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们法学家,从来习惯于批判并且满怀改善法律的愿望,绝不可能禁止我们对于实质的正当规则的期待",尽管笔者可能尚不具备理性批判的资格,但这无碍于表明笔者善意的"期待"。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中有很多程序规则,都值得我们善意期待,刑事再审程序也是未来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学术界对中国刑事再审程序(即审制监督程序)的研究大多限于具体制度和微观设计方面,因而难以从根本上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本文试图从理论基础、价值观念、诉讼原则等较为宏观和理论化的层面上进行反思。
出处
《司法改革论评》
2011年第1期209-217,共9页
Judicial Reform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