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深圳市人民政府交通办公室从1985年始,对深圳交通行业各企业的工资总额实行工资参数调节制,企业实现税利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一)工资参数调节制的具体做法所谓工资参数调节制,就是政府管理部门通过科学测算,获得与行业经济指标相关的工资参数的一组常数值,并用其调节企业工资水平的一种管理手段。深圳市交通办公室通过对该市交通行业1981~1984年各企业净产值收益分配的调查,确定了全行业合理的税利工资率为47.48%。
出处
《中国经贸导刊》
1988年第17期14-15,共2页
China Economic & Trade Hera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