生。'金融服务法'理论将金融机构定位为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将金融机构的业务相对人区分为专业客户和业余客户,并将业余客户定位为金融消费者,将金融监管机关定位于'金融消费者'的保护者,将金融消费者权利的保护定位为金融改革、金融立法和金融监管的目标之一,将消费者保护法上的成熟理念引入到金融法中来,给金融消费者提供更高层次的、更全面的保护。
出处
《金融服务法评论》
2010年第1期170-180,共11页
Financial Services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