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475篇文章
< 1 2 24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试论《成吉思汗法典》的刑法规定及其意义 被引量:1
1
作者 阿茹罕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6期30-31,39,共3页
《成吉思汗法典》是蒙古第一部成文法,成书于13世纪,距今近800年,是13世纪大蒙古国调整社会关系的最重要的法律规范,其影响深刻,部分习惯法的内容沿用至今。本文在大蒙古国最早法典的产生背景基础上,重点梳理其中的刑事法律制度,分析这... 《成吉思汗法典》是蒙古第一部成文法,成书于13世纪,距今近800年,是13世纪大蒙古国调整社会关系的最重要的法律规范,其影响深刻,部分习惯法的内容沿用至今。本文在大蒙古国最早法典的产生背景基础上,重点梳理其中的刑事法律制度,分析这些刑法规定的特点及意义,旨在说明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刑法中的某些规定还是非常合理且具有前瞻性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成吉思汗法典》 刑法规定 诸法合体
下载PDF
略论我国刑法规定单位犯罪主体的特点
2
作者 刘海渤 《求是学刊》 CSSCI 1998年第3期55-57,共3页
单位犯罪是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在原刑法自然人单一犯罪主体的基础上新增加的一种犯罪主体。过去我国虽有单行刑事立法等对单位犯罪的规定,但在刑法学上只讲一种犯罪主体。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如何区别,与我国以往长期使用的法人... 单位犯罪是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在原刑法自然人单一犯罪主体的基础上新增加的一种犯罪主体。过去我国虽有单行刑事立法等对单位犯罪的规定,但在刑法学上只讲一种犯罪主体。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如何区别,与我国以往长期使用的法人犯罪的概念有何不同,是刑法理论上和实践中亟待探讨、解决的问题。本文结合刑法总则的规定,通过研究分则条文,提出了单位犯罪在主观上既有故意,也有过失;在处罚上,以双罚原则为主,也有单罚制,而且从我国刑法的规定上看,单罚制只限于个人代单位受罚,对单位的处罚方式只是判处罚金。对这些特征加以阐释,以划分单位犯罪主体和自然人犯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单位犯罪主体 自然人犯罪主体 刑法规定 单罚制 法人犯罪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单行刑事立法 以单位名义 承担刑事责任 双罚制
下载PDF
中国与巴西森林犯罪刑法规定之比较研究 被引量:1
3
作者 寿莹佳 卫乐乐 《环境污染与防治》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4年第7期107-110,共4页
中国目前关于森林犯罪的《刑法》规定已不适合日益严重的森林资源破坏现状。通过与巴西森林犯罪刑法规定的比较,分析了两国对于林种的区别保护、林业犯罪类罪名、犯罪主体、森林犯罪所得物的处理方式、犯罪成立标准的不同规定,总结出中... 中国目前关于森林犯罪的《刑法》规定已不适合日益严重的森林资源破坏现状。通过与巴西森林犯罪刑法规定的比较,分析了两国对于林种的区别保护、林业犯罪类罪名、犯罪主体、森林犯罪所得物的处理方式、犯罪成立标准的不同规定,总结出中国《刑法》应该将森林作为一个生态系统进行保护,对不同林种进行不同保护,并将森林犯罪的所得物捐献给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以及删除森林犯罪中"数量较大、情节严重"的规定,把部分森林犯罪由原来的侵害犯转为危险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森林犯罪 刑法规定 巴西 差异
下载PDF
指导性案例195号 《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的理解与参照——手机验证码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4
作者 钟玺波 邓画文 +1 位作者 彭钰琰 张华锋(编审) 《人民司法》 2024年第2期16-20,共5页
为了正确理解和准确参照适用第195号指导性案例,现对该指导性案例的选编过程、裁判要点、参照适用等有关情况予以解释、论证和说明。一、案例编选过程本案系湖南省株洲市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为了正确理解和准确参照适用第195号指导性案例,现对该指导性案例的选编过程、裁判要点、参照适用等有关情况予以解释、论证和说明。一、案例编选过程本案系湖南省株洲市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例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办公室推荐。2022年9月29日,最高法院研究室召开案例专业会议讨论,与会专家学者、刑事专业法官等代表多数同意推荐该案例作为指导性案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指导性案例 公民个人信息 案例指导 刑法规定 参照适用 湖南省株洲市 裁判要点 最高法院
原文传递
指导性案例192号 《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的理解与参照——人脸识别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5
作者 李晓杰 管玉洁 张华锋(编审) 《人民司法》 2024年第2期4-7,共4页
2022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35批指导性案例,包括第192号至195号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 2022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35批指导性案例,包括第192号至195号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了正确理解和准确参照适用第192号指导性案例,现对该指导性案例的选编过程、裁判要点、参照适用等有关情况予以解释、论证和说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 刑法规定 居民身份证 参照适用 社交媒体 人脸识别 裁判规则
原文传递
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并非以既遂为模式 被引量:5
6
作者 刘明祥 《中南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1990年第4期75-77,共3页
长期以来,我国刑法理论界一直流行着这样一种观点: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各种犯罪及其刑事责任,都是以既遂为模式的。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来源于资产阶级刑法理论,并不符合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以此为根据来阐述我国刑法中的有关理论问题,难... 长期以来,我国刑法理论界一直流行着这样一种观点: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各种犯罪及其刑事责任,都是以既遂为模式的。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来源于资产阶级刑法理论,并不符合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以此为根据来阐述我国刑法中的有关理论问题,难免得出错误的结论。因此,有必要予以澄清。资产阶级刑法理论在其发展过程中,尽管有各种不同学派,但就怎样认定犯罪来说,以行为为中心的形式法学观点,则是有代表性和占主导地位的。按照这种观点,认定犯罪首先要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即是否具备犯罪构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我国刑法 犯罪构成理论 犯罪未遂 资产阶级 刑法规定 既遂犯 刑法理论 犯罪构成要件 犯罪既遂 危害结果
下载PDF
怎样适用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 被引量:3
7
作者 陈泽宪 《法学》 1984年第5期28-29,共2页
减轻处罚,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犯罪人具有刑法规定的某种情节,依法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其刑罚。我国刑法规定的可以或应当减轻处罚情节,共有十四种。其中,未成年犯、防卫过当、紧急避险过当、中止犯、从犯和胁从犯属于应当减轻处罚情节。除未... 减轻处罚,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犯罪人具有刑法规定的某种情节,依法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其刑罚。我国刑法规定的可以或应当减轻处罚情节,共有十四种。其中,未成年犯、防卫过当、紧急避险过当、中止犯、从犯和胁从犯属于应当减轻处罚情节。除未成年犯和从犯之外,其余各项均为起码应当减轻处罚情节。对于具有这些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人,依法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其刑罚,这与当前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罪犯的斗争是并行不悖的,体现了我国宽严并济的刑事政策和罪刑相当的刑罚原则。重要的问题在于能否正确地适用“减处”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减轻处罚 法定刑 刑法规定 未成年犯 犯罪人 判处刑罚 严重危害 刑事政策 防卫过当 罪刑相当
原文传递
刑法规定法人犯罪的构思 被引量:2
8
作者 崔庆森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6年第1期112-117,共6页
在修改完善我国刑法典的过程中,面临的一个较为复杂棘手的问题,就是有无必要在刑法典中规定法人犯罪,以及如何规定法人犯罪。该问题之所以复杂棘手,一是在刑法学界中,对犯罪的法人能否成为犯罪主体和应否在刑法典中规定法人犯罪有不同认... 在修改完善我国刑法典的过程中,面临的一个较为复杂棘手的问题,就是有无必要在刑法典中规定法人犯罪,以及如何规定法人犯罪。该问题之所以复杂棘手,一是在刑法学界中,对犯罪的法人能否成为犯罪主体和应否在刑法典中规定法人犯罪有不同认识,特别是还有相当一部分理论权威和参与修改刑法工作的专家学者持否定意见,在某种程度上使该问题陷入无休止的争论,从而立法上无法适从;二是在当前确立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人犯罪 法人组织 自然人犯罪 刑法规定 法人犯罪案件 刑法 法人犯罪主体 犯罪行为 刑事法律 共同犯罪
原文传递
试析新、旧刑法关于徇私舞弊犯罪规定之不同
9
作者 冯军 陈秀文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1999年第1期11-13,共3页
徇私舞弊犯罪是一种与职务相关的渎职犯罪。从严惩治这类犯罪,不仅是反腐败查办案件的重点,也是法纪检察办案工作的难点。为了推动对该类犯罪案件的查办工作,笔者试对修订前、后刑法关于徇私舞弊犯罪规定之不同作一分析,总的看,有如下... 徇私舞弊犯罪是一种与职务相关的渎职犯罪。从严惩治这类犯罪,不仅是反腐败查办案件的重点,也是法纪检察办案工作的难点。为了推动对该类犯罪案件的查办工作,笔者试对修订前、后刑法关于徇私舞弊犯罪规定之不同作一分析,总的看,有如下六个方面的变化和突破: 一、法条增多,主体范围发生了变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犯罪规定 刑法 司法工作人员 刑法规定 行政执法人员 故意犯罪 重大损失 主体范围 情节严重
下载PDF
罪刑法定原则:为什么应当先有刑法规定?
10
作者 王世洲 《法律与生活》 2019年第4期40-42,共3页
对于刑法规定的犯罪和刑罚,仅在理论上论证正当合理性还不足以保障其正确实施,还必须通过可靠的制度进一步落实。罪刑法定就是人类文明发现的一种有效制约随意适用刑法的制度性方法。罪刑法定的基本意思,就是所谓的'法无明文规定不... 对于刑法规定的犯罪和刑罚,仅在理论上论证正当合理性还不足以保障其正确实施,还必须通过可靠的制度进一步落实。罪刑法定就是人类文明发现的一种有效制约随意适用刑法的制度性方法。罪刑法定的基本意思,就是所谓的'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即没有法律事先的明文规定,无论一个行为造成多么严重的损害,都不能将其当作犯罪加以处罚。罪刑法定原则不是抽象的教条,而是有具体要求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定原则 刑法规定 法律条文
原文传递
我国刑法没有规定必要共犯
11
作者 刘明祥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4期22-23,共2页
西方刑法学者以共同犯罪是否能够任意形成为标准,把共同犯罪分为任意共犯与必要共犯二类。我国目前绝大多数刑法论著也采用同样的分类方法,一般认为我国刑法中规定有三种必要共犯:一是聚众性犯罪(如持械聚众叛乱罪、聚众劫狱罪、组织越... 西方刑法学者以共同犯罪是否能够任意形成为标准,把共同犯罪分为任意共犯与必要共犯二类。我国目前绝大多数刑法论著也采用同样的分类方法,一般认为我国刑法中规定有三种必要共犯:一是聚众性犯罪(如持械聚众叛乱罪、聚众劫狱罪、组织越狱罪);二是对内性犯罪(如行贿与受贿、重婚与相婚);三是集团性犯罪(如反革命集团罪)。我们认为,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必要共犯,不能照搬西方关于共同犯罪的分类理论。所谓必要共犯,是指刑法规定以二人以上共同犯罪为成立要件的犯罪。也就是说,这种犯罪不可能由一人单独构成,而是以数人共同犯罪为必要条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必要共犯 必要共同犯罪 我国刑法 性犯罪 反革命集团 成立要件 刑法规定 必要条件 西方刑法 重婚
下载PDF
我国刑法中法定刑的规定方式新析
12
作者 冯亚东 《现代法学》 1987年第4期80-82,共3页
关于于我国刑法中法定刑的规定方式,很少有人论及。即使刑法教科书有所分析,也是疏漏甚多。因此,为了准确地理解和执行刑法,有必要在理论上进行新的探析。法定刑的规定方式一般分绝对确定的法定刑;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相对确定的法定刑... 关于于我国刑法中法定刑的规定方式,很少有人论及。即使刑法教科书有所分析,也是疏漏甚多。因此,为了准确地理解和执行刑法,有必要在理论上进行新的探析。法定刑的规定方式一般分绝对确定的法定刑;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相对确定的法定刑。我国现行刑法采用的是相对确定的法定刑。统编教材《刑法学》将这种法定刑的规定为:(1)规定最高刑罚的法定刑;(2)规定最低刑罚的法定刑;(3)规定最高刑罚和最低刑罚的法定刑;(4)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定刑 我国刑法 附加刑 刑法规定 刑种 没收财产 最高刑罚 有期徒刑 刑法总则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下载PDF
论我国刑法量刑中关于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规定
13
作者 唐琮瑶 《东岳论丛》 1981年第2期50-53,共4页
量刑,就是人民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刑法)为准绳,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它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中的一个基本环节,在审判机关的全部活动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正确地量刑,才能实现审判的目的,准确地打击敌人,有效地惩罚、改造罪犯,... 量刑,就是人民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刑法)为准绳,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它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中的一个基本环节,在审判机关的全部活动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正确地量刑,才能实现审判的目的,准确地打击敌人,有效地惩罚、改造罪犯,有力地保护人民,教育人民,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制的威力,为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服务。依照刑法规定,对具备一定条件的犯罪分子给予正确的从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我国刑法 犯罪分子 犯罪行为 社会主义法制 共同犯罪人 减轻处罚 人民法院 刑法规定 刑事责任 被告人
下载PDF
试论行贿罪刑法规定之完善
14
作者 曹洁 《法律适用》 1995年第12期14-17,22,共5页
关键词 行贿罪 国家公职人员 行贿人 司法实践 刑法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从事公务 职务行为 社会危害性 非财产性利益
原文传递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05年第1期23-23,共1页
2004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刑法规定的“信用卡”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
关键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司法实践 刑法规定 信用卡 解释 会议 含义 遇到 问题
下载PDF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05年第1期3-3,共1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刑法规定的“信用卡”的含义问题,解释如下:刑法规定的“信用卡”。
关键词 信用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刑法规定 司法实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解释 含义 遇到 商业银行 问题
全文增补中
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草案)》的说明——2004年12月25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17
作者 安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05年第1期23-24,共2页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委员长会议的委托,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草案)》的说明。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百九十六条对伪造信用卡和利用信用卡进行...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委员长会议的委托,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草案)》的说明。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百九十六条对伪造信用卡和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的犯罪作了规定。这些规定中的“信用卡”含义是指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电子支付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刑法规定 信用卡诈骗罪 打击犯罪 商业银行 法制工作 电子支付 金融机构 解释
下载PDF
我国的牵连犯是刑法分则和司法解释规定的一罪 被引量:4
18
作者 邵维国 《法治社会》 2021年第3期101-116,共16页
我国刑法通说基于“处断一罪”的观念,把“本来数罪”的牵连犯,认定为一罪,却不能提供令人信服的理由。这既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也不符合全面评价原则。反观德、日等国刑法典,秉持“法定一罪”理念,用总则条款明文规定牵连犯。这种模式虽... 我国刑法通说基于“处断一罪”的观念,把“本来数罪”的牵连犯,认定为一罪,却不能提供令人信服的理由。这既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也不符合全面评价原则。反观德、日等国刑法典,秉持“法定一罪”理念,用总则条款明文规定牵连犯。这种模式虽有优长,但弊端也很明显,且弊大利小。我国刑法分则的一些条款和司法解释,基于行为人特定犯罪动机及其实施数罪之间的特定密切关系,列举式规定,对这样的数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这种列举式规定牵连犯的模式,能使牵连犯成立要件和范围都十分明确。我国刑法理论须对标这种立法和司法解释之规定,来开展牵连犯研究,为司法适用提供操作指南。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定一罪 刑法总则规定的牵连犯 刑法分则规定的牵连犯 司法解释规定的牵连犯
下载PDF
刑法白地规定的检索与评析
19
作者 张光宇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社会公共安全研究)》 2007年第2期59-65,共7页
刑法白地规定的大量存在,客观上对刑法基本原则构成了巨大的冲击,也在深层次方面考量着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只有找出刑法白地规定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我们才能在理解刑法白地规定存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的基础上,提出因应的改良... 刑法白地规定的大量存在,客观上对刑法基本原则构成了巨大的冲击,也在深层次方面考量着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只有找出刑法白地规定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我们才能在理解刑法白地规定存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的基础上,提出因应的改良设想,最大限度地消除白地规定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白地规定 问题和原因 改良设想
下载PDF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适用的调整和重构 被引量:27
20
作者 刘宪权 王哲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87-95,共9页
司法解释有关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的个人信息的定义应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保持一致。合法获取但非法使用个人信息的行为亦应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故意犯罪且相关行为应具有法益侵害具体结果。获得公民... 司法解释有关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的个人信息的定义应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保持一致。合法获取但非法使用个人信息的行为亦应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故意犯罪且相关行为应具有法益侵害具体结果。获得公民知情同意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不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公民知情同意”的效力应当以《个人信息保护法》赋予公民最后一次行使同意权的效力为基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保护法益应为与公民人格、财产权紧密关联的个人信息自决权。司法解释对“情节严重”的认定应根据个人信息对公民个人利益影响的紧密程度以及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两个方面综合考量。司法解释应采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分类方式,将个人信息区分为敏感个人信息和一般个人信息两种,并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再犯情形的构罪标准进行修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信息保护法》 刑法规定调整 个人信息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法益 情节严重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24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