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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三法司体制的演进与镜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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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乃栋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8期103-106,共4页
古代中央司法机关从“一法司”逐渐变为“三法司”,是“慎刑”“刑中”司法理念的体现和加强皇权、制衡中央司法权的需要。三法司体制自唐代产生,在历代司法改革与实践中,逐渐克服了诸如宋代司法机构重叠设置、程序混乱复杂,元代各机关... 古代中央司法机关从“一法司”逐渐变为“三法司”,是“慎刑”“刑中”司法理念的体现和加强皇权、制衡中央司法权的需要。三法司体制自唐代产生,在历代司法改革与实践中,逐渐克服了诸如宋代司法机构重叠设置、程序混乱复杂,元代各机关各领其事、互不统摄,明代厂卫干预司法、皇帝任性越法等等弊端,至清代已较为完备,较好地发挥了制衡司法权、促进司法详慎公正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三法司 公正 制衡 慎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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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三法司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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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贺海 《紫禁城》 1991年第4期8-10,共3页
清代的司法制度沿续前朝而略有变通。本文所述上及机构、职掌、审理、量刑;下至监狱、刑场、囚禁、执刑,可以窥见集权制度下法律的不平等与刑罚的严酷。清代の司法制度はその前の明朝の制度に一部更を加ぇたものでぁゐ。上は机构、职务... 清代的司法制度沿续前朝而略有变通。本文所述上及机构、职掌、审理、量刑;下至监狱、刑场、囚禁、执刑,可以窥见集权制度下法律的不平等与刑罚的严酷。清代の司法制度はその前の明朝の制度に一部更を加ぇたものでぁゐ。上は机构、职务、审理、刑量から下は监狱、刑场、禁固、刑の执行に至ゐそれを见れぼ、集权制度下の法律がぃかに不平等でめり,刑罚がぃかに严しかつ促音“フ”たかがわか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三法司 促音 死刑案件 大清律例 提牢 律馆 刑事案件 缘坐 封建统治者 大理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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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三法司制度考量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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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陈铖 《长沙大学学报》 2014年第3期65-67,共3页
三法司制度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审判制度,起源于唐朝,在明清发展完善,具有基础性、稳定性以及非最后性等特点。它对明清的司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它具备合议制形式,是对延续数千年之久的独任制审判所进行的修正,弥补了... 三法司制度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审判制度,起源于唐朝,在明清发展完善,具有基础性、稳定性以及非最后性等特点。它对明清的司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它具备合议制形式,是对延续数千年之久的独任制审判所进行的修正,弥补了独任制的弊端。研究三法司会审在明清得以完善的背景、原因及影响,对今日诉讼制度之建设亦有所启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明清 审判制度 三法司制度 合议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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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清代三法司“两议”机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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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乃栋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3期13-18,共6页
清代三法司“两议”机制是应对中央司法审判工作的复杂性而产生的制度设计,有利于加强司法监督、制衡中央司法权、预防冤假错案、保证司法公正。然而,其在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两议”泛滥、法司对立等问题,扰乱司法程序、影响司法效率。... 清代三法司“两议”机制是应对中央司法审判工作的复杂性而产生的制度设计,有利于加强司法监督、制衡中央司法权、预防冤假错案、保证司法公正。然而,其在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两议”泛滥、法司对立等问题,扰乱司法程序、影响司法效率。在新时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该机制成功的经验与产生的问题,都值得今人借鉴与思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三法司 两议机制 制衡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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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明清三法司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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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陶云飞 《牡丹江大学学报》 2017年第6期116-117,120,共3页
清朝的司法审判制度承袭明制,明清两朝的中央司法审判制度在整个封建历史长河中具有代表意义,尤其两朝的中央"三法司",此种制度的设计一方面加强了皇权和中央集权,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封建时期中央司法审判制度。从两朝的"... 清朝的司法审判制度承袭明制,明清两朝的中央司法审判制度在整个封建历史长河中具有代表意义,尤其两朝的中央"三法司",此种制度的设计一方面加强了皇权和中央集权,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封建时期中央司法审判制度。从两朝的"三法司"职能和权限的设置可深入探究明清的司法审判特点,而三法司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其利弊得失值得我们探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明清 审判制度 三法司 利弊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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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三法司制度的现代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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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幸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3年第5期26-29,共4页
在我国封建审判制度史上,中央三大司法机关相互协作,共同进行案件的处理。三法司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合作,共同辅助完成最高统治者的司法统治,是封建统治者构筑其绝对统治的重要部分。三法司制度长期存在有其制度的科学性,但也不可避免... 在我国封建审判制度史上,中央三大司法机关相互协作,共同进行案件的处理。三法司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合作,共同辅助完成最高统治者的司法统治,是封建统治者构筑其绝对统治的重要部分。三法司制度长期存在有其制度的科学性,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各种局限性。对三法司制度的各种属性进行全面分析有利于现代刑事诉讼公检法三机关定位和分工合作制度的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三法司 机关 相互制约 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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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最高司法权的行使——以皇帝对三法司的严密控制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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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乃栋 《玉林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第4期59-67,共9页
清代的中央三法司是君主实现最高司法权的重要抓手。一方面,皇帝为三法司的司法活动设定各种原则与规矩,并要求法司严格按律定拟,不准意为轻重;另一方面,皇权的触角还延伸到具体司法审判领域,对三法司核拟案件或“定基调”、或改判、或... 清代的中央三法司是君主实现最高司法权的重要抓手。一方面,皇帝为三法司的司法活动设定各种原则与规矩,并要求法司严格按律定拟,不准意为轻重;另一方面,皇权的触角还延伸到具体司法审判领域,对三法司核拟案件或“定基调”、或改判、或驳回、或交更高层级的九卿会审,甚至创造例外越法权断,以实现其最高司法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制度 三法司 皇权 最高 清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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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明代北镇抚司与“三法司”之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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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曦桐 《安阳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第4期58-61,共4页
明代的案件审理一般有两种途径,其一是通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的三法司会审,最后将结果呈报给皇帝裁决;其二是经过锦衣卫北镇抚司审理,直接呈报给皇帝定夺。尽管两者同属于司法机构,但后者作为锦衣卫这一特殊组织的下属机构,与前者相... 明代的案件审理一般有两种途径,其一是通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的三法司会审,最后将结果呈报给皇帝裁决;其二是经过锦衣卫北镇抚司审理,直接呈报给皇帝定夺。尽管两者同属于司法机构,但后者作为锦衣卫这一特殊组织的下属机构,与前者相比有很大的区别,具体表现在监狱的设置、机构的管理人员以及案件的处理方式等方面。通过两者之间司法职能的差异对比,也可看出北镇抚司这一直属皇帝的特殊司法机构对于正常司法程序的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明代 三法司 北镇抚 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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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法司到司法院——中国中央司法传统的断裂与延续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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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聂鑫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40-48,共9页
古代中国在君主专制的背景下形成、完善了三法司的中央司法体制。中国法制(包括司法)近代化以来,历经清末司法改革后的(法)部(大理)院分权;北洋时期大理院、平政院(肃政厅)、司法部并立;最终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形成了司法院这一垄断所... 古代中国在君主专制的背景下形成、完善了三法司的中央司法体制。中国法制(包括司法)近代化以来,历经清末司法改革后的(法)部(大理)院分权;北洋时期大理院、平政院(肃政厅)、司法部并立;最终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形成了司法院这一垄断所有司法审判权与准司法审判权的最高司法机关("一法司"),其权限与监察院(1943年后还有司法行政部)亦做严格区分。从三法司到司法院,我们的中央司法体制近代化/"西方化"/"理性化"了;但仔细观察制度变迁的历程,我们仍可发现传统的延续,中央司法体制的中国特色仍无法抹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央传统 三法司 大理院 平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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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承明制与清初三法司审判权格局的变迁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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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祥雨 《史林》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54-67,214,220,共16页
学界认为清朝刑部"部权特重"的三法司权力格局是顺治之后形成的现象。本文证明"部权特重"在顺治时期就已经形成。在明朝三法司中,"部权特重"的现象就已出现。清朝在学习明制过程中,进一步加重了刑部权力... 学界认为清朝刑部"部权特重"的三法司权力格局是顺治之后形成的现象。本文证明"部权特重"在顺治时期就已经形成。在明朝三法司中,"部权特重"的现象就已出现。清朝在学习明制过程中,进一步加重了刑部权力。顺治元年到三年,刑部垄断了京师现审案件的审判和直省重罪案件的复核,其审判权达到巅峰,而且此后刑部对非死罪案件的审判权没有发生太大变化。自顺治四年起,三法司开始核拟直省死罪案件。顺治十二年,三法司核拟京师和直省死罪案件的程序基本确定。至此,在审判权上,清朝三法司中刑部"部权特重"的格局基本定型。三法司审判权的变化表明,清朝统治者在学习明制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了他们的主体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承明制 三法司 刑部 部权特重 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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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清代蒙古地区的司法制度 被引量:3
11
作者 杨选第 《内蒙古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01年第4期59-61,共3页
清朝在保证国家司法权统一的前提下 ,对蒙古地区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在司法制度方面 :1.中央设理藩院审理蒙古人犯罪案件 ,表现出专制集权特点 ;2 .地方行政机关即审判机关 ,分蒙古为“外藩”、“内属”区别对待 ,表现出因地制宜特... 清朝在保证国家司法权统一的前提下 ,对蒙古地区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在司法制度方面 :1.中央设理藩院审理蒙古人犯罪案件 ,表现出专制集权特点 ;2 .地方行政机关即审判机关 ,分蒙古为“外藩”、“内属”区别对待 ,表现出因地制宜特点 ;3 .在审断过程中 ,保留了“以罚代刑”、“入誓”等审判方式 ,表现出因俗制宜特点 ;4.针对蒙古地区的不同民族 ,设置不同的行政司法组织 ,表现出因族制宜及民族歧视特点 ;5 .注意协调蒙古律例与内地律例之间的关系 ,逐渐出现内地化倾向 。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理藩院 三法司 因地制宜 以罚代刑 入誓 内地化倾 清代 蒙古地区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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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与牵制:明代厂卫与法司的关系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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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晓耕 时晨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5期105-112,共8页
厂卫制度是明代极具特色的一种监察制度,其设立本意是便于皇帝监控臣下,但制度运行中出现膨胀和异化。厂卫并非特务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和正常秩序是其重要职能,其在司法方面的权力也集中于侦查缉捕、刑罚执行以及通过特别程序参与审判等... 厂卫制度是明代极具特色的一种监察制度,其设立本意是便于皇帝监控臣下,但制度运行中出现膨胀和异化。厂卫并非特务机关,维护社会治安和正常秩序是其重要职能,其在司法方面的权力也集中于侦查缉捕、刑罚执行以及通过特别程序参与审判等方面,且其权力并非毫无限制。厂卫制度在设计和运行方面皆受到其他机关在实体和程序方面的多重平衡与牵制,主要表现为以驾帖签批、官员职权重合以及皇帝和司法机关对于终审权的控制。厂卫和法司的制衡加强了居中裁断的皇帝对双方的控制,更强化了皇帝对于整个文官系统和社会的控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厂卫 特别监督机关 三法司 机构 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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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宦官特务司法初探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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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高庆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1998年第1期37-41,44,共6页
明朝是我国历史上一个君主极端专制的封建王朝。由厂卫宦官对人民实行特务统治,是明朝司法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明王朝封建政治腐朽没落,社会黑暗残酷的一种表现。残酷黑暗的特务司法统治,激起了人民的反抗,加速了明王朝的崩溃。史镜启... 明朝是我国历史上一个君主极端专制的封建王朝。由厂卫宦官对人民实行特务统治,是明朝司法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明王朝封建政治腐朽没落,社会黑暗残酷的一种表现。残酷黑暗的特务司法统治,激起了人民的反抗,加速了明王朝的崩溃。史镜启鉴。研究明朝宦官特务司法现象,对于提高我们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当不无裨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明代宦官 锦衣卫 特务统治 宦官参预 三法司 礼监 社会主义制建设 镇守太监 东厂 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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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明代的司法制度与君主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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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勤奎 《天中学刊》 1989年第2期24-31,共8页
专制制度体现在封建统治的各个方面,皇帝本身是全国的行政首脑:立法上,其“一言而为天下法”,即法自君出;司法大权也被牢牢掌握。本文试图从皇帝对司法权的控制来看明代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强化程度。以下就司法机构、审判制度、监... 专制制度体现在封建统治的各个方面,皇帝本身是全国的行政首脑:立法上,其“一言而为天下法”,即法自君出;司法大权也被牢牢掌握。本文试图从皇帝对司法权的控制来看明代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强化程度。以下就司法机构、审判制度、监察制度和特务政治来阐述明代极端君主专制主义制度在司法制度上的反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特务机构 大理寺 封建专制主义 厂卫 三法司 给事中 东厂 内行厂 机构 礼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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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法政体制述论 被引量:2
15
作者 刘长江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1期67-70,共4页
中国封建法政体制至清代臻于完善并开始解体。清朝承袭明制,建立了比较完整、严密的法政体制,其中实行的三法司会审、秋审、九卿会审等制度,非司法官员参与司法等,都起到了慎刑的作用;但清代后期法政体制在运作中弊窦丛生、逐渐瓦解,直... 中国封建法政体制至清代臻于完善并开始解体。清朝承袭明制,建立了比较完整、严密的法政体制,其中实行的三法司会审、秋审、九卿会审等制度,非司法官员参与司法等,都起到了慎刑的作用;但清代后期法政体制在运作中弊窦丛生、逐渐瓦解,直至1906年清政府改革官制,使司法与行政分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三法司 九卿会审 秋审 皇帝 行政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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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法政体制述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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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长江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6期111-116,共6页
中国封建法政体制至明代臻于完善。明朝中央司法机关正式以三法司相称,司法审判中,实行刑部审理、大理寺复核、都察院监督的三法司会审制度。这实质上是一种权力的制约,旨在防止刑部独揽审判权。而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司法权受到皇权、后... 中国封建法政体制至明代臻于完善。明朝中央司法机关正式以三法司相称,司法审判中,实行刑部审理、大理寺复核、都察院监督的三法司会审制度。这实质上是一种权力的制约,旨在防止刑部独揽审判权。而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司法权受到皇权、后妃勋戚及行政长官等的掣肘,尤其是明中后期厂卫的干扰,致使法政体制遭到严重破坏,导致“明代大案多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三法司 皇权 厂卫 后妃勋戚 行政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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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法同构”视域下的元朝五府官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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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佳臻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95-101,共7页
“官法同构”是中国古代官制的一种基本建构模式,其特征是因事设官,因官立法。元朝五府官制度反映了这一建构模式。五府官是元朝“约会”制的一种特殊情况,一般由元朝中央五个最重要的部门——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大宗正府、刑部组... “官法同构”是中国古代官制的一种基本建构模式,其特征是因事设官,因官立法。元朝五府官制度反映了这一建构模式。五府官是元朝“约会”制的一种特殊情况,一般由元朝中央五个最重要的部门——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大宗正府、刑部组成,以联合司法审判形式审决重案囚犯,解决滞狱问题,是对元朝常规司法制度的一种重要补充。经过一系列实践后,元朝五府官在元顺帝后至元元年开始制度化,但因种种弊端,不久即罢。尽管存在时间不长,但它对明朝三法司制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同构 五府官 三法司 约会 元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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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审制的缘起──兼谈中国法制史上一个被遗忘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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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幼声 《求是学刊》 1986年第5期40-46,共7页
关键词 朝审 中国制史 奏议 中华 死刑 缘起 律思想 宁德 兽性 三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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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堂会审始于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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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6年第6期58-58,共1页
人们在看历史题材的影视作品时,常听到“三堂会审”一词.“三堂会审”制度始于明朝,当时的司法程序比较完善,中央司法机关设立了“三法司”,即刑部、大理寺和督察院,权责基本上相当于今天的公、检、法、司四个部门.刑部主要负责案件审判... 人们在看历史题材的影视作品时,常听到“三堂会审”一词.“三堂会审”制度始于明朝,当时的司法程序比较完善,中央司法机关设立了“三法司”,即刑部、大理寺和督察院,权责基本上相当于今天的公、检、法、司四个部门.刑部主要负责案件审判,大理寺负责案件的复核和驳正,即刑部将案件审理判决完毕后,报送至大理寺进行复核.督察院则主要负责监管刑部和大理寺依法行政,经督察院督察无误的判决结果,才可以报送皇帝审批、定夺.一般来讲,普通的案件多由“三法司”各自审理、督察,只有遇到重大的疑难案件或者涉及面较广时,“三法司”才会联合审理案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堂会 明朝 案件审判 案件审理 判决结果 大理寺 三法司 影视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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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南京贯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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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连玉 《南京晓庄学院学报》 2023年第3期103-114,共12页
明太祖朱元璋效仿天象,将中央司法机构集中置于南京太平门外,并以城墙环绕,形成独具特色的“贯城”。明代南京贯城作为天人感应思想在城市规划中的体现,是中国古代城市史上较为独特的一例,具有特殊意义,并对后世北京中央司法机构官署营... 明太祖朱元璋效仿天象,将中央司法机构集中置于南京太平门外,并以城墙环绕,形成独具特色的“贯城”。明代南京贯城作为天人感应思想在城市规划中的体现,是中国古代城市史上较为独特的一例,具有特殊意义,并对后世北京中央司法机构官署营建选址产生了直接影响。同时,南京三法司作为中央最高司法机构,其官署布局、建筑形制等,也反映了明代中央政府机构的建筑特点,是明代中央官署布局形制研究的重要内容。本文结合考古材料与传世图像、文献资料,探讨南京贯城的设立思想、基本布局与设置过程,揭示明代南京中央最高司法机构--刑部、都察院的官署形制与建筑布局,以期填补明代南京中央官署形制研究等空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贯城 三法司 中央官署 建筑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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