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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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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7月1日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这标志着中国以立法形式正式规定实行宪法宣誓制度。根据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国务院总理、副总理。
出处 《中国青年》 2015年第14期40-40,共1页 China You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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