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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删除”规则在专利侵权领域的适用困境与因应
1
作者 罗志辉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 2020年第7期264-266,共3页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蓬勃发展,使得专利侵权问题日益严重,将版权侵权领域的"通知删除"规则引入专利侵权领域被认为是解决该问题的重要举措。传统"通知删除"规则在专利侵权领域的适用存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法律地位含...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蓬勃发展,使得专利侵权问题日益严重,将版权侵权领域的"通知删除"规则引入专利侵权领域被认为是解决该问题的重要举措。传统"通知删除"规则在专利侵权领域的适用存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法律地位含糊、合格通知的认定标准不明、侵权通知的审查难度过大、滥发通知的现象难以规制等困境。针对上述问题,结合我国司法实践提出有针对性的因应措施,以推动我国专利法的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通知删除”规则 专利侵权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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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时代电商平台“通知-删除”规则的价值重塑及司法实现 被引量:2
2
作者 李晓秋 《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110-119,共10页
电商平台的知识产权治理已成为全球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的共同议题。我国逐步确立的电商平台“通知-删除”规则是电子商务的基础性法律规则,对于打击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具有重要意义。但源于法律规则的确定性和模糊性矛盾、... 电商平台的知识产权治理已成为全球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的共同议题。我国逐步确立的电商平台“通知-删除”规则是电子商务的基础性法律规则,对于打击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具有重要意义。但源于法律规则的确定性和模糊性矛盾、知识产权的竞争性和差异性要求、商业主体的天然逐利性烙印、技术迭代更新的不确定性等因素,电商平台“通知-删除”规则内部也存在局限,给知识产权治理带来一些挑战。伴随AI时代的到来,以算法、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在为电子商务带来新的机会的同时,也引发了新的风险,对电商平台“通知-删除”规则的适用构成新挑战,主要表现为:规则的私人执法模式颠覆、规则运行处于“盲盒”状态、规则适用的事实基础已丧失。在AI时代应对这些挑战,无论是立法建议还是司法对策,首要前提是发现并重塑规则价值:追求安全、利益平衡、多元共治。司法实践中,应以重塑的三种优先价值为目标,把握有效实现的司法路径:一是遵循司法适用的配套原则;二是发挥指导性案例的作用;三是把握知识产权治理的力度;四是防止限缩解释的司法滥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AI 电商平台 “通知-删除”规则 法律价值优先 司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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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删除”规则中权利人错误通知的侵权赔偿责任
3
作者 王滢 《现代商贸工业》 2024年第3期185-187,共3页
权利人滥用“通知-删除”规则给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造成损害的,理论上在归责原则的适用上存在分歧。权利人错误通知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并将过错形态限定为故意与重大过失,即在其明知或有理由知道被通知人不构成侵权却仍然发出... 权利人滥用“通知-删除”规则给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造成损害的,理论上在归责原则的适用上存在分歧。权利人错误通知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并将过错形态限定为故意与重大过失,即在其明知或有理由知道被通知人不构成侵权却仍然发出错误通知而承担赔偿责任。《中美经贸协议》对“免除善意提交错误下架通知的责任”达成共识,故应当将该国际条约国内法化,在我国法中增加免责条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通知-删除”规则 错误通知 归责原则 过错形态 免责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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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通知–删除”规则适用研究
4
作者 卢怡 《电子商务评论》 2024年第2期3053-3058,共6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通知–删除”规则的确立为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提供了救济路径。然而,“通知–删除”规则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电商平台的审查义务与能力不匹配、权利人与平台内经营者风险分配不均等情况,甚至成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通知–删除”规则的确立为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提供了救济路径。然而,“通知–删除”规则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电商平台的审查义务与能力不匹配、权利人与平台内经营者风险分配不均等情况,甚至成为权利人谋求不正当利益的工具。本文在结合“通知–删除”规则演变进程的基础上,分析该规则未达到立法初衷的缘由,并重新审视电商平台经营者的权责,以更好地实现该规则的立法目的,促进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的良性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电子商务法 “通知删除”规则 知识产权 电商平台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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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中恶意投诉行为的法律规制——基于“通知–删除”规则
5
作者 况薇薇 《电子商务评论》 2024年第2期976-980,共5页
对电子商务领域内的知产侵权行为进行投诉是“通知–删除”规则的题中应有之义,但权利人恶意投诉无疑是对该规则的滥用。究其原因,电商平台对投诉仅采取形式审查、“15日等待期”设置的不合理、《电商法》对恶意投诉的惩罚性赔偿规定不... 对电子商务领域内的知产侵权行为进行投诉是“通知–删除”规则的题中应有之义,但权利人恶意投诉无疑是对该规则的滥用。究其原因,电商平台对投诉仅采取形式审查、“15日等待期”设置的不合理、《电商法》对恶意投诉的惩罚性赔偿规定不清晰等,多因混合导致不正当竞争的恶意投诉行为频发,损害了电商经营者的利益,严重破坏电商平台的营商环境。据此,有效的对策应包括细化通知有效的标准,灵活处理必要措施的等待期,适当引入担保和反担保制度,扩大必要措施的范畴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通知删除”规则 电子商务平台 恶意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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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通知-删除”规则的司法适用困境与推进路径
6
作者 程瑞 《长春师范大学学报》 2023年第5期37-42,共6页
随着互联网“去中心化”的发展,网络侵权行为特别是网络版权侵权在数量和规模上呈现爆发态势,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和权利人之间的利益分配格局亟须重新安排。“通知-删除”规则在《民法典》中的确立,被视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 随着互联网“去中心化”的发展,网络侵权行为特别是网络版权侵权在数量和规模上呈现爆发态势,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和权利人之间的利益分配格局亟须重新安排。“通知-删除”规则在《民法典》中的确立,被视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重大进步。但该制度来源于法律移植,司法实践经验不足,且面临着投诉人举证要求过高、各主体法律地位不均、第三人权益保护机制缺位、缺乏高效网络服务监督体系等司法适用障碍。因此,应当借鉴域外互联网版权保护经验,均衡主体间权利对待,赋予第三人明确救济权利,设立互联网版权救济中心,加强网络版权保护多方治理,促进“通知-删除”规则在我国司法领域的进一步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通知-删除”规则 通知 通知 司法应用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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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删除”规则中错误通知的认定研究
7
作者 赵丽莉 刘毅然 《电子知识产权》 2023年第12期47-56,共10页
“通知-删除”规则是网络侵权认定适用的重要规则。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通知-删除”规则进行了规定,《民法典》第1159条也规定了错误通知所要承担的责任,但错误通知认定细则仍不明晰,司法适用亦存在相关争议。实践中错误通知行为频繁发... “通知-删除”规则是网络侵权认定适用的重要规则。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通知-删除”规则进行了规定,《民法典》第1159条也规定了错误通知所要承担的责任,但错误通知认定细则仍不明晰,司法适用亦存在相关争议。实践中错误通知行为频繁发生,不仅损害了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而且违背了“通知-删除”规则的立法本意,亟待明确其认定标准。结合司法实践,针对错误通知认定困境,提出从通知主体、通知内容、通知客体、主观要件四个方面对错误通知予以认定,明确其考量要素,这有利于从源头规制错误通知,保障“通知-删除”规则的有效运转,维护网络环境的良好秩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通知-删除”规则 错误通知 认定标准 适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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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时代“通知-删除”规则的适用与重构
8
作者 杨爱芹 《传播与版权》 2023年第23期121-124,共4页
当前,基于传统避风港体系所形成的平台版权责任认定体系难以适应算法技术不断发展变化的新态势。网络平台在利用算法技术提高自身信息管理能力的同时,也为“通知-删除”规则的适用带来了新的难题。在算法时代,网络平台应当结合技术发展... 当前,基于传统避风港体系所形成的平台版权责任认定体系难以适应算法技术不断发展变化的新态势。网络平台在利用算法技术提高自身信息管理能力的同时,也为“通知-删除”规则的适用带来了新的难题。在算法时代,网络平台应当结合技术发展,重新认定与审查自身的版权责任;建立算法事前过滤机制,结合算法运用领域的特殊性合理界定平台审查义务;完善事后纠错的必要措施体系,从而推动算法技术透明化,促进平台版权算法的良性运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通知-删除”规则 算法技术 版权保护 算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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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删除”规则的司法适用争议及完善
9
作者 潘方方 周梦园 《河南科技》 2023年第2期122-125,共4页
【目的】分析我国著作权网络侵权案件中适用“通知-删除”规则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建议,以促进网络著作权的保护。【方法】从“中国裁判文书网”筛选相关51个案例作为研究对象,对“通知-删除”规则在这些案件中的适用情况进行整理、... 【目的】分析我国著作权网络侵权案件中适用“通知-删除”规则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建议,以促进网络著作权的保护。【方法】从“中国裁判文书网”筛选相关51个案例作为研究对象,对“通知-删除”规则在这些案件中的适用情况进行整理、总结。【结果】尽管“通知-删除”规则是处理著作权网络侵权问题的主要规则,但仍然存在适用主体标准不清、有效通知要件不明、必要措施限度不清和对重复侵权适用不灵等问题。【结论】我国可以通过以“服务和控制”为基础确定适用主体、从“形式和实质”两方面明确有效通知、以“目的和限度”为基础设定必要措施和鼓励以“自愿”为基础的过滤措施等方面来完善“通知-删除”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著作权 “通知-删除”规则 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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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侵权“通知–删除”规则适用研究
10
作者 张露 《法学(汉斯)》 2023年第4期2595-2601,共7页
网络的更迭催发了海量多样的网络侵权行为,“通知–删除”规则愈发重要,因此《民法典》制定过程中对其制度框架进行了重大调整。但该制度在运行的过程中显露出些许不足:各法院及学者对云服务商、小程序商等新型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认... 网络的更迭催发了海量多样的网络侵权行为,“通知–删除”规则愈发重要,因此《民法典》制定过程中对其制度框架进行了重大调整。但该制度在运行的过程中显露出些许不足:各法院及学者对云服务商、小程序商等新型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认定存在分歧,重复侵权现象仍数见不鲜,通知–删除规则被权利人、网络服务提供者以及网络用户滥用,错误通知规制不完善等问题久悬不决,为司法实践带来诸多困难。对此本文建议应尽快明确新型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并完善错误通知与反通知规则,适当提高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审查义务并加强其注意义务,实名认证制度也应尽快强化落实,以此来平衡各方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通知删除”规则 网络侵权 网络服务提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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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删除”规则的检视与完善 被引量:24
11
作者 马更新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0期147-160,共14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的“通知—删除”规则确立了发生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时的救济制裁保障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也对“通知—删除”规则进行了相关规定,但这些规定在具体适用过程中,存在风险分配不均、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的“通知—删除”规则确立了发生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时的救济制裁保障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也对“通知—删除”规则进行了相关规定,但这些规定在具体适用过程中,存在风险分配不均、权利类型不明晰、权利滥用、电子商务平台角色定位不准确等一系列问题。应当统一以侵权法为基础进行规制,妥善分配风险,加重平台经营者相应法律责任;对知识产权权利类型予以细化,并分别制定适用规则;严格规范“通知权”的认定标准和行使方式。同时,应当强化电商平台经营者公共秩序管理权能,重新审视其社会职责以维护营商环境,而不能视之为纯粹的中间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通知删除”规则 风险失衡 电商平台经营者 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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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通知-删除”规则之检讨 被引量:18
12
作者 刘文杰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6期13-20,共8页
“通知-删除”规则的核心价值在于作为一种责任避风港制度而存在,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必介入实体争议,即便侵权确实存在,亦可在遵守程序性规定的前提下全身而退。“通知-删除”规则是针对网络空间的信息分享平台而设计的,电子商务平台同样... “通知-删除”规则的核心价值在于作为一种责任避风港制度而存在,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必介入实体争议,即便侵权确实存在,亦可在遵守程序性规定的前提下全身而退。“通知-删除”规则是针对网络空间的信息分享平台而设计的,电子商务平台同样属于信息分享平台,因此,“通知-删除”规则亦有适用余地。从民法体系视角出发,可以认为,所谓“通知-删除”程序实际上是绝对权请求权在网络空间的一种适用。电子商务平台上的“通知-删除”规则正是权利人实现预防请求权的合理路径。另一方面,网络服务提供者如愿意介入实体审核,法律不应加重其责任,而应通过过错责任鼓励其发挥积极性,从而减少维权成本和权利滥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通知-删除”规则 电子商务平台 责任避风港 过错责任 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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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经贸协议》“通知—删除”规则与中国网络版权立法回应 被引量:12
13
作者 陈喆 解丽敏 《中国海商法研究》 CSSCI 2021年第3期105-112,共8页
《中美经贸协议》“通知—删除”规则对网络版权保护提出了新要求,具体包括突出侵权阻断的时效性要求、对“恶意”提交通知和反通知课以赔偿义务、调整错误通知的归责原则,并将恢复上架等待期设置为二十个工作日等。《中美经贸协议》中... 《中美经贸协议》“通知—删除”规则对网络版权保护提出了新要求,具体包括突出侵权阻断的时效性要求、对“恶意”提交通知和反通知课以赔偿义务、调整错误通知的归责原则,并将恢复上架等待期设置为二十个工作日等。《中美经贸协议》中的“通知—删除”规则对中国网络版权立法完善形成一定挑战,其转化实施面临着合格通知的标准过于笼统、对“恶意”提交通知和反通知的惩罚措施缺失、“善意”的判断标准模糊、上架等待期的设置缺位等问题。但从长期来看,《中美经贸协议》“通知—删除”规则的内化过程有助于促进该规则的有效运行,推动中国知识产权法制变革,由此,建议应进一步细化有效、合格通知的条件,引入“恶意”错误通知和反通知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明晰“善意”的判断标准,并对“声明未侵权即恢复上架”的规则进行调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美经贸协议》 “通知删除”规则 网络版权保护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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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网络版权“通知—删除”规则的合格通知标准——兼评中美经贸协议“通知—删除”规则的中国转化 被引量:6
14
作者 周江 葛宪运 《出版广角》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5期85-87,共3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的中国网络版权"通知—删除"规则的合格通知标准,适用于实践中存在对时效的规定过于依赖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自由裁量,以及尚未对"善意"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的中国网络版权"通知—删除"规则的合格通知标准,适用于实践中存在对时效的规定过于依赖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自由裁量,以及尚未对"善意"和"恶意"通知进行具体的责任区分与权利人承担"通知"合格举证责任过重等问题。而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在合格通知标准的相关文本规定上,提高了对采取措施的时效性要求,增加了通知错误的"善意"标准规定,降低了合格证据的标准。因此,可在借鉴中美经贸协议基础上,通过确定涉嫌侵权信息的标准为"及时""立即"与"迅速"兼容,增加"善意"通知错误免责的具体标准,明确"侵权初步证据"形式的审查标准等路向,优化中国网络版权"通知—删除"规则的合格通知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网络版权 合格通知标准 中美经贸协议 “通知删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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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易平台专利侵权中“通知-删除”规则适用问题研究——兼论《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第63条第2款的完善 被引量:5
15
作者 易玲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25-28,共4页
针对网络交易平台中专利侵权问题,《专利法》第四次修订草案(送审稿)中增加了第63条第2款,加大了网络服务商的责任承担。但是,该新增条款由于忽略了"通知-删除"规则保护对象的特殊性,未考虑到专利侵权判断的困难性,立法技术... 针对网络交易平台中专利侵权问题,《专利法》第四次修订草案(送审稿)中增加了第63条第2款,加大了网络服务商的责任承担。但是,该新增条款由于忽略了"通知-删除"规则保护对象的特殊性,未考虑到专利侵权判断的困难性,立法技术上过于简单,缺乏具体实施要件,导致日益猖獗的侵权现象难以遏止。因此,需要完善通知规则,创设转通知规则,保证网络用户及时进行申辩的权利,从而实现权利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网络用户之间的利益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专利法》 间接侵权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 “通知-删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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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上“通知-删除”规则的挑战与应对 被引量:5
16
作者 谢嘉图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6年第5期98-103,共6页
为应对电子商务平台中日益突出的专利侵权问题,《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增加了"通知‐删除"规则。该规则源于版权法领域长期实践中所作出的判例,但网络环境下的版权侵权和专利侵权有一定的差异,具体体现为作品的可数字化... 为应对电子商务平台中日益突出的专利侵权问题,《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增加了"通知‐删除"规则。该规则源于版权法领域长期实践中所作出的判例,但网络环境下的版权侵权和专利侵权有一定的差异,具体体现为作品的可数字化和专利产品的不可数字化,进而导致在侵权认定中,被控侵权产品信息不充分,电子商务平台无法判定侵权与否。引入"汉德公式"并由此进行经济分析可知,解决该问题的出路在于,在"通知-删除"规则中增设反通知规则。将网络服务提供者定位为"义务人",而非"裁判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侵权 “通知-删除”规则 数字化 汉德公式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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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提供者专利间接侵权中“通知—删除”规则的完善 被引量:9
17
作者 刘迪 《电子知识产权》 2015年第6期22-29,共8页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电子商务规模的不断扩大,网络环境下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也越来越多,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以及市场秩序造成极大的冲击和影响。政府、法院和电商在近年都采取了许多应对措施,而针对电商专利间接侵权的"通知...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电子商务规模的不断扩大,网络环境下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也越来越多,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以及市场秩序造成极大的冲击和影响。政府、法院和电商在近年都采取了许多应对措施,而针对电商专利间接侵权的"通知—删除"规则成为了三方举措的"最大公约数"。对于专利侵权的类著作权"避风港"制度,虽然受到新近立法的推崇,但其中所涉及的侵权通知应具备的条件、反通知、必要措施的界定和错误通知的责任承担等一系列问题,均尚未明确。同时,在"通知—删除"规则下,专利行政部门、法院和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提供者之间的互动机制仍有待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专利侵权 “通知删除”规则 行政执法 电子商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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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上“通知—删除”规则研究——以电子商务中规则滥用为视角 被引量:7
18
作者 宋颂 《电子知识产权》 2016年第4期77-85,共9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改草案送审稿第六十三条引入"通知—删除"规则,试图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定位,督促其承担与之身份相匹配的更高的注意义务。但现有"通知—删除"规则未能体现专利制度的特点,核心要素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改草案送审稿第六十三条引入"通知—删除"规则,试图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定位,督促其承担与之身份相匹配的更高的注意义务。但现有"通知—删除"规则未能体现专利制度的特点,核心要素模糊、配套制度欠缺。这导致规则解释适用中的冲突,助推了电子商务中业已存在的"通知—删除"规则的滥用倾向,不合理地加重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义务和责任。因此,需要对规则进行体系化构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电子商务 专利侵权 网络服务提供者 “通知删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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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侵权通知的审查义务
19
作者 朱晓娟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128-144,共17页
“通知-删除”规则在我国网络侵权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网络侵权形势日趋复杂,亟须确立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侵权通知的审查义务以应对频发的错误通知。对比分析不同法域“通知-删除”规则的差异,尊重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侵权通知进行审... “通知-删除”规则在我国网络侵权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网络侵权形势日趋复杂,亟须确立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侵权通知的审查义务以应对频发的错误通知。对比分析不同法域“通知-删除”规则的差异,尊重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侵权通知进行审查的事实,从法解释论视角,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侵权通知的审查义务。我国法语境下的“通知-删除”规则应为归责规范,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审查义务是其注意义务的组成部分。确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侵权通知审查义务的内容应当同步考量权利人的维权成本和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审查负担,以“盖然性优势”为标准对通知的不同要素进行审查,是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侵权通知的审查义务的一般性内容。针对不同类型权利的权属证据和侵权证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审查逻辑和判断标准可进行适当调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服务提供者 “通知-删除”规则 审查义务 侵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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