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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允许危险”理论的系统研究
1
作者 林虎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3年第3期149-152,共4页
自动驾驶、基因编辑等新兴技术蓬勃发展的同时,也给刑事法治带来了新的课题。“被允许的危险”这一理论可为新兴技术领域提供正当化基础。在刑法犯罪论体系中,被允许的危险可阻却行为不法,但无法否定结果不法。在具体标准上,危险是否允... 自动驾驶、基因编辑等新兴技术蓬勃发展的同时,也给刑事法治带来了新的课题。“被允许的危险”这一理论可为新兴技术领域提供正当化基础。在刑法犯罪论体系中,被允许的危险可阻却行为不法,但无法否定结果不法。在具体标准上,危险是否允许,需要通过事前的利益衡量,结合行为的价值性大小、可能损害的利益与获得的利益的轻重、冒险的必要与否、行为目的是否受社会认可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结合被允许的危险的理论定位与具体标准,可以勘定以自动驾驶为代表的新兴科技领域的行为边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允许危险 客观归责 过失犯 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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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医疗行为侵袭性“可允许危险”责任豁免 被引量:2
2
作者 石滨 温继华 《现代预防医学》 CAS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8期3542-3543,共2页
医疗行为侵袭性因其目的正当,有益于社会,法律上在一定限度内允许其实施。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对患者实施合法诊疗活动中造成难以预防的不良后果时应享有"可允许危险"责任豁免权,不受法律责任追究。
关键词 医疗行为 侵袭性 允许危险 责任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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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容对待处置突发恶性事件时的警察行为——被允许的危险在刑法中的应用 被引量:9
3
作者 齐文远 魏汉涛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05年第3期11-17,共7页
被允许的危险具有开放的空间,需要法官、法学家根据法秩序的统一性原则进行补充。警察处置突发恶性事件的行为不宜视为法令行为,也不同于正当防卫,而属于被允许的危险。本文为突发恶性事件中被允许的危险提供了判断标准,并对警察在处置... 被允许的危险具有开放的空间,需要法官、法学家根据法秩序的统一性原则进行补充。警察处置突发恶性事件的行为不宜视为法令行为,也不同于正当防卫,而属于被允许的危险。本文为突发恶性事件中被允许的危险提供了判断标准,并对警察在处置突发恶性事件中造成无辜群众伤亡的责任进行了研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允许危险 突发恶性事件 警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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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监督过失的限缩:以被允许的危险为视角 被引量:5
4
作者 谢雄伟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0期115-123,共9页
风险社会下监督过失对于责任事故犯罪的预防具有积极意义,但为平衡社会发展与刑法的法益保护机能,监督过失也有适当限缩的必要。被允许的危险作为阻却违法事由具有限缩监督过失的功能。被允许的危险与监督过失的界限应重点通过考察监督... 风险社会下监督过失对于责任事故犯罪的预防具有积极意义,但为平衡社会发展与刑法的法益保护机能,监督过失也有适当限缩的必要。被允许的危险作为阻却违法事由具有限缩监督过失的功能。被允许的危险与监督过失的界限应重点通过考察监督者有无违反一定的行为注意规则、危险行为与被侵害法益间的利益衡量及有无履行必要的注意义务来综合认定。被允许的危险理论对于我国监督过失犯罪的刑事立法和司法均具有现实借鉴意义,从而为研究我国监督过失犯罪提供新的思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允许危险 监督过失 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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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正当行为中被允许的危险理论初探 被引量:3
5
作者 马骏 《时代法学》 2009年第4期80-85,共6页
医疗行为作为一种正当业务行为,其合法化根据应立足于被允许的危险之法理加以解释;对被允许的危险的判断,应坚持结果无价值的立场,并考虑行为无价值的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医疗行为中被允许的危险理论的适用主要体现在医疗主体、社会必要... 医疗行为作为一种正当业务行为,其合法化根据应立足于被允许的危险之法理加以解释;对被允许的危险的判断,应坚持结果无价值的立场,并考虑行为无价值的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医疗行为中被允许的危险理论的适用主要体现在医疗主体、社会必要性、患者的承诺、法益衡量几个方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医疗行为 允许危险 社会必要性 患者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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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以允许的危险理论解读医疗刑事过失 被引量:2
6
作者 臧冬斌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8年第2期67-71,共5页
可以在医疗过失的认定中适用允许的危险理论和信赖原则免除或减轻行为人的医疗事故刑事责任,可以将医疗过失中的信赖分为医疗行为人之间的信赖与医疗行为人和就诊人之间的信赖,信赖原则在这两种情况下适用条件是不同的。认为不适当地信... 可以在医疗过失的认定中适用允许的危险理论和信赖原则免除或减轻行为人的医疗事故刑事责任,可以将医疗过失中的信赖分为医疗行为人之间的信赖与医疗行为人和就诊人之间的信赖,信赖原则在这两种情况下适用条件是不同的。认为不适当地信赖将产生监督过失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医疗 过失 监督过失 允许危险 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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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的危险理论在刑法学上的地位
7
作者 孙仁丕 《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6年第6期78-81,共4页
一直以来,允许的危险理论的作用被限定在刑法理论中少数几个问题上.实际情况却是,几乎刑法中的所有问题都与之相关.基于此试图在体系上对其理论地位予以讨论.
关键词 危险 允许危险 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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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风险社会下被允许的危险 被引量:2
8
作者 李飞 《榆林学院学报》 2014年第1期26-32,共7页
风险社会的客观事实和风险刑法理论是被允许的危险产生的社会背景和理论背景。被允许的危险的法理,不是个人的价值判断,而是公共的价值选择,具有客观真理性。在三阶层的刑法体系中,被允许的危险应当作为具体的违法阻却事由而存在,发挥... 风险社会的客观事实和风险刑法理论是被允许的危险产生的社会背景和理论背景。被允许的危险的法理,不是个人的价值判断,而是公共的价值选择,具有客观真理性。在三阶层的刑法体系中,被允许的危险应当作为具体的违法阻却事由而存在,发挥出罪功能。作为立法政策事由,其理论适用范围应指向涉及科技风险的事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风险社会 允许危险 构成要件 违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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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允许的危险”理论在警察执法过程的应用与限缩——基于突发性事件中造成损害的刑事正当性分析
9
作者 陈海彬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9年第1期67-73,共7页
随着社会的发展,警察处置突发性事件增多并对公民造成损害的风险逐步提高,在法益衡量前提下损害公民的部分利益,在适当范围内是可接受的,具有一定的正当性。这种类型的损害行为既不是传统的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更不是法令行为,而是德日... 随着社会的发展,警察处置突发性事件增多并对公民造成损害的风险逐步提高,在法益衡量前提下损害公民的部分利益,在适当范围内是可接受的,具有一定的正当性。这种类型的损害行为既不是传统的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更不是法令行为,而是德日刑法学界探讨的"被允许的危险"。但是由于突发性事件执法活动容易侵害公民的权益,"被允许的危险"理论并不适合扩大适用,而应该在罪刑法定框架内进行适当限缩,合理使用这一理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突发性事件 允许危险 可行性 条件限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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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刑法规制之比较与省思——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被引量:2
10
作者 魏汉涛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4期67-72,共6页
境外对危险驾驶的刑法规制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进行犯罪前置化;二是处罚比较严厉;三是广泛适用资格刑。借鉴国外立法实践,不难发现,目前我国学者提出的规制危险驾驶的五种方案都存不同程度的不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关于... 境外对危险驾驶的刑法规制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进行犯罪前置化;二是处罚比较严厉;三是广泛适用资格刑。借鉴国外立法实践,不难发现,目前我国学者提出的规制危险驾驶的五种方案都存不同程度的不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危险驾驶的规定也需要完善。对危险驾驶进行刑法规制,关键在于平衡允许的危险与禁止的危险,合理界定危险驾驶的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危险驾驶 允许危险 禁止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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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与伦理的叠加抽象:基因编辑刑事治理中的尊严危机反思
11
作者 赵书霖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1期116-123,共8页
基因编辑行为在伦理上的入罪依据主要体现为对人之尊严的挑战,而尊严内涵的模糊和风险社会视域下的预防理念使得法益面临“叠加抽象”。尊严的价值应当以互惠性证成模式动态定义,在系争问题上具体表现为未知的道德滑坡危机和可预测的主... 基因编辑行为在伦理上的入罪依据主要体现为对人之尊严的挑战,而尊严内涵的模糊和风险社会视域下的预防理念使得法益面临“叠加抽象”。尊严的价值应当以互惠性证成模式动态定义,在系争问题上具体表现为未知的道德滑坡危机和可预测的主体性、歧视性危机。道德滑坡危机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危险,而是现代社会固有的风险;有鉴于风险刑法论证的内在缺陷和利益衡量下的优位结果,主体性、歧视性危机当属刑法意义上被允许的危险。伦理风险无法成为基因编辑行为的入罪依据,新罪法益的界定应回归安全风险范畴。突破伦理障碍并非对新罪设立必要性的否定,而是期待在安全性风险可控的情形下采取较为宽缓的态度,避免伦理争议过分阻滞技术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风险社会 基因编辑 尊严 互惠性证成 允许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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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刑法理论下抽象危险犯的合理规制
12
作者 刘绍彬 张晓伟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2期76-83,共8页
伴随风险社会理论的产生,在刑法学界提出了风险刑法理论,以预防风险为目的的处罚的早期化是显著特征。而在风险刑法理论背景下,又出现了扩大抽象危险犯的主张。尽管表面上看二者似乎有一种理论上的支撑关系,但实际上各自有其独立的社会... 伴随风险社会理论的产生,在刑法学界提出了风险刑法理论,以预防风险为目的的处罚的早期化是显著特征。而在风险刑法理论背景下,又出现了扩大抽象危险犯的主张。尽管表面上看二者似乎有一种理论上的支撑关系,但实际上各自有其独立的社会基础,只是这种独立的社会基础表现出了高度的契合性。因此,作为最严厉的制裁手段,刑法应当以谦抑为精神,其保障法的地位不能动摇。当然,不能否认社会危险的增多,但又不能以此为借口盲目扩大抽象危险犯的处罚,应该持理性而冷静的态度,从现实出发,从刑法保障人的利益的视角考虑,尽量借鉴该理论与国情符合的方面来解决我国的实际问题,适时地、合理地肯定抽象危险犯在我国刑法中的独特的价值和功能,并进行合理规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风险刑法 抽象危险 谦抑主义 允许危险 责任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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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驾驶中的生命权冲突:理论审思与纾解之策
13
作者 梁月 《湘南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34-39,共6页
生命对生命的紧急避险是否具有正当性历来就是有争议的,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一直停在理论层面的伦理难题即将成为现实,自动驾驶不得不对这一问题作出回应。被允许的危险路径因其法理的不合而无法有效解决生命权冲突问题,应将讨论重... 生命对生命的紧急避险是否具有正当性历来就是有争议的,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一直停在理论层面的伦理难题即将成为现实,自动驾驶不得不对这一问题作出回应。被允许的危险路径因其法理的不合而无法有效解决生命权冲突问题,应将讨论重心转回紧急避险理论,阻却违法型紧急避险是碰撞选择的正当化依据。生命的抽象价值不可被衡量,但法益对象的生命受保护程度在具体情境中会有所不同。在紧急避险理论下,通过比较生命法益应受保护程度来阻却自动驾驶碰撞选择的违法性。在衡量时,没有充足的理由能证明在危险发生时乘客可以处于优先地位,因而在自动驾驶碰撞选择中乘客优先原则无法成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动驾驶 生命权冲突 允许危险 紧急避险 碰撞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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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过失危险犯 被引量:25
14
作者 俞利平 王良华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1999年第3期70-74,共5页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生活的日趋复杂,越来越多的过失犯罪给我国的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带来了巨大的损害。以实害结果作为过失犯罪成立标准的传统刑法理论在预防惩治过失犯罪面前已显得力不从心,...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生活的日趋复杂,越来越多的过失犯罪给我国的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带来了巨大的损害。以实害结果作为过失犯罪成立标准的传统刑法理论在预防惩治过失犯罪面前已显得力不从心,为了保卫社会,刑法有必要将介入的时间提前到置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损失的直接危险状态的阶段。因此,对过失危险犯罪理论的研究将有助于过失犯罪构成理论的更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过失危险 实害结果 允许危险 危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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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视域下医疗事故罪的适用嬗变与调适 被引量:1
15
作者 霍俊阁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61-70,共10页
医疗人工智能应用显著提升了临床医疗水平,但其介入下的诊疗行为也可能因误诊而引发医疗事故犯罪,需要医疗事故罪给予回应。在医疗人工智能介入诊疗情形下,医疗人工智能带来的医务人员告知困难和患者理解难题,使知情同意原则难以阻却医... 医疗人工智能应用显著提升了临床医疗水平,但其介入下的诊疗行为也可能因误诊而引发医疗事故犯罪,需要医疗事故罪给予回应。在医疗人工智能介入诊疗情形下,医疗人工智能带来的医务人员告知困难和患者理解难题,使知情同意原则难以阻却医疗事故罪的违法性,应当适用被允许危险事由,拓展医疗事故罪违法阻却体系。注意义务通常标准也因医疗人工智能临床诊疗规范的不健全,而无法发挥认定医疗过失责任的功能,应当区分医疗人工智能不提供诊疗建议、提供正常诊疗建议、提供轻微异常诊疗建议、提供严重异常诊疗建议等情形,分别依据诊疗惯例、临床指南、专家共识、医学文献上的“当时的医疗水平”标准,判断医务人员是否违反了注意义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医疗人工智能 知情同意 注意义务 允许危险 多元标准
原文传递
紧急避险调整经济犯罪成立范围的理论澄清与实现路径 被引量:1
16
作者 朱奇伟 《甘肃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3年第3期85-102,共18页
作为法定违法阻却事由的紧急避险不仅适用于自然犯,在经济犯罪领域同样具有适用价值.将紧急避险限制于自然犯,不但是对紧急避险规定的不当限缩,同样也违反了紧急避险的规范意旨.基于违法阻却事由的本质、紧急避险文义解释的结论和法政... 作为法定违法阻却事由的紧急避险不仅适用于自然犯,在经济犯罪领域同样具有适用价值.将紧急避险限制于自然犯,不但是对紧急避险规定的不当限缩,同样也违反了紧急避险的规范意旨.基于违法阻却事由的本质、紧急避险文义解释的结论和法政策的需要,可以认为,紧急避险在经济犯罪中存有适用空间.在此基础上,应当以紧急避险的传统要件作为分析框架,对经济犯罪中危险的现实性、紧迫性、必要性和限度条件进行重新解读.经济犯罪中的危险及其紧迫性不同于自然犯,应当以危险的持续性及其远程效应来判定危险的紧迫性,事后可救济并不等于法益不面临紧迫的危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紧急避险 允许危险 紧迫性 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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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义务阻却事由之探究 被引量:14
17
作者 张小虎 《求是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3期74-79,共6页
信赖原则与允许危险原则在德国经由判例逐步占据稳固地位,后又传入日本,在西方被广泛适用。信赖原则强调在适当的场合,行为人与他人之间相互存在着可以寄托于对方对于履行必要的注意义务的信赖,过失责任在于未履行信赖所要求的注意义务... 信赖原则与允许危险原则在德国经由判例逐步占据稳固地位,后又传入日本,在西方被广泛适用。信赖原则强调在适当的场合,行为人与他人之间相互存在着可以寄托于对方对于履行必要的注意义务的信赖,过失责任在于未履行信赖所要求的注意义务的一方;允许危险原则注重在适当的场合,允许行为人实施一定限度以内的危险行为,对此行为人无过失责任。与注意义务的赋予不同,信赖原则与允许危险原则通过对于行为人注意义务的否定,进而否定(阻却)行为人的过失责任。在我国科技发展的今天,理论上系统地构建信赖原则、允许危险原则的基本观念,实践中有意识地注重信赖原则、允许危险原则的具体运用,符合刑法的时代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注意义务 阻却事由 信赖原则 允许危险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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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视角下自动驾驶中的碰撞选择 被引量:1
18
作者 黎宏 丁文焯 《湖湘法学评论》 2022年第3期80-89,共10页
自动驾驶中“电车难题”式的碰撞选择,是在所模拟的法益冲突发生时,对冲突中的个人法益的要保护程度之间的衡量,其实质是有关生命法益的紧急避险。尽管抽象的生命具有绝对价值,无法进行衡量,但根据具体的需要做出碰撞选择的场合中不同... 自动驾驶中“电车难题”式的碰撞选择,是在所模拟的法益冲突发生时,对冲突中的个人法益的要保护程度之间的衡量,其实质是有关生命法益的紧急避险。尽管抽象的生命具有绝对价值,无法进行衡量,但根据具体的需要做出碰撞选择的场合中不同主体所处位置不同,对于危险做出的承诺不同,生命法益的应受保护程度理应有所区别。因此基于对自主决定权的尊重,在一方做出承诺的场合,其生命法益的应受保护程度也相应降低,此时可以基于优越利益原则,选择保全应受保护程度较高的生命法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动驾驶 电车难题 碰撞选择 紧急避险 允许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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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义务履行之探讨 被引量:8
19
作者 刘守芬 林岚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08年第2期1-7,共7页
注意义务是研究过失犯罪的核心,注意义务的履行包括违反注意义务的程度与注意义务的分配。认定行为人违反注意义务的程度涉及对其过失程度的认定。注意义务的分配包括分配给行为人的注意义务和分配给社会以及潜在被害人的注意义务。被... 注意义务是研究过失犯罪的核心,注意义务的履行包括违反注意义务的程度与注意义务的分配。认定行为人违反注意义务的程度涉及对其过失程度的认定。注意义务的分配包括分配给行为人的注意义务和分配给社会以及潜在被害人的注意义务。被分配给社会与潜在被害人的那部分注意义务是被允许的危险和信赖原则的基础,被允许的危险和信赖原则是过失的阻却事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注意义务 注意义务的程度 允许危险 信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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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被允许的危险的法理 被引量:93
20
作者 张明楷 《中国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1期112-131,206,共20页
科学技术的发展与社会风险的增加,并不必然导致被允许的危险的法理。被允许的危险的存在,并不必然要求采取新过失论,而且新过失论存在诸多缺陷;采取修正的旧过失论是我国当前的应然选择。与具体事例无关的被允许的危险,只是立法政策问题... 科学技术的发展与社会风险的增加,并不必然导致被允许的危险的法理。被允许的危险的存在,并不必然要求采取新过失论,而且新过失论存在诸多缺陷;采取修正的旧过失论是我国当前的应然选择。与具体事例无关的被允许的危险,只是立法政策问题;主张被允许的危险阻却构成要件符合性的观点,混淆了立法政策与构成要件符合性的判断。被允许的危险,既不可能成为阻却违法的一般原理,更不可能成为具体的违法阻却事由;危险被允许,并不意味着实害被允许,被允许的危险的法理没有充分根据。违法性的本质是法益侵害,行为是否具有侵害法益的危险,应当进行事后判断;结果无价值论者不应当承认作为事前判断的被允许的危险的概念。由被允许的危险的法理处理的事项完全能够由其他成熟的理论处理,被允许的危险的概念及其法理并无存在的必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允许危险 过失论的构造 构成要件 违法性
原文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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