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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我国教育法典编纂的“不完全法典化进路”分析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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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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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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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复旦教育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5期36-43,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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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2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我国教育法典编纂的框架体系研究”(BAA22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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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教育法典应属于体系型法典,并采用“不完全法典化进路”,即仅实现重要法律关系的法典化,同时允许调整相对次要法律关系的单行法并行存在。国际上,美国采用汇编式模式,俄罗斯采用完全法典化模式,日本采用“总则+单行法”模式,唯有法国的不完全法典化模式在我国具备切实的现实依据。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来看,“不完全法典化进路”在我国都更具可操作性,更符合我国的立法传统。我国教育法典宜采用《教育基本法典》作为名称;依据现实性、体系性、全面性标准对既有立法进行系统归纳,展开立法填补;在总分结构的基础上,其规制范围包括从学前教育到终身教育的不同教育阶段,以及学位、教师、考试、学校等教育主体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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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教育法典
不完全法典化进路
编纂范式
总则
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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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Education Code
incomplete codification approach
compilation paradigm
general provisions
specific ru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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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16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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