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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水利厅 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省林业厅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资金筹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Circular of Shandong Provincial Department of Finance and Other Departments on Printing and Issuing Measures for Fund-Raising and its Administration for Ecological Protection and Restoration of Mountains,Water,Forests,Land,Lakes and Grassland in Mount T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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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鲁财建[2018]29号济南、泰安、莱芜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水利管理部门、农业局、林业管理部门、煤炭管理部门,省直有关部门:为加强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资金筹集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工程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关于修订<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8年第12期43-46,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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