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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时代不动产谦抑适用善意取得的司法续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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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丽美 《商洛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91-96,共6页
2007年的《物权法》确立了优先保护第三人的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司法实践中有粗放、机械适用情形,不当损害了原权利人利益。民法典时代,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在立法未变的前提下,为实现原权利人与第三人的利益平衡,司法续造必不可少。续... 2007年的《物权法》确立了优先保护第三人的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司法实践中有粗放、机械适用情形,不当损害了原权利人利益。民法典时代,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在立法未变的前提下,为实现原权利人与第三人的利益平衡,司法续造必不可少。续造的核心是进一步厘清适用要件的认定标准,如限缩无处分权人为表见权利人,明确合同有效是适用前提,确定合理价格的要素等,严格遵循“非吻合,不适用”的谦抑精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动产 善意取得 谦抑适用 利益衡量 司法续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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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权利人中心主义:涉第三人房屋权属纠纷的司法续造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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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丽美 《中国不动产法研究》 2024年第1期242-260,309-310,共21页
生活中存在大量涉第三人房屋权属纠纷,为保护交易安全,立法倾向于保护第三人,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确立即是明证。但反观司法实践,此类纠纷存在“同案不同判”现象,即有的判决体现“第三人中心主义”,有的判决体现“原权利人中心主义”... 生活中存在大量涉第三人房屋权属纠纷,为保护交易安全,立法倾向于保护第三人,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确立即是明证。但反观司法实践,此类纠纷存在“同案不同判”现象,即有的判决体现“第三人中心主义”,有的判决体现“原权利人中心主义”。随着时间推移,司法保护重心转向“原权利人中心主义”,转向的路径是“制度类推+法理”模式的司法续造,原因是法官对原权利人和第三人进行了个案利益平衡,明确了原权利人的“事实物权人”、第三人的“法律物权人”地位,基本遵循“事实物权优先于法律物权受保护”的主旨,即原权利人一般不因瑕疵转让失权,除非第三人完全符合严苛的取得条件,为此,司法续造了“无归责,不失权”“‘善意’的双重标准”“房与证一体化转移”“长期占有的强公示效力”等适用逻辑,共同指向“原权利人中心主义”的保护宗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房屋所有权 司法续造 利益平衡 善意取得 原权利人中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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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海事强制令的法律性质及其适用条件的司法续造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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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阳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17年第1期52-59,76,共9页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颁布以来,海事强制令法律性质的论争从未止息。通过海事强制令与相关程序设立宗旨的比较考察,将其定位为独立于行为保全且超越先予执行的紧急审理程序较为妥当。此外,由于海事强制令施行的强制性...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颁布以来,海事强制令法律性质的论争从未止息。通过海事强制令与相关程序设立宗旨的比较考察,将其定位为独立于行为保全且超越先予执行的紧急审理程序较为妥当。此外,由于海事强制令施行的强制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明确规定了其适用条件。海事法院基于交易的需要以及法伦理性原则,续造了被请求人行为合法及非紧急条件下适用海事强制令的情形,尽管有违前述规定,但因其恪守了司法续造的界限,且有利于司法公正与效率,应予肯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事强制令 行为保全 先予执行 司法续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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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的司法续造及其局限性——兼论《民法典·合同编》中租赁合同对抗力规则的重构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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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鸣 《西部法学评论》 2017年第1期18-28,共11页
司法机关以占有对抗主义为要旨对"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法律续造并不能有效弥补合同法第229条的漏洞,而纯粹的登记对抗主义则可能导致"买卖不破租赁"滑向"买卖破除租赁"。未来《民法典·合同编》的制... 司法机关以占有对抗主义为要旨对"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法律续造并不能有效弥补合同法第229条的漏洞,而纯粹的登记对抗主义则可能导致"买卖不破租赁"滑向"买卖破除租赁"。未来《民法典·合同编》的制定当以租赁期限区分长期与短期租赁确立以占有对抗主义与附条件的登记对抗主义相结合的规则完善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买卖不破租赁 司法续造 占有对抗主义 登记对抗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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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据认证方式的司法续造——以刑事庭审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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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主峰 刚继斌 +1 位作者 杨晓华 宫业强 《理论观察》 2013年第10期55-56,共2页
本文针对刑事庭审中电子证据认证存在的弊端,提出"两步三分法"对现有的电子证据的认证方式进行司法续造。
关键词 电子证据 认证 方式 司法续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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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解释规则的司法续造与审查——从《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4条第3款的适用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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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彬华 赵琛琛 《数字法治》 2024年第3期160-176,共17页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4条第3款确立了算法解释请求权,即个人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对算法进行解释说明。但该条款规范内容相对模糊,缺乏具体适用规则,导致算法解释的司法审查失范。因此,为破除算法解释的应用困境,完善算...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4条第3款确立了算法解释请求权,即个人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对算法进行解释说明。但该条款规范内容相对模糊,缺乏具体适用规则,导致算法解释的司法审查失范。因此,为破除算法解释的应用困境,完善算法技术的司法规制,有必要通过司法续造的方式对算法解释的具体规则予以明确,确立“双重价值、二元视角”的审查逻辑,并以此为基础构建对算法解释的“要件式”审查路径,即在前提要件的审查中突出对“重大影响”的区别判断,在内容要件的审查中关注解释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及限度,在标准要件的审查中强调对解释程度的场景分析,在责任要件的审查中注重对传统民事责任的回归与呼应,力求在算法解释领域探索形成一套司法规制的基本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算法解释规则 算法解释标准 自动化决策 司法续造 司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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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时代涉第三人不动产权属纠纷的解决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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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丽美 《新西部》 2023年第9期72-74,共3页
涉第三人不动产权属纠纷中,立法明确了保护第三人的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司法实践中有粗放、机械适用情形,不当损害了原权利人利益,为实现原权利人和第三人的利益平衡,司法续造了第三人适用要件的严格标准,达到“谦抑”的适用效果。
关键词 适用情形 权属纠纷 适用要件 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司法续造 民法典 解决思路 谦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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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权利从事实走向规范的路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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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婉莹 《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6期60-65,共6页
学界对于新兴权利的研究多侧重于理论证成,而对于实践层面权利诉求的回应因无规范路径可循而处于尴尬的境地,难以更好地实现对于权利的保障。而对于权利的保护方法大多仍需依凭法律,经由法律确认的新兴权利更具权利威严,因此让新兴权利... 学界对于新兴权利的研究多侧重于理论证成,而对于实践层面权利诉求的回应因无规范路径可循而处于尴尬的境地,难以更好地实现对于权利的保障。而对于权利的保护方法大多仍需依凭法律,经由法律确认的新兴权利更具权利威严,因此让新兴权利从事实走向规范就成了当务之急。结合我国强调制定法权威的国情,立法确认的试错成本显然更高,此时司法机关的属性决定了其理应作为这种范式的首要确认路径,立法机关当然地成为最终保障机制对新兴权利予以回应。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兴权利 新兴权利入法 司法续造 回应型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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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权利渐进入法的路径探析 被引量: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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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庆廷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30-41,共12页
在新兴权利的法治化建构中,大致有两类路径:激进式入法路径与渐进式入法路径。在法治实践中,一个极具特色的中国路径正在逐渐成形,这就是以司法续造为基础的渐进式入法路径,具体表现为依次递进的"三部曲":第一步是个案裁判的... 在新兴权利的法治化建构中,大致有两类路径:激进式入法路径与渐进式入法路径。在法治实践中,一个极具特色的中国路径正在逐渐成形,这就是以司法续造为基础的渐进式入法路径,具体表现为依次递进的"三部曲":第一步是个案裁判的特殊化救济,第二步是司法解释的规范化续造,第三步是法律规定的普遍化建构。其中,个案裁判的司法续造处于基础地位,可分为三种模式:从既有权利到将来权利的嫁接模式、从一般权利到特定权利的涵摄模式以及从法外权利到法内权利的创设模式。司法解释的规范化续造处于过渡阶段,需要特殊的运作技艺,即解释载体的多样化应对、解释方式的诉讼化续造以及解释程序的民主化补强。至于某项新兴权利是否最终明确入法,则取决于三个方面的考量因素:以立法谦抑为重点的必要性考量、以社会共识为中心的重要性考量以及以权利成本为核心的可行性考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兴权利 渐进入法 演进理性 司法续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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