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卫办药政发〔201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近一个时期以来,部分地方急(抢)救药品频频告急,严重影响了临床抢救治疗工作。为加强急(抢)救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切实保障患者临床用药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合理确定急(抢)救药品范围各省(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报》
2015年第1期22-23,共2页
Gazette of the Ministry of Health of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