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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破产免责的模式锚定与体系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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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霞 周益 《金融发展研究》 北大核心 2023年第8期71-79,共9页
当前,我国个人破产免责立法工作已经启动,应当结合立法背景建构个人破产免责制度的中国模式。具体到免责模式问题,其确定前提是廓清免责程序与破产程序之间的关系,即免责程序相对独立于破产程序,但破产程序又构成免责程序的逻辑前提。... 当前,我国个人破产免责立法工作已经启动,应当结合立法背景建构个人破产免责制度的中国模式。具体到免责模式问题,其确定前提是廓清免责程序与破产程序之间的关系,即免责程序相对独立于破产程序,但破产程序又构成免责程序的逻辑前提。我国自身“重农抑商”的历史传统、“欠债还钱”的价值观念与居民大额负债普遍等社会经济状况,决定了我国个人破产免责立法更适合采取许可免责模式。在此基础上,为提升免责机制实施效率,应允许债务人在破产申请时、破产程序进行过程中乃至破产宣告后提出免责申请,但免责考察期应在免责申请和破产宣告之后。同时,根据我国破产工作现状,应赋予法院作出免责决定的权力,由其主导整个破产免责程序,但需要充分考量债权人意见。免责决定一旦作出即对债务人和债权人产生法律效力,但该效力不及于债务保证人和连带债务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破产 免责模式 立法背景 免责决定 免责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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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免责制度的比较研究及本土化思考
2
作者 陈松 《河北企业》 2024年第10期151-154,共4页
破产免责又称为余债豁免,是个人破产制度的核心制度,是指债务人经过破产程序之后,对于其仍无法清偿的剩余债务,在法定范围内予以免除的制度。随着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入发展,经济发展过程中个人债务问题与个人破产法律缺位的现... 破产免责又称为余债豁免,是个人破产制度的核心制度,是指债务人经过破产程序之后,对于其仍无法清偿的剩余债务,在法定范围内予以免除的制度。随着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入发展,经济发展过程中个人债务问题与个人破产法律缺位的现象逐渐凸显。个人破产免责所构建的免除剩余债务规则与我国对待债务问题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传统观念完全相反;同时于我国而言并不存在相应的制度渊源,该制度具有浓厚的域外法律制度特色。因此,我国构建的个人破产免责制度,须在借鉴域外破产免责制度及理论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有法律体系和实务,从制度构建的理论和现实基础、免责的决定模式、实体性规则适用和程序性规则适用四个方面进行比较研究,思考我国现行个人破产制度存在的严苛性,包括秉持许可免责主义之下免责申请时间的严苛性,在放开申请时间的同时准予提前免责;严格限制不得免责的行为和债务;规范免责决定程序,建立免责回转期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破产 破产免责 免责模式 实体性规则 程序性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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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个人破产免责制度的本土化构建
3
作者 谢宇 《河北企业》 2024年第8期133-138,共6页
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纵深化发展,个人债务问题在法律制度上的不平衡日益加剧,个人破产相关制度的社会需求日益强烈。在个人破产制度中,免责制度无疑是其中的关键,但对债务人免责就意味着债权人的利益会受到损害。当前,个人破产制度和... 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纵深化发展,个人债务问题在法律制度上的不平衡日益加剧,个人破产相关制度的社会需求日益强烈。在个人破产制度中,免责制度无疑是其中的关键,但对债务人免责就意味着债权人的利益会受到损害。当前,个人破产制度和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存在一定冲突,债务宽恕理论、人道主义理论等个人破产免责制度理论基础和社会一般观念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冲突。构建我国个人破产免责制度,首先须阐明个人破产免责制度在法律上的正当性,其次要在债务人、债权人和社会公共利益中实现相对平衡,同时要对个人破产制度的本土化改造进行思考。《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的实施已为我国个人破产免责制度确立了大致框架,但仍存在一些不足,需要立足于我国实际,更为恰当地进一步推进个人破产免责制度的制度构建、公众引导、媒体宣传、试点推广等,在整体思维下促进个人破产免责制度的本土化构建,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注入活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破产 破产免责 免责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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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平衡性个人破产免责制度的构建 被引量:7
4
作者 汪青松 张汉成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135-144,共10页
免责制度是个人破产制度构建的核心,但现行的作为全国性个人破产立法参照蓝图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所构建的免责制度在免责模式、免责实体、免责程序项下均存在同质化的失衡倾向。正本溯源,我国应构建平衡性的个人破产免责制... 免责制度是个人破产制度构建的核心,但现行的作为全国性个人破产立法参照蓝图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所构建的免责制度在免责模式、免责实体、免责程序项下均存在同质化的失衡倾向。正本溯源,我国应构建平衡性的个人破产免责制度,在结合国情以及比对《个人破产法(学者建议稿)》的基础上,首先应确定综合性的免责许可模式前提:在秉持许可免责主义的基础上放开债务人免责申请节点;其次是明确扩张性的免责实体范围规定:在财产免责禁止层面排除劳动者债权,在行为免责禁止层面明晰适用条件;最后是建立限缩性的免责程序回转规定:细化免责决策程序,限制免责回转程序的终生时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破产 平衡性免责制度 免责模式 免责实体 免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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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个人破产免责制度的建构 被引量:6
5
作者 顾芳芳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1期65-71,共7页
在个人破产中,免责是最大的诱因。免责制度的设计和个人破产的立法指导思想休戚相关,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首要的是在理论上认可免责的正当性。个人破产的结构安排则决定了免责的模式,双轨制的立法体例分别对应着直接免责和附条件免责... 在个人破产中,免责是最大的诱因。免责制度的设计和个人破产的立法指导思想休戚相关,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首要的是在理论上认可免责的正当性。个人破产的结构安排则决定了免责的模式,双轨制的立法体例分别对应着直接免责和附条件免责的模式。直接免责和附条件免责所对应的免责范围不同,哪种类型的债务可以被免责要和一国的国情和民众的心理相适应。债务人已经获得的免责会因欺诈而被撤销,免责环节要防范债务人滥用的道德风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破产 免责的正当性 免责模式 免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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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破产免责的立法模式及制度构建
6
作者 周念九 《法学(汉斯)》 2024年第5期3467-3472,共6页
随着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债务人与债权人法律关系不平衡现象愈加明显。个人破产制度就是为了解决“执行难”问题而诞生,其中的核心问题便是个人破产免责制度。债务宽恕理念与社会效益理论为我国个人破产免责制度提供了良好的理论依据,... 随着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债务人与债权人法律关系不平衡现象愈加明显。个人破产制度就是为了解决“执行难”问题而诞生,其中的核心问题便是个人破产免责制度。债务宽恕理念与社会效益理论为我国个人破产免责制度提供了良好的理论依据,因此我国个人破产免责制度的立法应当采取许可免责的立法模式。在具体制度构建中应当对准予免责的债务范围作出详细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破产 破产免责 免责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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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免责制度的构建 被引量:1
7
作者 杨冰洁 《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2年第4期41-46,共6页
破产免责制度是现代个人破产法最为显著的特征之一,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首先要认可免责制度的正当性。历史上,债务人合作理论、债务宽恕理论和社会效用理论为免责制度提供了充分的理论基础,我国个人破产立法应当在多元理论的指导下选... 破产免责制度是现代个人破产法最为显著的特征之一,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首先要认可免责制度的正当性。历史上,债务人合作理论、债务宽恕理论和社会效用理论为免责制度提供了充分的理论基础,我国个人破产立法应当在多元理论的指导下选择许可免责的立法模式。在具体制度的设计上,法律必须设定条件筛选出值得获得免责优待的债务人,排除不应当给予免责的债务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破产 免责理念 免责模式 免责条件 免责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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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破产免责制度研究 被引量:1
8
作者 杜娟 《河北企业》 2021年第9期151-153,共3页
自然人破产免责制度可以说是自然人破产制度中的核心组成部分,是在保护诚实善良债务人的基础上,兼顾债权人利益。本文通过两个典型案例的比较,以及建立该制度必要性研究,充分说明我国应当建立个人破产免责制度。以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 自然人破产免责制度可以说是自然人破产制度中的核心组成部分,是在保护诚实善良债务人的基础上,兼顾债权人利益。本文通过两个典型案例的比较,以及建立该制度必要性研究,充分说明我国应当建立个人破产免责制度。以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草案)》为介绍重点,分析其相关条款以及废除原因。通过对相关国家(地区)个人破产免责制度的研究,从中得到我国建立该制度的启示。从四个方面提出了我国建立自然人破产免责制度的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然人破产免责制度 免责模式 免责期限 免责限制 免责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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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出罪的三种模式 被引量:106
9
作者 陈瑞华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3期69-88,共20页
对于发生在企业内部的犯罪行为,根据其究竟是由企业集体决策实施,还是由关联人员实施后企业承担连带性刑事责任,可以将其区分为系统性企业犯罪和非系统性企业犯罪。从比较法的角度来看,企业实施合规管理体系可以从三个方面发挥免除刑事... 对于发生在企业内部的犯罪行为,根据其究竟是由企业集体决策实施,还是由关联人员实施后企业承担连带性刑事责任,可以将其区分为系统性企业犯罪和非系统性企业犯罪。从比较法的角度来看,企业实施合规管理体系可以从三个方面发挥免除刑事责任的效果:一是免除企业的主观罪过;二是履行法定的管理义务;三是接受合规考察,消除潜在的制度隐患。对于系统性企业犯罪案件,前两种合规出罪模式都是无法适用的,检察机关最多可以将那些情节轻微的案件,纳入合规考察的对象,并根据其实施有效合规计划的效果,作出免除刑事责任的决定。而对于非系统性企业犯罪案件,上述三种合规出罪模式都有适用的空间。其中,企业已经建立合规管理体系的,可以成为切割企业责任与关联人员责任的依据,也可以成为证明不存在主观罪过或失职行为的证据。而对于那些已经构成犯罪的企业而言,通过接受合规考察,重建合规管理体系,消除既有商业模式和经营方式中的"犯罪因素",可以说服检察机关作出合规不起诉的决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规出罪 系统性企业犯罪 非系统性企业犯罪 主观罪过免除模式 法定管理义务履行模式 合规考察免责模式
原文传递
论个人破产免责制度
10
作者 龙国庆 《区域治理》 2022年第7期110-113,共4页
个人破产免责是个人破产制度的核心,具有合宪性和可行性。支撑个人破产免责制度的理论基础有债务人合作理论、人道主义理论和社会效用理论,基于我国社会的实践和传统,个人破产免责制度的构建应当融合多种理念。免责模式的宽严选择与国... 个人破产免责是个人破产制度的核心,具有合宪性和可行性。支撑个人破产免责制度的理论基础有债务人合作理论、人道主义理论和社会效用理论,基于我国社会的实践和传统,个人破产免责制度的构建应当融合多种理念。免责模式的宽严选择与国情和社会信用状况不可分离,基于法律文化传统和个人破产的现实情况,我国应当选择较自动免责更为严格的许可免责模式。为了平衡债权人与债务人利益、打击逃废债行为需要对免责范围作出明确限制,对于不诚实行为引发的债务和有特殊性质的债务应当排除在免责范围之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破产 免责理论 免责模式 免责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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