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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无权“封杀”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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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报道,日前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全省法院下发《通知》,该省六家报社的6名记者一年内将被禁止到该省三级法院旁听采访案件的庭审活动。“封杀”的原因是,今年11月7日和11日,六家报社分别从不同角度报道了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一宗离婚财产纠纷抗诉案。理由是记者妄加评论和“法院未判,记者先判”。
作者 李克杰
出处 《江淮法治》 2004年第1期17-1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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