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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对待商标权:恶意抢注商标行为规制体系的修正 被引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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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戴文骐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7期33-46,共14页
《商标法》第13条、第15条与第32条后段共同组成了恶意抢注商标行为规制体系,但其法律后果被区分为“不予注册”和“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从规则体系的内在规约性看,规制恶意抢注行为的各条规则的构成要件属于同类,应当关联相同的法... 《商标法》第13条、第15条与第32条后段共同组成了恶意抢注商标行为规制体系,但其法律后果被区分为“不予注册”和“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从规则体系的内在规约性看,规制恶意抢注行为的各条规则的构成要件属于同类,应当关联相同的法律后果。从商标法对权利义务的恰当安排和有效治理恶意抢注的角度,应当明确权利与法益保护范式的区别,将法律后果统一为“不予注册”。制定法上,《商标法》第13条涉及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可以保留“禁止使用”,但第15条第1款应当删除“并禁止使用”,改由《反不正当竞争法》提供请求权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标权 未注册商标 恶意抢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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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标权取得与维持的平衡关系——以《加拿大商标法修正案》为视角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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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戴文骐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2期58-64,共7页
为了实现商标法主旨,保证权利取得与维持的平衡关系至关重要。《加拿大商标法》修正案由于对注册程序进行了大量删改,相当程度上剔除了使用要求而遭到反对。各方担忧修正案会导致商标使用要求对商标抢注和商标流氓现象的控制力大幅下降... 为了实现商标法主旨,保证权利取得与维持的平衡关系至关重要。《加拿大商标法》修正案由于对注册程序进行了大量删改,相当程度上剔除了使用要求而遭到反对。各方担忧修正案会导致商标使用要求对商标抢注和商标流氓现象的控制力大幅下降。修正案及其评价对改良我国商标法中的权利取得和维持方式颇有启示。在不改变注册取得模式的前提下,通过程序安排引入使用要求有利于改变"易有效、难无效"的权利供给失衡局面,从而降低纸面商标数量,承载商标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标使用 商标注册 商标抢注 加拿大商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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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互联网环境下的涉外商标侵权准据法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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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戴文骐 《特区经济》 2015年第9期126-129,共4页
互联网环境下商标信息可以脱离现实的商品和服务无障碍地在网络上传播,由此带来了新形式的涉外商标侵权纠纷,尤其是"平行标识"等问题。在纠纷背后,虚拟无界的网络空间与现实有界的物理空间的交错对国际私法的内在逻辑造成了... 互联网环境下商标信息可以脱离现实的商品和服务无障碍地在网络上传播,由此带来了新形式的涉外商标侵权纠纷,尤其是"平行标识"等问题。在纠纷背后,虚拟无界的网络空间与现实有界的物理空间的交错对国际私法的内在逻辑造成了冲击。我国当前规定的"被请求保护地法"有所不足,应当以意思自治原则进行补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联网 涉外商标侵权 法律适用 被请求保护地法 意思自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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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涉外动产物权法律适用中的意思自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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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戴文骐 《特区经济》 2013年第10期153-154,共2页
物之所在地法原则是物权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但在涉外动产物权领域单一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忽视了物权和债权关系的内在联系。《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将意思自治原则引入动产物权法律适用具有法理依据,符合冲突正义的要求,但意思自治... 物之所在地法原则是物权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但在涉外动产物权领域单一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忽视了物权和债权关系的内在联系。《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将意思自治原则引入动产物权法律适用具有法理依据,符合冲突正义的要求,但意思自治原则只是物之所在地法的补充,应当对相关条文进行严格的限制性解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涉外动产物权 物之所在地法 意思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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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法律治理的问题、图式及路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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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戴文骐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107-116,共10页
囿于区块链去中心化特征与传统法律治理模式相冲突这种认知,以技术自律代替法律和法律融入技术治理这两种区块链法律治理典型思路均忽视了法的自主性在技术法律治理问题上的重要性。区块链技术的本质是通过记账在虚拟数字世界建立中心... 囿于区块链去中心化特征与传统法律治理模式相冲突这种认知,以技术自律代替法律和法律融入技术治理这两种区块链法律治理典型思路均忽视了法的自主性在技术法律治理问题上的重要性。区块链技术的本质是通过记账在虚拟数字世界建立中心化的数据“时间表”,将数据展开为“记账之前”和“记账之后”两种时态类型;而法律系统兼具运作封闭性和认知开放性,其相对于全社会的特有功能是在时间向度上稳定规范性期望,该功能与区块链技术本质相互呼应。现代社会的复杂性急剧提升,出现了时间加速现象。与技术发展有关的认知性期望进路和与法律有关的规范性期望进路对复杂性化约来说同样重要。在承认科学系统与法律系统相互独立的前提下,区块链的法律治理通过建立系统间的共时性结构耦合机制才能实现。沿着区块链展开数据时态的可逆/不可逆以及通过/面向区块链的法律治理这两个方向可以构筑区块链法律治理的基本图式。在此基础上,利用区块链技术辅助法律系统运作以及结合区块链技术原理正确解释法律纲要成为区块链法律治理的基本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区块链 系统论法学 法的自主性 法律功能 法律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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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囤积的体系化规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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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戴文骐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6期170-182,共13页
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4条第1款“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的规定回应了规制商标囤积的需要,但“不以使用为目的”和“恶意”存在解释困境。恶意注册是商标囤积的上位概念,其实质是不为实现商标功... 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4条第1款“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的规定回应了规制商标囤积的需要,但“不以使用为目的”和“恶意”存在解释困境。恶意注册是商标囤积的上位概念,其实质是不为实现商标功能的非诚信注册,外在表现为“超出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据此可以成为规制恶意注册的一般条款。在此基础上删除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4条第1款中的“恶意”,改为原则/例外规定模式,修正为“不以使用为目的大量申请注册商标,应当予以驳回,有正当理由的除外”。有效规制商标囤积应以维护正当竞争秩序、实现各市场主体商业表达自由的整体性平衡为目的,形成禁止注册事由之间和各规范模块之间的协调体系。相关规定已为“预防性注册”留足规范空间,但认为商标转让不会对恶意注册的认定产生影响的观点并不妥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商标囤积 恶意注册 商标转让 商标挟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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