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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区域合作”实验区立法问题初探--以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为例
被引量:
5
1
作者
杜力夫
许川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9期132-136,共5页
在"两岸区域合作"中,如何在合作的区域中进行立法,是两岸区域合作中的重要问题,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实验区的建设也需要法治保障。在进行平潭实验区相关地方性立法的过程,应该遵循三项原则:(一)坚持"根据具体情况和实...
在"两岸区域合作"中,如何在合作的区域中进行立法,是两岸区域合作中的重要问题,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实验区的建设也需要法治保障。在进行平潭实验区相关地方性立法的过程,应该遵循三项原则:(一)坚持"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原则,此原则可以看作是地方立法自主性、创制性的依据。(二)坚持地方职权立法中的"不抵触"原则,即"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原则。(三)坚持地方授权性立法中"遵循基本原则"的原则,相对于地方职权立法中的"不抵触"原则,更加宽松和灵活,使得地方授权立法比职权立法在权限上具有更大的发挥空间。而实验区在许多方面的创新,客观上要求突破一些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框架,实验区在两岸经贸文化交流方面"先行先试"的品格,有以下三种思路:思路之一,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特别授权立法;思路之二,以某种形式将厦门特区的相关待遇延伸至平潭实验区,使平潭实验区的立法享受经济特区的立法权限;思路之三,在现有法律框架内,用足用好福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的立法权,在地方立法的创制性、试验性和先行性方面大胆实践,为平潭实验区建设走出一条法治化的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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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两岸区域合作
平潭综合实验区
地方立法
立法原则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两岸“区域合作”实验区立法问题初探--以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为例
被引量:
5
1
作者
杜力夫
许川
机构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闽台区域研究中心
出处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9期132-136,共5页
基金
作者承担的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平潭实验区两岸合作立法规划研究”(2010B132)的阶段性成果
文摘
在"两岸区域合作"中,如何在合作的区域中进行立法,是两岸区域合作中的重要问题,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实验区的建设也需要法治保障。在进行平潭实验区相关地方性立法的过程,应该遵循三项原则:(一)坚持"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原则,此原则可以看作是地方立法自主性、创制性的依据。(二)坚持地方职权立法中的"不抵触"原则,即"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原则。(三)坚持地方授权性立法中"遵循基本原则"的原则,相对于地方职权立法中的"不抵触"原则,更加宽松和灵活,使得地方授权立法比职权立法在权限上具有更大的发挥空间。而实验区在许多方面的创新,客观上要求突破一些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框架,实验区在两岸经贸文化交流方面"先行先试"的品格,有以下三种思路:思路之一,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特别授权立法;思路之二,以某种形式将厦门特区的相关待遇延伸至平潭实验区,使平潭实验区的立法享受经济特区的立法权限;思路之三,在现有法律框架内,用足用好福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的立法权,在地方立法的创制性、试验性和先行性方面大胆实践,为平潭实验区建设走出一条法治化的新路。
关键词
两岸区域合作
平潭综合实验区
地方立法
立法原则
分类号
D921.1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两岸“区域合作”实验区立法问题初探--以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为例
杜力夫
许川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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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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