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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四性”视域下中国海洋牧场法制之检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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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德胜 孙睿恒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161-171,共11页
作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修复海域生态环境重要举措的海洋牧场,事关建设海洋强国这一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关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特色,需要与国际法兼容和协调的法治保障。运用文献分析方法,对中国海洋牧场建设和管理立法现... 作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修复海域生态环境重要举措的海洋牧场,事关建设海洋强国这一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关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特色,需要与国际法兼容和协调的法治保障。运用文献分析方法,对中国海洋牧场建设和管理立法现状进行梳理,发现:①就立法结构或模式而言,在中央层面,形成了以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为基础,以其他涉海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分散性立法结构;在地方层面,多数沿海省级和设区市级行政区遵循中央分散性立法模式,少数采取省级分散性立法与设区市级综合性立法相结合的模式。②就管理体制来看,海洋牧场采取以地方管理为主、央地共管为辅,综合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基于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时效性(立法“四性”)视域,运用逻辑和规范分析方法,剖析中国现行立法存在的问题:海洋牧场因不同部门所规定多种类海域的外部界线标准不同且混乱而导致诸多问题,规制海域内水和领海内海洋牧场的法律文件及其规定在外在形式和内在体系上存在缺陷,规范专属经济区内和大陆架上海洋牧场的国内法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提出建构符合立法“四性”的、具有良性品质的海洋牧场法制的路径:一是制定行政法规“海洋牧场管理条例”并以之统筹海洋牧场法律体系的宏观性建构;二是科学地统筹确定不同种类海域的外部界线标准;三是建立科学完备的海洋牧场管理体制机制;四是就专属经济区内和大陆架上的海洋牧场事项作出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洋牧场 法律体系 管理体制机制 国家管辖海域 立法“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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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试验与仿真的压气机试验排气容腔影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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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睿恒 《中国科技期刊数据库 工业A》 2023年第1期202-205,共4页
在压气机性能试验中,压气机试验件出口直接与排气蜗壳相连。本文在我所车台对某型压气机试验件进行不同大小排气容腔的压气机基本性能试验,利用动态压力传感器对喘振时出口压力脉动监控;同时进行三维数值仿真,通过对比分析来说明排气容... 在压气机性能试验中,压气机试验件出口直接与排气蜗壳相连。本文在我所车台对某型压气机试验件进行不同大小排气容腔的压气机基本性能试验,利用动态压力传感器对喘振时出口压力脉动监控;同时进行三维数值仿真,通过对比分析来说明排气容腔对压气机试验的影响。结果表明出口容积的大小会影响压气机喘振。出口容积小,压气机喘振后压力脉动频率高,恢复稳定所需时间略长,且压气机流量裕度偏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排气容腔 压气机 试验 仿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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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视域下中国推进深远海风电开发政策法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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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德胜 孙睿恒 朱颖 《资源科学》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24年第7期1421-1432,共12页
【目的】鉴于陆上和近浅海可开发能源资源的有限性、现代社会对能源的清洁性要求以及化石能源生产和消费活动相对于可再生和清洁能源的更大污染和更高温室气体排放,深远海风电开发已成为新一轮能源革命的重点领域。以科技创新为视域进... 【目的】鉴于陆上和近浅海可开发能源资源的有限性、现代社会对能源的清洁性要求以及化石能源生产和消费活动相对于可再生和清洁能源的更大污染和更高温室气体排放,深远海风电开发已成为新一轮能源革命的重点领域。以科技创新为视域进行检视,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可为中国深远海风电开发高质量发展的科技创新支撑提供政策法律保障。【方法】采用领域法学的研究范式,运用逻辑和规范分析法,就中国深远海风电开发政策法律对科技创新推动和保障的效果与效率展开研究。【结果】研究发现:当前中国深远海风电开发政策法律中科技创新驱动缺位,表现为三方面:①政策引导性缺失,存在战略地位不突出和规划体系不健全问题。②法律的保障力欠缺,表现为科技创新在立法导向中的地位不高和与科技创新总体法律体系衔接性较弱。③政策和法律的协同性不足,体现在程序性协同欠佳和实体性协同缺乏。【结论】为解决三方面缺陷,需要提升深远海风电开发的战略地位,以基础性政策指引科技创新方向,辅以配套支持性政策,及时制定相关开发规划;在深远海风电开发相关法律中明确科技创新驱动的核心地位,增强与科技创新总体法律体系的衔接性;从程序和实体两方面增强政策和法律的协同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深远海风电 科技创新 政策 法律 协同性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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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水法对长江流域立法的启示和意义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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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德胜 孙睿恒 许胜晴 《自然资源学报》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425-437,共13页
随着长江经济带建设的推进,长江流域治理亟待法治化。由于调整对象、事项和目标方面的相似性,国际水法的理论、原则、规则和实践对于长江流域立法具有重要且有益的参考价值。长江流域立法面临着利益主体多元、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任务艰... 随着长江经济带建设的推进,长江流域治理亟待法治化。由于调整对象、事项和目标方面的相似性,国际水法的理论、原则、规则和实践对于长江流域立法具有重要且有益的参考价值。长江流域立法面临着利益主体多元、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任务艰巨以及治理体制机制很不合理三个方面的巨大挑战。国际水法关于生态整体性路径、公平合理利用原则以及流域治理体制机制三个基本方面的理论、法律和指南以及实践,对于长江流域立法有效应对这些挑战具有重要启示。其意义体现在:直接促进长江流域治理的法治化,间接推进中国流域立法与国际水法之间的兼容性;直接示范国内其他流域,间接助推实现我国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和引领者的战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长江 流域治理 流域立法 国际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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