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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刑事涉案财物处置中的“法益结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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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庄绪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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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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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63-78,共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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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苏州大学“仲英青年学者”项目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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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行为人通过盗窃、诈骗等犯罪行为侵害他人的财产法益,该财产法益并不因犯罪行为的侵害而改变其本权属性。但是,由于物的使用价值属性,该财产法益在被犯罪侵害的过程中往往处于流转和“运动”状态,通常会与其他同样值得法律保护的法益相结合,继而形成一种新的法益形态,即“法益结合”现象。在类型上,“法益结合”存在“准添附型”和“赃物善意取得型”两种类型。在刑事涉案财物处置的“法益结合”情形下,刑事、民事法领域普遍主张的“本权优先”理论立场,可能面临损失扩大禁止、损害后果与因果关系认定复杂、间接损失赔偿无责任主体的实践困惑。因此,在刑事涉案财物处置的过程中,本权者财产法益的保护诉求,不宜绝对主张“本权优先”立场,而应在充分尊重“法益结合”客观现象的基础上,通过“经由债权转化”的路径进行转化,以周延性地保护和平衡各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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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刑事涉案财物
法益结合
本权优先
损失扩大禁止
经由债权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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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rime-involved Property
Combined Legal Interests
Occupation-justifying Rights Enjoying Priority
Prohibition of Expanded Losses
Transformation via Creditor's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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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611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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