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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胚胎基因编辑的刑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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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邦俊 袁淑娟 《江苏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2期70-76,共7页
生物安全影响民众健康和生物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在疫情全球肆虐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重视生物安全和生物安全立法。由于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本身存在风险以及后续可能引发的道德与社会风险,因此法律需要对... 生物安全影响民众健康和生物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在疫情全球肆虐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重视生物安全和生物安全立法。由于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本身存在风险以及后续可能引发的道德与社会风险,因此法律需要对该技术的应用予以回应。《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虽然该条款填补了生物科学领域的立法空白,但还存在基因编辑行为入罪类型不够全面、犯罪主体缺失等方面的问题。针对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法律规范不足的现状,需要完善涉及基因编辑的相关条款,增设妨害基因管理秩序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物安全 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 刑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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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胚胎基因编辑——科学与伦理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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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曲彬 张映 +1 位作者 周琪 李伟 《科学与社会》 CSSCI 2016年第3期22-31,共10页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是干细胞与基因工程等生物科学技术迎来蓬勃发展的时期。试管婴儿、胚胎干细胞、体细胞核移植以及基因编辑等技术的发展不仅给科学发展带来了革命性的突破,也给人们的生活和伦理认知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科学的飞...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是干细胞与基因工程等生物科学技术迎来蓬勃发展的时期。试管婴儿、胚胎干细胞、体细胞核移植以及基因编辑等技术的发展不仅给科学发展带来了革命性的突破,也给人们的生活和伦理认知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科学的飞速发展使我们不仅拥有了治疗遗传病、肿瘤等重大疾病的武器,更拥有了操纵人类生命的能力,这使得科学和伦理之间产生了激烈的碰撞。近些年来,科学家群体自发举办国际峰会,广泛讨论科学、伦理和监管的问题,为科学界自我监督树立了典范,也为新技术的健康快速发展带来了福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类胚胎基因编辑 伦理 CRISPR/Cas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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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社会视阈下人类胚胎基因编辑的刑事立法立场 被引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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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路瑶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1期153-161,共9页
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所潜藏的风险,是风险社会下人类生存所面临的新型风险之一。人类胚胎基因编辑具有巨大的安全性风险,包括对通过该技术孕育的婴儿和人类后代产生的不可完全预知和控制的双重风险。人类胚胎基因编辑具有颠覆性的伦理... 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所潜藏的风险,是风险社会下人类生存所面临的新型风险之一。人类胚胎基因编辑具有巨大的安全性风险,包括对通过该技术孕育的婴儿和人类后代产生的不可完全预知和控制的双重风险。人类胚胎基因编辑具有颠覆性的伦理风险,一方面隐藏着引发基因歧视的风险,另一方面会引发对人类后代人格尊严的严峻挑战。基于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所具有的上述风险,应当运用刑法手段禁止该技术用于人体试验及有关应用行为:将人体胚胎基因编辑技术的人体试验和应用行为定位为抽象危险犯,实现法益保护前置化;通过合理设置量刑幅度、设置财产刑和从业禁止的方式,实现犯罪预防目的;清晰划定基因治疗的禁止范围,以免刑法过度剥夺公民自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类胚胎基因编辑 风险社会 法益保护前置化 抽象危险犯 刑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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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胚胎基因编辑的多维风险与立法规制——《民法典》的人格权视阈关照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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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健 刘冠合 《科技与法律(中英文)》 CSSCI 2021年第4期19-28,共10页
基因编辑时代,人格尊严遭遇到了来自于基因科技的巨大威胁与挑战,引发了诸多伦理风险、技术风险以及法律风险。人类基因胚胎技术一旦被滥用,将可能对人格尊严、意志自由、平等存在、公正追求、安全目标等法律价值与道德理念产生挑战。... 基因编辑时代,人格尊严遭遇到了来自于基因科技的巨大威胁与挑战,引发了诸多伦理风险、技术风险以及法律风险。人类基因胚胎技术一旦被滥用,将可能对人格尊严、意志自由、平等存在、公正追求、安全目标等法律价值与道德理念产生挑战。剖析基因编辑可能造成的多维风险,指出其伦理争议与立法体系缺位,可以厘清其蕴含的责任追究与权利救济等法律问题。基因编辑立法应以人的主体性、价值性与尊严诉求为基准价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从人格权保护的视角对此有了初步的立法关照,但关于基因编辑的立法还待细化。而要实现风险防控,保障主体权利,必须贯彻人类胚胎基因编辑立法的基本原则,掌握其立法策略,才能构建出法律风险规制与涉事主体权利保障相契合的基因编辑技术法律规制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类胚胎基因编辑 风险防控 民法典 人格权 立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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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胚胎基因编辑的宪法界限:一个基于尊严的分析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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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章小杉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113-120,共8页
人类胚胎基因编辑带来的利好与风险令其成为备受争议的生物技术,支持和反对的理据皆落脚于人的尊严。以往围绕基因编辑的尊严之争之所以出现,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论者未在同一层面谈论人的尊严。人的尊严可分为个体尊严和物种尊严。个体... 人类胚胎基因编辑带来的利好与风险令其成为备受争议的生物技术,支持和反对的理据皆落脚于人的尊严。以往围绕基因编辑的尊严之争之所以出现,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论者未在同一层面谈论人的尊严。人的尊严可分为个体尊严和物种尊严。个体尊严体现了尊严的赋能面向,要求尊重人的自主;而物种尊严体现了尊严的限制面向,要求维护人的本质。在确保技术安全的情况下,以治疗为目的的基因编辑不违背人的个体尊严,且无损于人的物种尊严,因而不宜禁止;以增强为目的的基因编辑,不论技术安全与否,都违背了被编辑者的个体尊严,且危及人的物种尊严,因而不宜允许。为了维护人的尊严,需要对基因编辑进行法律规制,尤其是区分以治疗为目的的基因编辑和以增强为目的的基因编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类胚胎基因编辑 宪法界限 人的尊严 物种尊严 个体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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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胚胎基因编辑研究的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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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浩男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4期111-116,共6页
“基因编辑婴儿事件”的发生使人们认识到了人类已经拥有了通过技术手段改写、设计和创造生命的能力,其对社会伦理和法律秩序所带来的冲击显而易见。同时,此次事件的发生还暴露出了我国在相关领域监管手段的缺失和法律规则的不完善。本... “基因编辑婴儿事件”的发生使人们认识到了人类已经拥有了通过技术手段改写、设计和创造生命的能力,其对社会伦理和法律秩序所带来的冲击显而易见。同时,此次事件的发生还暴露出了我国在相关领域监管手段的缺失和法律规则的不完善。本文从基础实验室研究和临床研究两个方面讨论如何对人类胚胎基因编辑进行有效规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类胚胎基因编辑 基础研究 临床研究 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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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的潜在风险述介 被引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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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陶应时 王国豫 毛新志 《自然辩证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69-74,共6页
作为一种直接干预人类遗传基因的强大工具,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在给人类带来巨大福祉的同时,也蕴含了极其巨大的潜在风险与文明忧患。由于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的潜在风险极具复杂性与特殊性,不但将引发健康风险、进化风险、遗传风险... 作为一种直接干预人类遗传基因的强大工具,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在给人类带来巨大福祉的同时,也蕴含了极其巨大的潜在风险与文明忧患。由于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的潜在风险极具复杂性与特殊性,不但将引发健康风险、进化风险、遗传风险等生物性风险,且还将引发一系列的社会伦理风险。如果运用不当,极易造成失控的严重后果,甚至将人类陷入难以拯救的危险境地。基于此,我们应从技术伦理的向度出发,以增进人类的幸福和自由为目的,尊重人的"自然"本性,增强技术主体的责任伦理意识并设置技术禁区,才能真正有效地消解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所引发的风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 生物性风险 社会伦理风险 技术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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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的伦理考究——基于人的完整性视域 被引量:7
8
作者 陶应时 王国豫 《科学技术哲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77-82,共6页
人的完整性是人之为人的"独特标识"。为保持人类的存在与延续,人类有责任去尊重和保护自身的完整性。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作为一种直接操纵人类遗传基因的强大工具,其对人的干预能否获得伦理上的辩护与包容,只有借助人的完... 人的完整性是人之为人的"独特标识"。为保持人类的存在与延续,人类有责任去尊重和保护自身的完整性。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作为一种直接操纵人类遗传基因的强大工具,其对人的干预能否获得伦理上的辩护与包容,只有借助人的完整性概念才能做出明晰的界定。一方面,成熟的治疗性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对人之身体完整性与精神完整性具有一定的守护性,在伦理上是可辩护的,而增强性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与颠覆性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则与之相反,应伦理地拒斥。另一方面,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如未损害人类的基因完整性与物种完整性,在伦理上是可包容的,反之则会导致人类物种日趋衰退甚至不复存在,因而是不可逾越的伦理禁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 人的完整性 DNA条形码 伦理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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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的伦理问题与监管对策 被引量:7
9
作者 费鹏鹏 李才华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第4期28-33,共6页
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为患不治之症的孩子带来了希望,它促进了人类的生命健康,但也对现有的社会伦理体系产生了冲突,引起了技术风险、权利责任、社会平等等方面的一系列伦理问题。对人类胚基因编辑技术带来的生命伦理问题进行思考,目的... 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为患不治之症的孩子带来了希望,它促进了人类的生命健康,但也对现有的社会伦理体系产生了冲突,引起了技术风险、权利责任、社会平等等方面的一系列伦理问题。对人类胚基因编辑技术带来的生命伦理问题进行思考,目的是有效化解科研活动与伦理道德之间的冲突,使该技术能够更好地改善人类生命健康。解决这些伦理问题的对策和建议应有针对性,可通过制定伦理规范准则,加强科研人员、医疗工作者伦理道德修养,设立独立的伦理审查机构,重点支持技术革新,建立健全法律法规等,来加强对此项技术的监管,确保该技术的安全应用。鉴于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的不成熟,目前只能允许有限使用,待技术成熟之后方可开展临床试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 首例基因编辑婴儿 伦理问题 安全应用 监管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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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胚胎基因编辑的伦理悖论及其化解之道 被引量:33
10
作者 陶应时 罗成翼 《自然辩证法通讯》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85-91,共7页
人类胚胎基因编辑引发了全球生物学家、生命伦理学者和社会公众等激烈的伦理论争。反对者认为,人类胚胎基因编辑突破了不可逾越的伦理"红线",应当"全面禁止",理由主要有:改写人类进化方式;存在严重技术风险;违背后... 人类胚胎基因编辑引发了全球生物学家、生命伦理学者和社会公众等激烈的伦理论争。反对者认为,人类胚胎基因编辑突破了不可逾越的伦理"红线",应当"全面禁止",理由主要有:改写人类进化方式;存在严重技术风险;违背后代自决权;导致人类社会新的不平等;损害人类的"基因完整性"与"人种完整性"。而支持者认为,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有利于探究生命奥秘和促进人类健康,具有科学及道德合理性,应当"全面开放"。面对这一巨大而深刻的伦理悖论,本文提出了"有限开放"的解悖路径,即实现人类胚胎基因编辑的差异性发展,使之"弃恶扬善",同时,构筑立体的人类胚胎基因编辑监管体系,为其伦理悖论的化解提供制度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类胚胎基因编辑 伦理悖论 有限开放 差异性发展 立体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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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编辑婴儿事件的医学和伦理问题及其应对策略 被引量:1
11
作者 孙英梅 黄晓梅 《生物学教学》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1期66-67,共2页
本文从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技术的应用价值、医学与伦理学的角度,对基因编辑婴儿事件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
关键词 人类胚胎基因编辑 基因编辑婴儿 分析 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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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编辑技术临床应用的伦理问题与审查制度规制 被引量:10
12
作者 黄鹏 《医学与哲学》 2020年第9期36-40,53,共6页
针对"基因编辑婴儿"事件暴露出的我国伦理监管体系漏洞,尤其是伦理审查制度的缺陷,通过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出构建对医疗机构伦理委员会的初次审查进行两次独立复审的行政监管制度,即"地方-国家"二级独立伦理审查... 针对"基因编辑婴儿"事件暴露出的我国伦理监管体系漏洞,尤其是伦理审查制度的缺陷,通过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出构建对医疗机构伦理委员会的初次审查进行两次独立复审的行政监管制度,即"地方-国家"二级独立伦理审查制度。该制度由医疗机构等基层单位的伦理委员会进行初次审查,然后由省级行政主管部门的伦理委员会进行第一次独立审查,再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伦理委员会进行第二次独立审查。二级独立伦理审查制度较为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有助于规范生物医学研究活动秩序,实现基因编辑技术与伦理监管体系的良性互动与协调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因编辑技术 审查制度 人类胚胎基因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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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中侵权行为的法律性质分析 被引量:5
13
作者 黄鹏 《中国卫生法制》 2020年第6期38-42,79,共6页
"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以下简称"事件")的发生引发了学界对基因编辑技术法律规制问题的广泛关注。在我国相关民法规范体系滞后于基因编辑技术发展的情况下,为了保护事件中被侵权人的民事权益,明确被侵权人提出损害赔... "基因编辑婴儿"事件(以下简称"事件")的发生引发了学界对基因编辑技术法律规制问题的广泛关注。在我国相关民法规范体系滞后于基因编辑技术发展的情况下,为了保护事件中被侵权人的民事权益,明确被侵权人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基础显得尤为重要。由于我国现行卫生立法并未明确界定"医疗行为"等原因,目前学界对事件中侵权行为的法律性质存在争议,这首先反映在对人类胚胎基因编辑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认识模糊。由此将导致司法实践中法院适用法律依据错误,影响侵权损害的认定和评价,使被侵权人不能获得有效的法律救济。以人类胚胎基因编辑为切入点,对事件中侵权行为的法律性质进行了深入辨析。从行为目的角度来看,人类胚胎基因编辑属于临床试验,而不属于医疗行为;同时,人类胚胎基因编辑对于基因编辑婴儿是非治疗性临床试验,对于受试者又是治疗性临床试验。事件中侵权人实施的整体行为是由辅助生殖的医疗行为和人类胚胎基因编辑的临床试验构成,因此事件中的侵权行为包含非法行医和临床试验两种侵权行为。由于事件中的侵权人构成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被侵权人可以根据《合同法》或《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择一主张损害赔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基因编辑婴儿”事件 侵权行为 法律性质 人类胚胎基因编辑 临床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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