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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倒卖增值税发票 国法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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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志坚
卫兵
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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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廉政瞭望》
1996年第5期42-4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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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南充红枫贸易公司经理冯中模、南充市高坪区东观国税所专管员杨秀富、所长刘安全,相互串通,倒卖增值税专用发票,最近受到国法的严厉制裁。1994年7月,刘安全轻信冯中模编造的派一名税务干部同去广东销售货物、代开增值税发票收税的谎言后,指派专管员杨秀富带上发票前往。7月15、16日,冯中模、杨秀富、罗文彩(已判刑保外就医人犯)以营利为目的,先后将停止使用的四川省增值税专用发票空白抵扣联、发票联14份,加盖"四川省南充红枫贸易公司财务专用章"后,以每套2400元的价格出售,牟利3.36万元。冯从中获得赃款1万元,杨、罗各获得赃款1000元,其余被三人吃喝挥霍耗尽。被倒卖的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8套被山东省栖霞县商贸开发公司虚填购货金额6577万余元,抵扣税款111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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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发票
四川省
倒卖
南充市
中模
山东省
抵扣税款
税务干部
公司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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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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