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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对工会系统有偿技术服务机构的所得征免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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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局、税务局,加发南京、成都市财政局、税务局: 近几年,工会系统职工技协普遍建立了有偿技术服务机构。为支持职工技术协作活动的开展,促进技术进步,现对工会系统全民所有制有偿技术服务机构的经营所得征免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县以上(含县)工会系统直属的有偿技术服务机构,其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得,从1987年1月1日起至1988年底止,暂免征收所得税。
出处 《中国税务》 1988年第1期45-45,共1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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