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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消极事实的模式化证明探析——以《民法典》为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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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鸿飞 《河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1期14-21,共8页
在我国《民法典》施行背景下,不难发现其中存在大量以“没有”或“无”为构成要件的民事消极事实。虽然理论界对消极事实早有探讨,并将其分为“描述性消极事实”和“评价性消极事实”,但目前民事消极事实仍存在界定标准模糊、证明模式... 在我国《民法典》施行背景下,不难发现其中存在大量以“没有”或“无”为构成要件的民事消极事实。虽然理论界对消极事实早有探讨,并将其分为“描述性消极事实”和“评价性消极事实”,但目前民事消极事实仍存在界定标准模糊、证明模式单一等困境。为了确保民事消极事实得以有效证明,应当打破消极事实不可证明的错误理念,以民事消极事实的特征为基准,将其类型区分为法定性消极事实和推定性消极事实,并在此基础上构建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的双重证明模式,以解决单一证明模式下的证明失灵;在法定性消极事实的基础上以是否需要转移证明责任为基准,探析直接性消极事实和间接性消极事实的证明方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法定性消极事实 推定性消极事实 直接证明模式 间接证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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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消极事实的证明规则 被引量:15
2
作者 李秀芬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06年第6期109-112,共4页
积极事实和消极事实都是客观事实。积极事实是一个包含事实构成要素的集合,在四维时空坐标中对应的是一个确切的点;而消极事实是一个不包含任何元素的空集,是任何一个积极事实的补集。每一积极事实都对应着无数消极事实。消极事实不能... 积极事实和消极事实都是客观事实。积极事实是一个包含事实构成要素的集合,在四维时空坐标中对应的是一个确切的点;而消极事实是一个不包含任何元素的空集,是任何一个积极事实的补集。每一积极事实都对应着无数消极事实。消极事实不能直接证明,而只能通过一个积极事实得到间接地证明。消极事实的证明是诉讼证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诉讼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消极事实 证明责任 证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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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诉讼证明的角度看消极事实的特征 被引量:6
3
作者 李秀芬 《法学论坛》 北大核心 2006年第4期90-93,共4页
在诉讼证明中,法律事实乃是法官所认定的事实,从哲学意义上讲,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关系就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客观事实可分为积极事实和消极事实,二者是和谐统一的,积极事实在四维时空坐标中占据且只能占据一个确定的点,而不能同时占... 在诉讼证明中,法律事实乃是法官所认定的事实,从哲学意义上讲,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关系就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客观事实可分为积极事实和消极事实,二者是和谐统一的,积极事实在四维时空坐标中占据且只能占据一个确定的点,而不能同时占有两个点,相对于这个确切的点而言,这个点之外的所有空间都是消极事实;消极事实不是“不存在”的事实,而是指存在的状态为“无”的事实。消极事实不同于消极事实的主张,消极事实可以通过积极事实而得以证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事实 消极事实 存在 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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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民事诉讼中对消极事实的证明
4
作者 张习华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2008年第1期47-48,共2页
传统的观点认为消极事实不具有可证性,应由对方当事人对与消极事实相对的积极事实负举证责任。本文则认为消极事实也具有可证性,仍可归于其主张的当事人对其承担证明责任。然后界定了消极事实,同时亦对消极事实的举证困难作了考察,将证... 传统的观点认为消极事实不具有可证性,应由对方当事人对与消极事实相对的积极事实负举证责任。本文则认为消极事实也具有可证性,仍可归于其主张的当事人对其承担证明责任。然后界定了消极事实,同时亦对消极事实的举证困难作了考察,将证明责任的一般分配原则对消极事实的适用作了分析。当待证事实为消极事实时,提出应采取适当方法避免通过证明责任作出判决的对策,最后针对我国的现状提出了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消极事实 举证困难 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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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消极事实确认债务不存在之诉的证明责任分配——信达公司诉中钢集团案例评述
5
作者 于柏亿 《广播电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1期11-17,共7页
规范说是我国立法界和学术界所采纳的通说观点,依规范说基于消极事实确认债务不存在的诉讼证明责任应当分配给被告。司法实践中关于此类案件证明责任的分配有三种观点:其一是将证明责任分配给被告。其二是将证明责任分配给原告,区分行... 规范说是我国立法界和学术界所采纳的通说观点,依规范说基于消极事实确认债务不存在的诉讼证明责任应当分配给被告。司法实践中关于此类案件证明责任的分配有三种观点:其一是将证明责任分配给被告。其二是将证明责任分配给原告,区分行为和结果上的举证责任;其三是比较原被告双方的举证哪方更具优势。第二种观点更为公正且符合证明责任的内涵。结合消极事实的无痕性、开放性特征以及出于实现诉讼实体公平的考量,有必要减轻原告的举证责任。区分行为举证与结果举证责任、具体化义务及事案解明义务为解决原告举证困难、平衡当事人利益提供了可行出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举证责任 规范说 消极事实 具体化义务 事案解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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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消极事实的举证证明责任--以《民诉法解释》第91条为中心 被引量:24
6
作者 陈贤贵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33-40,共8页
消极事实是当事人在诉讼中经常主张的事实,但并不能直接视同为消极要件事实。基于消极事实的证明难度,其举证责任的分配通常就决定了诉讼的胜负结果。根据新《民诉法解释》第91条确立的规则来分配消极事实的证明责任,对于负举证责任一... 消极事实是当事人在诉讼中经常主张的事实,但并不能直接视同为消极要件事实。基于消极事实的证明难度,其举证责任的分配通常就决定了诉讼的胜负结果。根据新《民诉法解释》第91条确立的规则来分配消极事实的证明责任,对于负举证责任一方当事人而言显然过于严苛,尤其是在证据偏在型诉讼中,可能导致实质的不平等。为此,通过举证责任倒置、举证责任转换、表见证明、证明度降低、强化相对人的具体化义务及事案解明义务等方式加以缓和,殊为必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消极事实 消极要件事实 举证证明责任 举证责任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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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邮政行政执法中消极事实的证明
7
作者 王冠 《企业合规论丛》 2018年第1期329-340,共12页
在邮政业大发展的背景下,对邮政行政执法的研究却非常少。邮政行政执法中经常会遇到须证明消极事实的情况。邮政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无法寄希望于依靠未来的法条修改来解决当前的现实问题。本文在研究已有的执法经验的基础上,在现有... 在邮政业大发展的背景下,对邮政行政执法的研究却非常少。邮政行政执法中经常会遇到须证明消极事实的情况。邮政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无法寄希望于依靠未来的法条修改来解决当前的现实问题。本文在研究已有的执法经验的基础上,在现有的法律法规框架下,讨论以转化为积极事实、邮政执法机关直接证明、穷举、依据当事人合议或自认、合理推定等方式处理邮政行政执法中消极事实的证明的有关问题。并对处理相关问题时引用的依据进行进一步讨论。以期对现实中的邮政行政执法工作有所裨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邮政法 邮政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消极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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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资格消极确认之诉的证明责任分配——以郭献民与天津天雅商贸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纠纷案为例 被引量:1
8
作者 张晓薇 赖嘉敏 《东莞理工学院学报》 2021年第2期106-113,共8页
在股东资格消极确认之诉中,如依据大陆法系的消极事实说、法律要件分类说的规范说理论,证明责任分配原则相同,即主张消极事实、主张股权法律关系不发生的原告不承担责任,而依据英美法系的利益衡量说,法官可以根据公平诚信等原则进行利... 在股东资格消极确认之诉中,如依据大陆法系的消极事实说、法律要件分类说的规范说理论,证明责任分配原则相同,即主张消极事实、主张股权法律关系不发生的原告不承担责任,而依据英美法系的利益衡量说,法官可以根据公平诚信等原则进行利益衡量决定证明责任的合理分配。在涉及到“股东资格是否存在”相关要件事实的证明责任分配时,冒名类与借名类股东资格纠纷应区分承担,不适宜简单地根据一般证明责任原则进行分配。为利于解决股东资格消极确认之诉出现的证明责任困境,需要在立法上完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明确证明责任的客观属性以及法官适时释明、公开心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股东资格 消极确认 消极事实 证明责任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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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举证责任分配下的实务困境及克服——以给付型不当得利为线索
9
作者 于海威 《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23年第4期61-63,共3页
以规范学说为理论基础的法定举证责任分配,因其规律、稳定的适用特性而深受大陆法系国家追捧,在我国《民诉法解释》第九十一条亦是以此为基础而制定,但规律、稳定特性本身即蕴含着机械、僵化的缺陷,此即为法定举证责任分配下无法保障个... 以规范学说为理论基础的法定举证责任分配,因其规律、稳定的适用特性而深受大陆法系国家追捧,在我国《民诉法解释》第九十一条亦是以此为基础而制定,但规律、稳定特性本身即蕴含着机械、僵化的缺陷,此即为法定举证责任分配下无法保障个案公平正义困境之根源所在,尤其是涉及到消极事实一类的举证责任,其缺陷表征异常明显,大陆法系国家对此缺陷采取适度降低证明标准予以克服的方式值得我国立法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举证责任 证明标准 消极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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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案件中的证明责任分配 被引量:2
10
作者 闵蕾 《长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3期87-91,共5页
从不当得利的4个基本要件入手,分析了不当得利案件中的证明责任分配问题。分析认为,不当得利案件中4个法律要件的证明责任分配在一般情况下遵循法律要件分类说的基本规则,但是不当得利案件中消极事实的证明一概适用法律要件分类说不符... 从不当得利的4个基本要件入手,分析了不当得利案件中的证明责任分配问题。分析认为,不当得利案件中4个法律要件的证明责任分配在一般情况下遵循法律要件分类说的基本规则,但是不当得利案件中消极事实的证明一概适用法律要件分类说不符合实质公平的要求。分析结果表明,要在证明责任上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对法律要件分类说进行突破,以减轻原告的证明责任;而对于"一方获利有无合法根据"这一要件的证明责任分配,应当考虑到案件的具体情况,借鉴表见证明及消极要件分类理论的内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当得利 证明责任 消极事实 法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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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不当得利的证明责任分配 被引量:2
11
作者 黄银斌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2年第2期97-102,共6页
按照不当得利制度要求,受害人主张返还利益时应当就无法律上原因的要件事实承担证明责任。然而,现实中不当得利的情形错综复杂,简单地适用划一标准分配证明责任可能会导致严重不公正现象的发生。通过比较分析证明责任的分配标准,我们认... 按照不当得利制度要求,受害人主张返还利益时应当就无法律上原因的要件事实承担证明责任。然而,现实中不当得利的情形错综复杂,简单地适用划一标准分配证明责任可能会导致严重不公正现象的发生。通过比较分析证明责任的分配标准,我们认为应当区分不当得利的不同情形,针对给付型不当得利和非给付型不当得利及其各自特殊情形,适用不同的证明责任分配标准,完善我国的不当得利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当得利 证明责任 消极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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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负面新闻信息传播的问题及改善 被引量:1
12
作者 高杨 《新闻世界》 2009年第6期120-121,共2页
近年来,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新闻事业健康发展,在关于负面新闻信息的传播方面也有了较大进步。然而,目前我国负面新闻信息传播方面仍旧存在诸多问题,需要通过加强新闻立法,提高新闻从业人员素质等措施予以改善。
关键词 负面新闻信息 传播灾难 舆论监督 消极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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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盗刷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研究——基于2017年全国法院裁判的实证分析 被引量:2
13
作者 刘佳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1期156-162,共7页
银行卡盗刷纠纷是近年来司法实务的热点之一。由于我国目前缺乏相关实体法律规范,导致不同地区、不同法院对在银行卡盗刷民事诉讼中如何分配举证责任的认识和做法大相径庭。银行卡盗刷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应以《民诉法解释》规定... 银行卡盗刷纠纷是近年来司法实务的热点之一。由于我国目前缺乏相关实体法律规范,导致不同地区、不同法院对在银行卡盗刷民事诉讼中如何分配举证责任的认识和做法大相径庭。银行卡盗刷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应以《民诉法解释》规定为依据,区分举证责任的双重含义,在双方诉讼当事人充分举证的情况下,结合银行卡自身的特点以及具体案件情况,在诉讼当事人之间确定责任承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银行卡盗刷 民事诉讼 举证责任 消极事实理论 现代证明责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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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当事人举证责任与法院收集调查证据
14
作者 刘凤娥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1995年第1期35-37,共3页
举证责任是指诉讼中的一方或双方基于主张事实向审判机关提出证据的责任。 举证责任制起源于罗马法。罗马法在民事诉讼中确立了这样两条规则:(一)提出诉讼主张的人应对其主张的事实负举证责任,
关键词 当事人举证 调查证据 人民法院 提供证据 举证责任制 积极事实 消极事实 罗马法 诉讼中 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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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制度空洞化与错案的形成——一个错案解析 被引量:5
15
作者 潘剑锋 何兵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9年第6期118-125,共8页
一、案情 原告:广西泰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家若; 被告:香港万隆发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朝文。 (一)一审案情及裁判要旨 原告诉称:1994年4月18日与被告签订了总额为2,508,750美元的买卖合同成交确认书,交货时间为1994年6月30日... 一、案情 原告:广西泰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家若; 被告:香港万隆发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朝文。 (一)一审案情及裁判要旨 原告诉称:1994年4月18日与被告签订了总额为2,508,750美元的买卖合同成交确认书,交货时间为1994年6月30日前。在成交确认书签订的前后,先后分8次将上述货款支付给被告,被告于同年5月20日开具收款收据,并于同年7月10日出具还款计划书,但至同年10月仍未履行,请求:1.返还货款2,508,750美元;2.支付违约金1,505,250美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举证责任 法定证据制度 成交确认书 证明标准 当事人 法律要件分类说 计划书 消极事实 空洞化 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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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主张谁举证”规则的历史变迁与现代运用 被引量:42
16
作者 胡东海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107-124,共18页
在我国对规范说的理论继受和实践继受的过程中,具有实在法依据的"谁主张谁举证"规则遭受了严厉批评。通过统合古典罗马法的两项证明责任规则,优士丁尼时期的法学家抽象出"谁主张谁举证"规则,该规则基于"诉—抗... 在我国对规范说的理论继受和实践继受的过程中,具有实在法依据的"谁主张谁举证"规则遭受了严厉批评。通过统合古典罗马法的两项证明责任规则,优士丁尼时期的法学家抽象出"谁主张谁举证"规则,该规则基于"诉—抗辩"结构分配证明责任。注释法学家将"谁主张谁举证"规则曲解为消极事实理论,但他们完善该理论的方式表现出回归罗马法传统的倾向。"谁主张谁举证"规则在欧陆法典中获得普遍采纳,但"诉—抗辩"结构在主观权利体系下遭到瓦解。规范说是罗马法传统中的"谁主张谁举证"规则的现代运用,因为它的"基础规范—相对规范"结构为"谁主张谁举证"规则提供了新的解释模式。我国证明责任学说应当重构"谁主张谁举证"规则的理论脉络,梳理它与规范说的内在联系,在解释论上化解二者之间的法律适用冲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谁主张谁举证 消极事实理论 规范说 证明责任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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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起合同纠纷案看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 被引量:5
17
作者 杨路 鞠晓红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11期123-128,共6页
在民事审判实践中,对于被告所作的否定性主张表示究竟如何看待,直接影响案件的裁判结果,尤其在发生事实真伪不明的情形下,作为举证责任分配主体的法官,其分配举证责任的思维方式往往决定着不利诉讼后果的承担者。本文试图通过对当事人... 在民事审判实践中,对于被告所作的否定性主张表示究竟如何看待,直接影响案件的裁判结果,尤其在发生事实真伪不明的情形下,作为举证责任分配主体的法官,其分配举证责任的思维方式往往决定着不利诉讼后果的承担者。本文试图通过对当事人事实主张的深入剖析和对法官分配举证责任的思维方式的探索,以求对此类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有所裨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纠纷案 民事诉讼 举证责任 思维方式 消极事实 事实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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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谁主张,谁举证” 被引量:5
18
作者 李秀芬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期112-118,共7页
证明是民事诉讼的核心。证明的基本原则是“谁主张 ,谁证明 ;谁证明 ,谁举证”。主张不同 ,证明责任的分配与证明的难易也就不同。在民事诉讼中 ,事实主张之证明是诉讼证明的重点和难点。其中 ,消极客观事实的证明要比积极客观事实的证... 证明是民事诉讼的核心。证明的基本原则是“谁主张 ,谁证明 ;谁证明 ,谁举证”。主张不同 ,证明责任的分配与证明的难易也就不同。在民事诉讼中 ,事实主张之证明是诉讼证明的重点和难点。其中 ,消极客观事实的证明要比积极客观事实的证明难得多 ,其根本原因在于 ,消极的客观事实是以“虚无”的方式存在的 ,且不能直接地被人们所感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诉讼 证明原则 法律事实 消极事实 间接证明 客观事实 证明责任 证据制度 举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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