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税务机关对某企业进行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税前申报扣除的担保损失不符合税法规定,令该企业补缴所得税,并加收了滞纳金。目前,银行信用贷款主要采用连保方式,一个企业出问题,往往会波及几十个企业,担保企业要承担连带责任,代债务人偿还债务的情况时有发生。这部分偿还的债务少则百万元,多则千万元,担保损失能否在税前扣除成为目前很多企业非常关心的问题。笔者就担保损失税前扣除的问题分析如下。
出处
《注册税务师》
2016年第8期50-50,共1页
The Certified Tax Ag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