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义务教育大纲从小学阶段语文教学目的和语言文字训练的要求出发,设计了五年制小学和六年制小学各年级的教学要求.两个学制起始年教学要求大体相同,中高年级有所差异,小学毕业达到的要求是一致的.各年级的教学要求,分为“汉语拼音”“识字写字”“听话说话”“阅读”“作文”五个方面,每个方面若干条,形成以培养识字、听说、读写、观察等能力以及学习态度、学习习惯为线索的训练序列.它既体现了语文基本功训练的阶段性,又体现了各年级间训练的连续性.和现行大纲比较,各年级教学要求不仅更加科学、系统,而且更加明确、具体.五年制小学由现行大纲的39条增至100条,六年制小学由47条增至120条,透过各年级的教学要求 不仅可以明确每个年级应达到的具体教学目标,而且可以了解各项能力的培养在各个年级如何要求,这些能力应当怎样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