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规范法学的立场看,任何一个法律概念都只能有一个统一而确定的意义。基于这一立场,文章借助于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和法社会学的相关理论,对民间法研究中的核心概念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明确的界分,形成了从惯习(habit)、惯行(practice)、惯例(usage)到习惯(custom)和习惯法(customary law)的民间法研究领域的较为完善的概念链条。民间法核心概念的提炼和界定,对于司法判决的妥当性和社会秩序的构建都具有前提性和基础性的价值。
出处
《民间法》
CSSCI
2010年第1期1-42,共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