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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在《江苏新时空》中的营销学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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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如果把电视节目当作“产品”,把收看电视当作是一次“消费行为”,那么一个供求关系就产生了。它涉及到多方的收益:首先是需方,第一客户是观众,他们付出时间成本,获得信息、体会、思考等等无形的收益;第二客户是广告商,他们获得附加在节目前后的广告收益,支出广告成本;其次是供方电视台,它要支出所有运转节目的经济成本,获得广告商的广告费用以及社会效益、品牌价值;那么节目采编制作人员就是产品的“制造者”,而主持人则是产品面对观众终端“营销人员”。
作者 徐浩然
出处 《中国广告》 2003年第4期74-74,共1页 China Adverti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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