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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软暴力”催收恶势力犯罪的办案路径——以赵某等人寻衅滋事案为例
被引量:
3
1
作者
王滨
赵海峡
常润轩
《中国检察官》
2023年第6期20-24,共5页
行为人针对债务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催收行为超过法律允许的限度,使用从网贷公司获取的债务人手机通讯录信息,滋扰、纠缠、辱骂、威胁、恐吓债务人以及与债务无关的第三方,情节恶劣,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罪。有组织地...
行为人针对债务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催收行为超过法律允许的限度,使用从网贷公司获取的债务人手机通讯录信息,滋扰、纠缠、辱骂、威胁、恐吓债务人以及与债务无关的第三方,情节恶劣,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罪。有组织地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软暴力”催收行为,符合恶势力犯罪集团认定标准的,应依法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在依法严惩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同时,应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妥善分层处理涉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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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恶势力犯罪集团
网贷“软暴力”催收
寻衅滋事
认罪认罚
原文传递
题名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软暴力”催收恶势力犯罪的办案路径——以赵某等人寻衅滋事案为例
被引量:
3
1
作者
王滨
赵海峡
常润轩
机构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3年第6期20-24,共5页
文摘
行为人针对债务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催收行为超过法律允许的限度,使用从网贷公司获取的债务人手机通讯录信息,滋扰、纠缠、辱骂、威胁、恐吓债务人以及与债务无关的第三方,情节恶劣,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罪。有组织地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软暴力”催收行为,符合恶势力犯罪集团认定标准的,应依法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在依法严惩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同时,应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妥善分层处理涉案人员。
关键词
恶势力犯罪集团
网贷“软暴力”催收
寻衅滋事
认罪认罚
分类号
D920.4 [政治法律—法学]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软暴力”催收恶势力犯罪的办案路径——以赵某等人寻衅滋事案为例
王滨
赵海峡
常润轩
《中国检察官》
2023
3
原文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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