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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贩卖“赌博神器”涉嫌传授犯罪方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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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东
李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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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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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农村新技术》
2023年第10期71-7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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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基本案情】李某在郑州市经营一家智能麻将机店,贩卖魔术扑克、麻将等娱乐用品。2023年1月,王某(另案处理)来到店内,询问是否有在赌博中控制输赢的办法。李某向王某介绍了一种“赌博神器”,声称有了它,在赌场上可稳赚不赔。李某说的“赌博神器”,是一套诈赌设备,可以通过手机镜头扫描扑克边缘,读取扑克牌大小,再通过传感器传输到迷你蓝牙耳机报数,从而控制赌局输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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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传授犯罪方法罪
另案处理
手机镜头
赌博
麻将机
蓝牙耳机
扑克牌
神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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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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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构成要件问题探讨
被引量: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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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孟庆华
尚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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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北大学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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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2009年第2期32-35,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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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客体是公共秩序中的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行为人只要向他人传授的是犯罪方法即可构成本罪,传授的犯罪方法只可能是直接故意犯罪的方法。传授犯罪方法罪的主体也没有相关的特别限制,应当视为一般主体。传授犯罪方法罪的主观要件只限于直接故意才能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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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传授犯罪方法罪
犯罪方法
客体
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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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rime of transmitting criminal means
criminal means
object
inten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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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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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网上传播黑客技术行为应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被引量:4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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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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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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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6年第5期30-33,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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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利用互联网传播黑客技术的行为是众多计算机犯罪的“罪魁祸首”,严重危害网络安全,对用户的合法利益造成巨大损害。这种行为的实质是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情节严重的应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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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黑客技术
互联网
传授犯罪方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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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Hack knowledge
Internet
Crime of imparting criminal metho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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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11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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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传授犯罪方法罪法定刑过重的弊端及原因初探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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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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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承德民族师专马列教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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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承德民族师专学报》
2004年第3期74-7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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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刑法第295条规定的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笔者认为,该罪法定刑过重有违罪刑均衡原则;也与该罪的社会危害性不相适应并导致了法定刑体系的不协调;同时,死刑的设置也与我国限制死刑的政策不符。20世纪80年代严峻的社会治安形势是该罪设立及法定刑过重的主要原因。随着社会形势的变化,应对该罪法定刑进行相应调整,废除该罪的死刑以消除上述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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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刑法
传授犯罪方法罪
法定刑
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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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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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试论传授犯罪方法罪
被引量: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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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志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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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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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
2001年第6期7-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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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传授犯罪方法罪这一罪名规定在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条。本罪的犯罪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语言、文字、动作或其他方式,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犯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本罪是一个具体罪名,而教唆犯是共同犯罪人中的一种。本罪也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行为人向同一对象分别实施教唆行为和传授犯罪方法行为的,按传授犯罪方法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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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传授犯罪方法罪
犯罪客体
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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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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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司法认定及其立法完善
被引量: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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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都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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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昌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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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2008年第3期42-47,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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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传授犯罪方法罪是举动犯,凡是有了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哪怕是刚刚着手,只要综合全部案情不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就可以认为齐备了该罪的全部要件而按照犯罪既遂追究,不存在未遂问题。传授犯罪方法罪与教唆罪在犯罪构成上有明显区别。传授犯罪方法罪死刑的设置违背了罪刑均衡原则,与和谐社会的刑事政策不符,因此我国应废除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死刑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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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传授犯罪方法罪
司法认定
立法
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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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impart crime method guilt
justice cognizance
legislation
improv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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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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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传授犯罪方法罪
被引量: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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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广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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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求是学刊》
1986年第2期47-51,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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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传授犯罪方法罪
犯罪行为
被传授人
犯罪分子
教唆犯罪
我国刑法
实施犯罪
从重处罚
惯犯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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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C55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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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正确认定和处理传授犯罪方法罪
被引量:1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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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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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现代法学》
1984年第1期35-38,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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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不仅对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几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在量刑上作了重要补充。而且还专门把“传授犯罪方法罪”作为一个独立的罪名加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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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传授犯罪方法罪
犯罪团伙
严重危害
社会治安
行为人
我国刑法
犯罪行为
犯罪分子
社会危害性
教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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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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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浅谈传授犯罪方法罪的特征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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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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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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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社会科学》
1986年第1期74-7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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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第二条规定:“传授犯罪方法,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当前法制教育中,很有必要通俗地谈谈传授犯罪方法罪的特征,以便引导群众协助司法机关打击这一近年来出现的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促使社会治安的进一步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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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传授犯罪方法罪
社会治安
有期徒刑
特征
教唆犯罪
严重危害
情节严重
司法机关
社会主义法制
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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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C55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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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传授犯罪方法罪与教唆犯罪
被引量:1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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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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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北法学》
1984年第2期42-4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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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有的同志认为: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就是教唆行为,“是教唆犯罪的一种形式”,是“没有特定的教唆对象和没有特定的犯罪行为的教唆行为”.(见《河北法学》八三年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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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传授犯罪方法罪
犯罪行为
教唆犯罪
教唆行为
本罪
果被
实行犯
法定刑
行为人
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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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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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传授犯罪方法罪
被引量:1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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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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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6年第2期34-40,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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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简称《决定》)专门把传授犯罪方法的犯罪作为一个独立的罪名加以规定,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定刑。作出这一规定是非常必要的。这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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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传授犯罪方法罪
犯罪意图
行为人
社会治安
严重危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犯罪行为
犯罪构成
司法实践
社会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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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C55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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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存在价值——以刑事政策为视角
被引量:1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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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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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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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年第4期102-106,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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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传授犯罪方法罪作为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罪名,由来即带着浓厚的刑事政策气息。近年来,因适用范围狭窄,学界中对此罪名的存在价值产生争议。虽然传授犯罪方法罪是特定时期的产物,但在当今时代下仍然发挥着打击犯罪的作用。本罪以刑事政策的价值为导向,在社会秩序维护、犯罪预防、人权保障方面均有显著体现;以刑法的刑事政策化为旗帜,网络时代下对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基本犯应当纳入犯罪圈考量,加重犯亦有适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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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传授犯罪方法罪
存在价值
刑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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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rime of imparting criminal methods
existence value
criminal policy of criminal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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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626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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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试论传授犯罪方法罪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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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殿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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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4年第1期196-200,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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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我国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一九八三年九月二日颁布的《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规定的·一种新罪名,它是当前我国犯罪现象中出现的一种新的犯罪形态。研究该罪的概念和特征,掌握它的构成要件,以及它与其他罪的区别,对于完善我国的刑事立法,·正确贯彻中央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刑事犯罪的精神,对于促进社会治安秩序的根本好转,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晚历史意义。对于本罪的研究,已引起法学界的注意,本人也想参与探讨,以求教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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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传授犯罪方法罪
犯罪意图
犯罪现象
犯罪方法
教唆罪
被教唆犯
复杂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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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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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传授犯罪方法罪和教唆犯罪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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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志
陆全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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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政治与法律》
1984年第2期80-8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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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构成,主要表现为客观上有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主观上有传授他人犯罪方法的故意。所谓客观上有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一般是指把实施犯罪的方法、技能和手段直接传授给他人。这种传授犯罪方法的手段,一般以口头传授居多,也有用自己的示范动作加以传授的,或者是两者兼有。个别的也有用文字的方法进行传授。但不管用哪一种方法进行传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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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传授犯罪方法罪
教唆犯罪
主要表现
犯罪意图
教唆行为
共同犯罪
示范动作
教唆者
法定刑
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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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D0
[政治法律—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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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略论传授犯罪方法罪与教唆犯罪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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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殿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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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山东法学》
1986年第2期26-29,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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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自前,我国犯罪率偏高,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现象,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近年来,国家采取多种预防犯罪措施,收到一定成效。但在某些地区某一时期,嫁要案,尤其是青少年犯罪,却有增无减,犯罪率还未降到历史最低水平。究其原因,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由于我对此调查研究不多,对犯罪率高的原因不敢作贸然论述,单就传授犯罪方法罪与教唆犯罪,谈谈自己的肤浅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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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传授犯罪方法罪
被传授人
教唆犯罪
犯罪客体
行为人
其他方法
共同犯罪
危害行为
复杂客体
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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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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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探讨传授犯罪方法罪的综述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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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柯葛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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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政治与法律》
1984年第3期76-,7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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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第二条规定:“传授犯罪方法,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是对我国刑法的重要补充。如何理解这一规定、准确认定传授犯罪方法罪,成为司法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新问题。法学界对此也极为关注,纷纷撰文,作了较为广泛而深入的探讨。现将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一、对这一规定的理解 (一)“传授犯罪方法”是否为独立罪名? 较为一致的意见是,《决定》对“传授犯罪方法”作专条规定,有自己独立适用的法定刑,同刑法分则中许多“简单罪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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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传授犯罪方法罪
社会治安
严重危害
观点综述
我国刑法
刑法分则
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
犯罪分子
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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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D0
[政治法律—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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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略论传授犯罪方法罪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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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跃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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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殷都学刊》
1984年第2期90-93,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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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一九八三年九月二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第二条规定:“传授犯罪方法,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规定是根据我国目前阶级斗争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是对我国《刑法》的重要补充,它完全符合全国人民的意愿。这就给我们在理论上提出了一系列亟待研究的课题。本文对该条的有关规定略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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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传授犯罪方法罪
本罪
消灭犯罪
教唆犯罪
犯罪分子
女青少年
有期徒刑
《决定》
行为人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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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C55
[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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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简论传授犯罪方法罪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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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段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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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1984年第2期35-37,19,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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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中规定:“传授犯罪方法,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由此不难看出,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已上升为一种独立的犯罪,是对刑法分则具体罪名的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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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传授犯罪方法罪
刑事犯罪
共同犯罪
教唆犯
社会主义社会
严重危害
社会治安
有期徒刑
犯罪分子
全国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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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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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传授犯罪方法罪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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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公安月刊》
2003年第13期35-3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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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传授犯罪方法罪
情节特别严重
情节严重
侦查方法
行为犯
传授人
过失犯罪
公民合法财产
社会治安
人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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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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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传授犯罪方法罪与教唆犯罪的区别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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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阿孜古丽·阿布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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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维文版)》
2005年第2期34-3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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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传授犯罪方法罪
教唆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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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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