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我国物权法研究总体水平的落后 ,也由于缺乏正确的物权法理论的支撑 ,广东省房地产地方立法中存在一定的制度缺陷 ,有的法规甚至违反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本文从物权法理论角度解读了广东省地方性法规中存在的主要制度缺陷 ,以期对广东省房地产地方立法予以理论匡正。
出处
《学术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2期78-82,共5页
Academic Research
基金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项目(批准号 0 2D4 9)
广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第六次资助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部分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