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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集体经济不能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主体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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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既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原则,又要确立企业自我发展、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的地位,这是一个难度很大的课题。为了突破这个难题,有人提出了“集体经济是生产关系变革的方向”的观点。(《山西日报》1988年1月11日)文章认为原有的集体经济的内涵应当扩大,应包含合作社经济、集体经济与外资或与私人合资等经济形式。这种集体经济“既有公有制性质,又在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中具有更强的生命力和活力。”“
作者 申贵根
出处 《理论探索》 1988年第3期44-46,共3页 Theoretical Explo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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