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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认定中的疑难问题探析 被引量:12
1
作者 陈正沓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4期132-135,共4页
本罪中的“帮助”行为须以被帮助人的违法犯罪为前提,帮助隐匿、变造证据,只要情节严重也可以构成本罪;当事人教唆他人帮助自己毁灭、伪造证据亦属于事后不可罚行为;他人教唆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成立本罪,但不属于教唆犯,而是间接正犯... 本罪中的“帮助”行为须以被帮助人的违法犯罪为前提,帮助隐匿、变造证据,只要情节严重也可以构成本罪;当事人教唆他人帮助自己毁灭、伪造证据亦属于事后不可罚行为;他人教唆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成立本罪,但不属于教唆犯,而是间接正犯;对于帮助湮灭罪迹和毁灭罪证的行为不宜再以包庇罪论处;本罪属于情节犯,只有构成与否的问题,不存在犯罪未遂形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毁灭、伪造证据罪 情节犯 包庇 行为 构成 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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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中的“当事人”的范围——基于“期待可能性”原理的实质考察 被引量:1
2
作者 黄继坤 王静云 《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4年第5期93-96,共4页
从期待可能性的法理来看,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中的"当事人"应理解为"与案件的裁判结果有利害关系的诉讼参与人"。除了诉讼法所明确规定的"当事人",民事、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 从期待可能性的法理来看,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中的"当事人"应理解为"与案件的裁判结果有利害关系的诉讼参与人"。除了诉讼法所明确规定的"当事人",民事、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而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监护人,还有在诉讼中为单位利益而毁灭、伪造证据行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都是本罪所规定的"当事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毁灭证据 帮助伪造证据罪 当事人 期待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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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若干问题探微 被引量:1
3
作者 吴占英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4期108-112,共5页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系现行刑法增设的新罪名。刑法学界就该罪名中“帮助毁灭证据、伪造证据”等基本概念存在较多歧义。本文就有关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概念、客观方面、主体以及适用上的若干较存争议的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
关键词 帮助毁灭证据 帮助伪造证据罪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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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探析 被引量:5
4
作者 陈洪兵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4年第3期25-28,共4页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罪状中的“帮助”应予去掉;变造证据不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隐匿证据属于毁灭证据行为;教唆、指使他人帮助自己毁灭、伪造证据的,不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共犯。
关键词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构成 刑法 证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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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客观方面认定问题探析 被引量:1
5
作者 彭峰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4期52-54,共3页
根据《刑法》第307条第2款的规定,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其中,“帮助”在方式上多种多样,且不以被帮助人的犯罪事实为前提;“毁灭、伪造证据”应该包括隐匿、变造证据;应根据立法目的... 根据《刑法》第307条第2款的规定,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其中,“帮助”在方式上多种多样,且不以被帮助人的犯罪事实为前提;“毁灭、伪造证据”应该包括隐匿、变造证据;应根据立法目的和司法实践的需要准确认定“证据”的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构成 中国 客观方面 认定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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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客观要件再探 被引量:1
6
作者 彭峰 《前沿》 2006年第4期151-154,共4页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客观要件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其中的“帮助”在方式上多种多样,在时间上可以发生在诉讼活动开始前,而且不以被帮助人存在犯罪事实为前提;“毁灭、伪造证据”理应包括隐匿、变造证据;应根据立法目的...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客观要件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其中的“帮助”在方式上多种多样,在时间上可以发生在诉讼活动开始前,而且不以被帮助人存在犯罪事实为前提;“毁灭、伪造证据”理应包括隐匿、变造证据;应根据立法目的和司法实践的需要合理界定“证据”的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毁灭 伪造证据罪 客观要件 保护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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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伪造证据的犯罪
7
作者 谭志君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期23-27,38,共6页
中外刑法都有关于伪造证据犯罪的规定。我国《刑法》关于伪造证据的犯罪包括伪证罪、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帮助伪造证据罪。基于现行立法的缺陷,应增设民事、行政伪证罪和伪造证据罪,废除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伪造证据罪。
关键词 刑事立法 伪证 民事行政伪汪 伪造证据罪 诉讼代理人 《刑法》 辩护人 中外 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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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刑法》第307条的适用范围——从“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之“帮助”切入
8
作者 赵冠男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2期133-140,共8页
通说认为,我国《刑法》第307条适用于所有类型的诉讼。可是,因第307条第2款中"帮助"一词的存在,司法实践中屡现民事诉讼当事人本人并非"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之适格主体的难题。随意地主张删除该"帮助"... 通说认为,我国《刑法》第307条适用于所有类型的诉讼。可是,因第307条第2款中"帮助"一词的存在,司法实践中屡现民事诉讼当事人本人并非"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之适格主体的难题。随意地主张删除该"帮助"一词并不可取。通过"帮助"排除当事人构成此罪之可能,是基于"期待可能性"考量而作出的立法抉择。据此,只有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才会因缺乏期待可能性而主体不适格。相应地,我国《刑法》第307条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刑事诉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第307条 刑事诉讼 帮助毁灭 伪造证据罪 期待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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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中之帮助行为 被引量:1
9
作者 李岩 张鹏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73-76,共4页
【案情】 被告人盛刚典和其弟被告人盛更生共同经营深圳市宝安区宝城82区裕丰17巷3号楼407房等出租屋。2005年5月1日.二被告人将407房出租给泗海发廊老板吴乙莲。同年6月30日晚,泗海发廊的坐台小姐辛成英与一陌生男子在407房过夜后... 【案情】 被告人盛刚典和其弟被告人盛更生共同经营深圳市宝安区宝城82区裕丰17巷3号楼407房等出租屋。2005年5月1日.二被告人将407房出租给泗海发廊老板吴乙莲。同年6月30日晚,泗海发廊的坐台小姐辛成英与一陌生男子在407房过夜后一直未归。7月1日,吴乙莲在寻找辛成英未果的情况下,便撬开407房,结果在房间内发现床垫席子和墙上有大量血迹。7月5日,吴乙莲见辛成英仍未被找到,于是就通知被告人盛更生退租407房,但其当日并未报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伪造证据罪 帮助行为 毁灭 例指 深圳市宝安区 被告人 出租屋 发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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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视角下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的构成要件解释 被引量:3
10
作者 叶良芳 《江淮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63-68,共6页
律师诱导被告人虚假陈述的行为,并不构成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基于法条主义的严格解释立场,这一行为并不符合《刑法》第306条第1款规定的三种行为类型之一。而从律师-委托人特免权视角考察,基于案件事实查明和律师辩护制度维系... 律师诱导被告人虚假陈述的行为,并不构成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基于法条主义的严格解释立场,这一行为并不符合《刑法》第306条第1款规定的三种行为类型之一。而从律师-委托人特免权视角考察,基于案件事实查明和律师辩护制度维系两大价值目标的利益衡量,同样也能够得出这一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结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虚假陈述 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 构成要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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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立法疏漏与完善 被引量:2
11
作者 黄勇鹏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5年第06S期55-55,共1页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主要表现为唆使、协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也就是说,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有"帮助"的意思表示,并且明知自己的帮助行为有可能因毁灭、伪造证据而影响案...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主要表现为唆使、协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也就是说,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有"帮助"的意思表示,并且明知自己的帮助行为有可能因毁灭、伪造证据而影响案件的定性和判刑,以致发生错案,或放纵坏人,或冤枉好人,或使一方当事人无辜受损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伪造证据罪 毁灭 疏漏 立法 司法解释 现行刑法 主要表现 情节严重 意思表示 “帮助” 帮助行为 当事人 行为人 协助 明知 判刑 定性 案件 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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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名:黄某帮助伪造证据罪案 主题:当事人能否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主体
12
作者 徐君龙 《中国检察官》 2012年第14期63-65,共3页
[基本案情]2004年高某以儿子高小某的名义买了一处房子.后高某为向葛某借款,拿房子钥匙作抵押。2007年高某因欠债离家出走,葛随即入住其房子。高某为了还债欲将房子出售,经人介绍,黄某欲购此房,黄某认为高某外面欠债过多,为方便... [基本案情]2004年高某以儿子高小某的名义买了一处房子.后高某为向葛某借款,拿房子钥匙作抵押。2007年高某因欠债离家出走,葛随即入住其房子。高某为了还债欲将房子出售,经人介绍,黄某欲购此房,黄某认为高某外面欠债过多,为方便买卖要求高某打一欠条.高某即打了一张30万的欠条给黄某,担保人是高小某。后黄某持该假欠条将高某起诉,要求高某还款,因高某无钱还债,法院将高某房子财产保全,并公告拍卖日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伪造证据罪 帮助毁灭 当事人 案名 2007年 离家出走 财产保全 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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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当事人能否成为帮助伪造证据罪的犯罪主体
13
作者 薛英泰 杨旦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2期47-48,共2页
案情简介 2008年初,卫某投资人民币900万元入股蔡某实际控制的南京某公司,参与公司经营,双方约定卫某有权随时要求公司回购自己的股份.2011年底,在发现公司经营不善后,卫某要求公司回购自己的股份,遭到蔡某拒绝,卫某遂起诉至... 案情简介 2008年初,卫某投资人民币900万元入股蔡某实际控制的南京某公司,参与公司经营,双方约定卫某有权随时要求公司回购自己的股份.2011年底,在发现公司经营不善后,卫某要求公司回购自己的股份,遭到蔡某拒绝,卫某遂起诉至原南京市白下区法院。该案经一、二审审理,原南京市白下区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均支持了卫某的诉求,判决公司向卫某支付股权回购款900万元及利息,并查封了该公司的核心资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伪造证据罪 主体 当事人 中级人民法院 股权回购 2008年 南京市 案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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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司法犯罪理论研究述评
14
作者 吴占英 梁文琼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0年第1期29-38,共10页
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刑法学界对妨害司法犯罪的研究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自1979年刑法生效至1997年刑法颁行之前;第二个阶段是自1997年刑法颁行至今。两个阶段的研究各具特点,但总的研究趋势是研究越发全面而深入;虽然论者... 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刑法学界对妨害司法犯罪的研究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自1979年刑法生效至1997年刑法颁行之前;第二个阶段是自1997年刑法颁行至今。两个阶段的研究各具特点,但总的研究趋势是研究越发全面而深入;虽然论者们在一些问题上分歧难免,但观点逐渐趋同进而形成共识乃是不变的大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妨害司法犯 伪证 窝藏、包庇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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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可能性的本质及其与妨害司法罪的认定
15
作者 马荣春 徐晓霞 《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3年第4期87-91,共5页
在法学上,法益尊重的可能性可以看成是期待可能性的本质;在哲学上,相对的意志自由可以看成是期待可能性的本质。在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窝藏、包庇罪和脱逃罪的成立中,期待可能性都能给予解释。在妨害司法罪的认定上,期... 在法学上,法益尊重的可能性可以看成是期待可能性的本质;在哲学上,相对的意志自由可以看成是期待可能性的本质。在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窝藏、包庇罪和脱逃罪的成立中,期待可能性都能给予解释。在妨害司法罪的认定上,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接受和运用体现着一种司法人性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期待可能性 妨害作证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窝藏、包庇 脱逃 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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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可能性的本质与妨害司法罪的认定
16
作者 马荣春 徐晓霞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3年第3期48-51,共4页
在法学上,法益尊重的可能性可以看成是期待可能性的本质;在哲学上,相对的意志自由可以看成是期待可能性的本质。在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窝藏、包庇罪和脱逃罪的成立中,期待可能性都能给予解释。在妨害司法罪的认定上,期... 在法学上,法益尊重的可能性可以看成是期待可能性的本质;在哲学上,相对的意志自由可以看成是期待可能性的本质。在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窝藏、包庇罪和脱逃罪的成立中,期待可能性都能给予解释。在妨害司法罪的认定上,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接受和运用体现着一种司法人性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期待可能性 妨害作证 帮助毁灭 伪造证据罪 窝藏 包庇 脱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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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匿肇事车的行为如何定罪
17
作者 丁晶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2006年第1期14-17,共4页
对于藏匿肇事车的行为是否构成“包庇罪”或“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这个问题,笔者认为, “藏匿”不同于“毁灭”、“伪造”,在现有法律的规定下,对藏匿肇事车的行为应定包庇罪, 此举并非一种随意的扩大解释。同时,笔者建议将“隐匿证... 对于藏匿肇事车的行为是否构成“包庇罪”或“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这个问题,笔者认为, “藏匿”不同于“毁灭”、“伪造”,在现有法律的规定下,对藏匿肇事车的行为应定包庇罪, 此举并非一种随意的扩大解释。同时,笔者建议将“隐匿证据”的行为加入到“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罪名中,以完善立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包庇 帮助毁灭 伪造证据罪 隐匿证据 扩大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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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18
作者 叶水荣 张园园 《律师与法制》 2006年第11期70-71,共2页
按照《刑法》的规定,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多数学者认为,这里所说的司法工作人员具体是指具有报请或者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不具有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建议... 按照《刑法》的规定,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多数学者认为,这里所说的司法工作人员具体是指具有报请或者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不具有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建议权或者决定权的司法工作人员一般不能单独构成本罪。然而,在实践中,却经常出现没有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建议权和决定权的司法工作人员为罪犯伪造立功材料的现象,对此应当如何定性呢?一种观点认为构成“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的帮助伪造证据罪。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应以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论处。在笔者看来,对于这里的司法工作人员应当扩张理解,这符合从重打击职务犯罪的刑事政策,因此后一种观点应当是比较公允的。我们知道《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的帮助伪造证据罪是指发生在侦查、起诉、审判活动中的犯罪行为,所帮助的当事人是诉讼终结前的当事人,伪造的证据是指与案件情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等有关的证据,不包括诉讼终结后罪犯服刑期间改造表现的证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暂予监外执行 徇私舞弊 减刑 假释 司法工作人员 伪造证据罪 《刑法》 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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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律师伪造当事人年龄被批捕
19
《律师与法制》 2006年第8期58-58,共1页
为使当事人逃避刑事责任,一律师竟授意被告人之父伪造其子年龄。6月21日,这名律师及被告人之父被公安机关分别以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罪、伪证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关键词 伪造证据罪 当事人 律师 年龄 批捕 广西 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 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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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个“证人”是如何出笼的——安徽首例律师作伪证被判有罪案纪实
20
作者 木火 《法制与经济》 2002年第2期34-35,共2页
在律师行业闯荡了15年,凌霄松怎么也未料到自己有一天会成为安徽律师作伪证被判有罪第一案的主角。巢湖市中级法院2001年12月10日作出二审判决,判决认定巢州律师事务所原律师(该所主任)凌霄松伪造证据罪成立,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终审... 在律师行业闯荡了15年,凌霄松怎么也未料到自己有一天会成为安徽律师作伪证被判有罪第一案的主角。巢湖市中级法院2001年12月10日作出二审判决,判决认定巢州律师事务所原律师(该所主任)凌霄松伪造证据罪成立,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终审判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伪证 二审判决 律师行业 伪造证据罪 中级法院 证人 律师事务所 安徽 巢湖市 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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