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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合设合署下机关行为的法律控制和规则选择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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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无风 冉洁 《观察与思考》 2021年第11期89-95,共7页
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合并设立或者合署办公后,党的机构进行实质行政行为就可能面临以下问题,是否需要遵循行政行为的程序要求,可否被提起复议、诉讼,当党内规范和国家法律都可适用时,如何选择等。党政合设合署情形下,就对外发生法律效果... 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合并设立或者合署办公后,党的机构进行实质行政行为就可能面临以下问题,是否需要遵循行政行为的程序要求,可否被提起复议、诉讼,当党内规范和国家法律都可适用时,如何选择等。党政合设合署情形下,就对外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前端程序控制和后端司法审查中都需要弥补解释链条的缺失,借用法律上的推定,完成对实质行政行为的法律控制。在党法、国法两套规则并行的情形下,需要嫁接机制、冲突解决机制、区别机制辅助用于规则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党政合设 程序控制 司法审查 规则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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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合设、合署的历史演进、时代价值与实现路径——基于最佳性考量的视角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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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段泽孝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102-113,共12页
党政合设、合署的组织形式是我国党政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从实践层面看,在其发展演进的历史脉络中,蕴含了追求效率的最佳性考量。但从理论层面看,传统的行政法理论尚不足以阐释党政合设、合署的实... 党政合设、合署的组织形式是我国党政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从实践层面看,在其发展演进的历史脉络中,蕴含了追求效率的最佳性考量。但从理论层面看,传统的行政法理论尚不足以阐释党政合设、合署的实践。因此,从理论上也呼唤最佳性考量。将最佳性考量运用于党政合设、合署的实践具有鲜明的时代价值,有助于坚持党的领导,推进行政组织最佳设置;有助于贯彻党的意志,保证行政任务最佳履行;有助于落实党的宗旨,实现最佳行政法治建设。行政法在对党政合设、合署实践进行回应时需要运用最佳性考量,秉持中国立场,并贯彻于理论创新和制度完善,促进改革的推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党政合设 党政 法性 最佳性 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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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合设合署外部权力运行程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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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戢太雷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3期43-49,125,共8页
党政合设合署是时代境域之必然,是应对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之时势所需。党政合设合署后,面临对外权力行使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对外权力行使的名义、范围和程序。目前,学界在党政合设合署后对外权力行使的程序问题上,研究匮乏且远远滞后于实... 党政合设合署是时代境域之必然,是应对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之时势所需。党政合设合署后,面临对外权力行使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对外权力行使的名义、范围和程序。目前,学界在党政合设合署后对外权力行使的程序问题上,研究匮乏且远远滞后于实践。党政合设合署,在对外权力行使时均应依照一定的程序,实现权力有序、有效运行。在党政合设外部权力运行方面,扩大“行政”或者“行政履行任务”的内涵,将行政权力的实际运行纳入行政程序的范畴,依照相关程序加以规制。在党政合署外部权力运行方面,应采取效果要件和实质要件加以认定,避免行政机关的虚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党政合设 党政 机构改革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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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合署合设:政党中心主义视域下机构改革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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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文飞 王立峰 《江海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164-171,共8页
党政机构合署合设是新时代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统筹党政机构设置的主要方式,对于创新和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具有重大意义。党政合署合设植根于中国特色的党政体制,体现了以政党为中心统领政党治理和国家治理的制度优势,实现了机... 党政机构合署合设是新时代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统筹党政机构设置的主要方式,对于创新和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具有重大意义。党政合署合设植根于中国特色的党政体制,体现了以政党为中心统领政党治理和国家治理的制度优势,实现了机构组织形态的创新。新时代党中央高度重视和积极布局党政机构合署合设改革,揭示其背后蕴含的生成逻辑是深刻理解这一政治现象的必然要求。党政合署合设的制度化、规范化,不仅具有机构改革的工具价值,更重要的是塑造了融合党政因素的复合主体,这一改革实践彰显了巨大的制度优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党政机构 政党中心主义 机构改革 署办公 党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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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合设合署与行政诉讼制度的回应 被引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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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先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303-318,共16页
党政合设合署是中共中央2018年2月明确提出的机构改革举措。当下,这一改革已经展开。此次改革中党政合设合署的范围有限,今后也不可能大量出现党的机构直接、独立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现象,但并不排除此类现象的发生。党政合设合署后... 党政合设合署是中共中央2018年2月明确提出的机构改革举措。当下,这一改革已经展开。此次改革中党政合设合署的范围有限,今后也不可能大量出现党的机构直接、独立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现象,但并不排除此类现象的发生。党政合设合署后行政权力的行使主体可能更为强势,也会带来党的机构在行使行政管理权的同时如何做到权责统一的问题。为此,需要将党的机构以其加挂或保留的行政机关的名义作为行政诉讼中的适格被告,将其进行实质行政、直接影响相对人权益的行为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并允许将其制定的、被作为行政执法主要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有限度地纳入附带审查的范围。同时,应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精神,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改革,确保行政诉讼中法院能够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以应对更加强势的被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党政合设 党政 行政诉讼 名义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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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合并设立:实践价值、法律隐忧与完善路径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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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亚平 范文宇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36-42,共7页
党政机关合并设立是中国机构改革实践所特有的一种组织形式和创新体制,包括"两块牌子""保留牌子"和"加挂牌子"三种类型。对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探索合并设立,有利于强化党的领导、理顺党政关系、降低协调... 党政机关合并设立是中国机构改革实践所特有的一种组织形式和创新体制,包括"两块牌子""保留牌子"和"加挂牌子"三种类型。对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探索合并设立,有利于强化党的领导、理顺党政关系、降低协调成本、落实限额管理等,但是,当前党政机关合设在规范依据、职权来源、行政救济以及行政监督等方面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隐忧。未来应加快完善法律和党内法规以明确党政机关合设的规范依据,制定组织法律或党政联合法规以规范党政机关合设领域的职权来源,革新行政主体理论以赋予党的机构主体资格,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以规范党政机关合设机构的行政权行使,从而进一步发挥党政机关合设的正效应。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党政合设 党政 实践价值 法律隐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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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党政机构合署合设下行政主体理论的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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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晓凤 《广州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1年第3期90-94,共5页
在新一轮的党政机构合署合设改革中,国家机构和党的机构发生了职能的转变与融合,产生了新的行政上的主体,同时也给我国传统的行政主体理论带来极大的挑战,我国的行政主体理论面临重构的问题,学界对行政主体理论作了诸多调试。党政机构... 在新一轮的党政机构合署合设改革中,国家机构和党的机构发生了职能的转变与融合,产生了新的行政上的主体,同时也给我国传统的行政主体理论带来极大的挑战,我国的行政主体理论面临重构的问题,学界对行政主体理论作了诸多调试。党政机构合署合设背景下行政主体理论的重构应当突破传统的“诉讼主体模式”,综合考虑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行政救济以及行政主体的行政责任等因素,使各方面的因素协调配合以构建新的行政主体理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党政机构 行政主体理论重构 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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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构整合之内部监督法治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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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世嫒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2020年第6期33-43,共11页
2018年我国机构改革创新性地提出对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进行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但合设、合署后的机构存在以不同身份对外行使职权规避外部法律监督的隐患,必须构建党政机构整合内部监督法治化的规则:明确界定党务与行政任务职责分工、... 2018年我国机构改革创新性地提出对职能相近的党政机关进行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但合设、合署后的机构存在以不同身份对外行使职权规避外部法律监督的隐患,必须构建党政机构整合内部监督法治化的规则:明确界定党务与行政任务职责分工、建立行政决策监督制度、协调好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的体系结构、健全党政机构整合内部监督问责机制、畅通党政机构整合内部监督衔接程序等,不断规范党政机构整合后的公权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党政合设 党政 内部监督 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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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政信访的体制结构及其改革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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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普生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6期27-35,共9页
行政信访的体制结构主要包括各级政府专职信访机构的设置,以政府专职信访机构为中心形成的横向结构和纵向结构,以及行政信访与党委信访、人大信访、司法信访、政协信访等形成的外部结构。行政信访体制的整体结构近似于一种点状梯形结构... 行政信访的体制结构主要包括各级政府专职信访机构的设置,以政府专职信访机构为中心形成的横向结构和纵向结构,以及行政信访与党委信访、人大信访、司法信访、政协信访等形成的外部结构。行政信访体制的整体结构近似于一种点状梯形结构,其核心问题在于,功能赋予超过了体制结构的负荷能力,体制结构的设置缺乏相应的权力配置,纵横向信访机构之间缺乏强有力的联结纽带。行政信访体制结构的改革必须使功能定位、机构设置与权力配置相互适配,并且以各级政府专职信访机构为中心,以具有实质约束力的督办权等为主线,将纵横向信访机构连接成一个整体网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信访 点状梯形结构 党政合设模式 督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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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合制”:新时代党政机构改革的中国之制——兼与“大部制”的比较分析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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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海玲 范文宇 《天津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83-88,共6页
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化行政机构改革、推进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共同作用下,党政合设与党政合署正日益成为中国党政机构改革实践中的一种普遍化和常态化的组织现象。与"大部制"相比,"双合制&qu... 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化行政机构改革、推进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共同作用下,党政合设与党政合署正日益成为中国党政机构改革实践中的一种普遍化和常态化的组织现象。与"大部制"相比,"双合制"在基本目标、实施范围、组织结构、核心内容以及改革定位方面具有不同的内涵,彰显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治理智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双制” “大部制” 党政合设 党政 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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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全面深化背景下行政法的发展动向分析——兼论“授权论”应为新时代行政法的理论基础 被引量:3
11
作者 谭宗泽 付大峰 《南海法学》 2021年第1期1-14,共14页
传统的中国行政法正在发生体系性变革。在“党的领导”成为宪法原则,以及党政机构合署合设改革背景下,党权与政权、党纪与国法正在法治的体系内融合发展。公共行政的转型以及新行政法的兴起,将进一步拓宽公私合作的领域,公法私法化与私... 传统的中国行政法正在发生体系性变革。在“党的领导”成为宪法原则,以及党政机构合署合设改革背景下,党权与政权、党纪与国法正在法治的体系内融合发展。公共行政的转型以及新行政法的兴起,将进一步拓宽公私合作的领域,公法私法化与私法公法化将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传统规范主义的行政法正向着功能主义的行政法转型,“授权型”行政法和“授权论”将成为行政法的一种理论认知模式。功能主义的行政法着重强调行政权功能的发挥,是对行政权天然“恶性”“侵益性”预设的突破,在这种模式下所形成的政府形态,将是一种超越于“限权政府”并有别于传统“大政府”的“广义政府”形态,其以“人民中心主义论”为基础,以为人民服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公共产品和社会福利为基本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行政法 党政 公私 “授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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