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前言
自1982年7月113巴黎备忘录正式实施、1983年国际海事组织(IMO)通过第466号决议制定港口国监督(Port State Control)程序和导则以来,港口国监督已成为促进海上航行安全的重要手段,并已得到各港口国的广泛认可。但随着各大...0前言
自1982年7月113巴黎备忘录正式实施、1983年国际海事组织(IMO)通过第466号决议制定港口国监督(Port State Control)程序和导则以来,港口国监督已成为促进海上航行安全的重要手段,并已得到各港口国的广泛认可。但随着各大公约的不断修正,如何进一步做好港口国监督检查方面的工作,已成为广大船舶安全管理人员思考的重要议题之一。本文根据各备忘录组织、展开更多
文摘0前言
自1982年7月113巴黎备忘录正式实施、1983年国际海事组织(IMO)通过第466号决议制定港口国监督(Port State Control)程序和导则以来,港口国监督已成为促进海上航行安全的重要手段,并已得到各港口国的广泛认可。但随着各大公约的不断修正,如何进一步做好港口国监督检查方面的工作,已成为广大船舶安全管理人员思考的重要议题之一。本文根据各备忘录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