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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与NAFTA争端解决机制管辖权冲突研究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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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志鹏 隽薪 《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学报)》 2011年第2期57-64,共8页
由于管辖范围存在重叠而又缺少协调规则,WTO与区域贸易协定间普遍存在着发生管辖权冲突的可能。实践中案例已有多起,本文仅以NAFTA为例分析了管辖权冲突产生的原因及后果,考察了WTO在实践中的做法及传统解决冲突原则能发挥作用的空间,... 由于管辖范围存在重叠而又缺少协调规则,WTO与区域贸易协定间普遍存在着发生管辖权冲突的可能。实践中案例已有多起,本文仅以NAFTA为例分析了管辖权冲突产生的原因及后果,考察了WTO在实践中的做法及传统解决冲突原则能发挥作用的空间,得出冲突无法避免又实难解决的结论,并认为在此情况下减轻冲突不良后果的途径或许是一种更为明智的选择,指出NAFTA在实践中的做法将为其他区域贸易协定处理与WTO的关系提供有益的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WTO NAFTA 争端解决机制 管辖权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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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中国企业承担人权责任的挑战与对策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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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隽薪 《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4期96-105,共10页
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受行业、政治环境、外部因素影响而面临人权风险,预防人权风险、承担人权责任,成为中国企业必须重视的现实问题。企业人权责任经历了规制主义和共治主义的交错发展,从《联合国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 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受行业、政治环境、外部因素影响而面临人权风险,预防人权风险、承担人权责任,成为中国企业必须重视的现实问题。企业人权责任经历了规制主义和共治主义的交错发展,从《联合国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开始走向“多中心治理”,成为全球企业必修的课题。当前,中国企业承担人权责任在能力建设、行为模式转换、同利益相关者关系建设等方面面临挑战。中国应当制定并且执行相关法律与政策,加大对人权责任的宣传以监督和强化企业的负责任行为;企业应当履行人权尽责,注重同东道国利益相关者的联系,增强能力建设,在经营管理的各环节尊重人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一带一路 中国企业 人权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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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人权纳入投资规则:国际投资体制改革中的机遇与挑战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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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隽薪 《环球法律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178-192,共15页
国际投资体制自身存在的结构性问题以及后危机时代对于新自由主义的反思,使得投资规则制定与人权之间的相关性得到更加深入的理解。当前国际投资体制的改革共识为在投资规则制定过程中纳入人权议题提供了机遇。但近期的超大型区域协定表... 国际投资体制自身存在的结构性问题以及后危机时代对于新自由主义的反思,使得投资规则制定与人权之间的相关性得到更加深入的理解。当前国际投资体制的改革共识为在投资规则制定过程中纳入人权议题提供了机遇。但近期的超大型区域协定表明,美欧等发达资本输出国不会轻易放弃高标准的投资保护,这使得人权继续面临风险。面对机遇与挑战,契合联合国新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有必要在新一代国际投资规则制定过程中考虑投资规则的人权影响,注重基于人权的方法,确保经过重塑的国际投资体制在保护与促进投资的同时,增进而不是损害人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投资体制改革 国际投资规则 人权 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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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迷茫到觉醒:国际关系变迁视角下的中国与国际法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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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志鹏 崔悦 隽薪 《国际关系与国际法学刊》 2011年第1期237-271,共35页
在过去的100多年间,中国经历了被动接受表现为不平等条约的国际法、力争在国际法的变革中摆脱和废除不平等条约而保护自身利益、在冷战的国际关系格局中疏离于国际法和国际秩序体系而寻求成为世界革命中心、在国内秩序的变革中努力接受... 在过去的100多年间,中国经历了被动接受表现为不平等条约的国际法、力争在国际法的变革中摆脱和废除不平等条约而保护自身利益、在冷战的国际关系格局中疏离于国际法和国际秩序体系而寻求成为世界革命中心、在国内秩序的变革中努力接受和进入国际法律制度体系的漫长过程。这一过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印证建构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论断。就当前而言,中国国家实力的迅速提升使其有能力为实现国际法治承担更多的责任。然而,中国在国际法体系中还面临着态度与立场的困境,有待于在未来的国际法律事务中更加明晰地树立自身形象,推动国际法的演进。为达此目标,中国需要在理论上予以促动,在人才培养上奠定基础,在理论与实践之间促进良性互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 国际法 国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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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母国规制跨国公司的域外人权义务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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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隽薪 《国际经济法学刊》 CSSCI 2016年第2期148-172,共25页
当前,学者们对于母国是否应当承担规制跨国公司的域外人权义务仍存在争议。母国域外人权义务理论建立在'人权的横向效力'与'国际人权条约的域外适用'基础上。具体而言,人权保护既针对国家在纵向层面的侵犯,也针对私人... 当前,学者们对于母国是否应当承担规制跨国公司的域外人权义务仍存在争议。母国域外人权义务理论建立在'人权的横向效力'与'国际人权条约的域外适用'基础上。具体而言,人权保护既针对国家在纵向层面的侵犯,也针对私人在横向层面的侵犯,从而国家具有保护个人不受私人侵犯的义务;国家的人权义务不应以领土为限,而应扩展至其'管辖'之下的域外领土与个人。'管辖'的认定要求母国同权利人之间存在一种充分有形的联系,使国家能够对权利人施加事实上的权威。母国对跨国公司侵害人权行为的默许或纵容将引起其在人权条约下的国家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域外适用 国际人权条约 私人行为 人权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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