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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债务的清偿路径与机制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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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业苗 《农村经济》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1期111-114,共4页
农村税费改革与农业税取消政策的实施,使乡村债务问题更加突出。为了清偿乡村债务,建立乡村和谐社会,有关专家学者们提出了一系列可供选择的乡村债务清偿路径,但终因农村社会债务形成与存在的复杂性,使其难以奏效。因此,本文认为,要防... 农村税费改革与农业税取消政策的实施,使乡村债务问题更加突出。为了清偿乡村债务,建立乡村和谐社会,有关专家学者们提出了一系列可供选择的乡村债务清偿路径,但终因农村社会债务形成与存在的复杂性,使其难以奏效。因此,本文认为,要防范和有效化解乡村现存债务,必须建立健全新的偿债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乡村债务 清偿路径 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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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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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凌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2期52-57,共6页
我国夫妻债务立法存在体系混乱、标准不一等缺陷。《婚姻法》规定的用于共同生活标准与司法解释的时间标准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上发生冲突。通过借鉴其他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经验,以举债是否用于共同生活或者双方合意作为判断夫妻共同... 我国夫妻债务立法存在体系混乱、标准不一等缺陷。《婚姻法》规定的用于共同生活标准与司法解释的时间标准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上发生冲突。通过借鉴其他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经验,以举债是否用于共同生活或者双方合意作为判断夫妻共同债务的基本标准。该举证责任由债务人承担更显公平。债权人须对构成表见代理的负债承担证明责任。婚姻共同体的形成与法定财产共有制使夫妻债务具有合伙债务的特征。在对外效果上,优先以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清偿的,拥有代理权或代理表象的共同债务由双方的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内构建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补偿与追偿机制。特殊情况下,为维护债权人与配偶方的利益,需要规定非常财产制从而达到婚内析产的效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债务 清偿路径 家事代理权 共同财产 非常财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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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债权破产清偿顺序的重构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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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范围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9期164-177,共14页
在企业破产程序中,如何保障职工权益实质影响着整个破产案件的进程,社会保险债权在职工债权中具有特殊性,其破产清偿的理论依据和制度设置未能引起学界和立法的重视。理论上,国家因对公民的保护照顾义务,负有社保费征缴和待遇给付的义... 在企业破产程序中,如何保障职工权益实质影响着整个破产案件的进程,社会保险债权在职工债权中具有特殊性,其破产清偿的理论依据和制度设置未能引起学界和立法的重视。理论上,国家因对公民的保护照顾义务,负有社保费征缴和待遇给付的义务或职责;制度上,受“单位保障”历史的影响,我国社会保险并未完全实现社会化,《企业破产法》第113条将部分社保之债作为单位债务纳入破产清偿,并将其主要部分置于与工资债权相同的清偿顺序。基于此,应该综合考量影响破产清偿顺序安排的多重因素,《企业破产法》关于社会保险债权破产清偿顺序的完善可选择长久和权宜两种路径进行设计:前者通过完善配套制度,减少甚至取消社会保险债权参与破产清偿;后者在维持现行破产清偿的基本制度框架下,根据债权涉及权利的位阶及紧迫性差异,区别劳动者和社保基金债权类清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保险债权 破产清偿顺序 生存权保障 社会化 破产清偿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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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夫妻共同债务之认定与清偿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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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凌 《福建法学》 2017年第2期79-85,共7页
我国夫妻债务立法存在体系混乱、标准不一等缺陷。《婚姻法》规定的用于共同生活标准与司法解释的时间标准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上发生冲突。通过借鉴其他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经验,以举债是否用于共同生活或者双方合意作为判断夫妻共同... 我国夫妻债务立法存在体系混乱、标准不一等缺陷。《婚姻法》规定的用于共同生活标准与司法解释的时间标准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上发生冲突。通过借鉴其他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经验,以举债是否用于共同生活或者双方合意作为判断夫妻共同债务的基本标准。该举证责任由债务人承担更显公平。债权人须对构成表见代理的负债承担证明责任。婚姻共同体的形成与法定财产共有制使夫妻债务具有合伙债务的性质。在对外效果上,优先以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清偿的,拥有代理权或代理表象的共同债务由双方的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内构建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的补偿机制以及赋予超出应当承担份额的配偶以追偿权。特殊情况下,为维护债权人与配偶方的利益,需要规定非常财产制从而达到婚内析产的效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债务 清偿路径 家事代理权 共同财产 非常财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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