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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数字经济时代垄断的权力本质与监管科技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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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武西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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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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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学术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109-121,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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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项目“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研究:以公正司法为中心的考察”(17VHJ007)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一般项目“数据确权的关键议题与法律制度设计研究”(L22BFX013)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17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项目重大培育计划(社会科学类)“诉讼制度改革的价值冲突与选择”(3242017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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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认清垄断本质是科学监管的前提。当前学界对垄断本质的理解侧重经济属性,忽视了其权力属性,从而影响了对垄断本质的正确理解。从权力的视角来看,垄断本质是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与财富结合所形成的新型社会性权力,其鲜明特征是对国家权力的天然对抗性、片面追求私人经济财富的单一效率性和对人主体地位的褫夺性,生成逻辑在于由平台组织、数据要素和算法技术共同构成的“三维”空间。新型社会性权力是数字经济时代生产关系变革的必然产物和客观存在,国家权力无力翦除,但可在共存中通过创新监管范式进行积极而有效的规训。文章秉持以科技驯服科技的理念,监管科技超越政府与市场的二元对立,为政府监管注入科技因素,利用技术优势深入平台内部,提高监管效能,推动监管与科技深度融合,以期为规训新型社会性权力提供一种可能的技术性解决方案。在借鉴全球经验的基础上,应根据中国国情和现实需要选择最优发展战略,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平台主体、第三方机构参与的“三位一体”实施路径,有效规制垄断权力,使数字经济造福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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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数字经济
反垄断
权力本质
新型社会性权力
监管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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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4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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